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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农业经营模式的出现,实际上是对农业产业链整合方式的创新,这将促使农业产业组织由单一的纵向或横向一体化向纵横兼有的混合一体化的重要转变。本文认为,产业链整合机制的深化,导致以企业为龙头、合作社为载体、农户为单元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混合一体化经营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它将成为中国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农业经营制度变迁的主要方向。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经历了从"公司+农户"组织向"公司+合作社联合社+农户"组织的演进过程。农业经营组织的演进过程可视为农户、企业、合作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组成共生系统的过程。经营环境的变化是共生系统建立和发展的动因,现代市场体系和社会网络的发展为共生系统提供了共生界面。"公司+农户"组织的建立是共生系统的初始形态,在这一共生系统中,企业处于核心地位,获得大部分共生能量。为了获得有利生态位,农户通过联合建立合作组织,"公司+农户"共生系统向"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共生系统演化。  相似文献   

3.
正青村镇不断探索"公司+基地+农户"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模式,提高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现有农民合作社10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4家,"市级示范合作社"6家,"区级示范合作社"13家,有效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呈现出覆盖产业较广、组织形式较多、经营能力较强、市场对接较好和运行质量较高的可喜面貌。全镇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相似文献   

4.
本文以安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对龙头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相比"公司+农户"组织模式,"公司+基地+农户"和"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组织模式对龙头企业技术效率具有显著的正效应,这表明,不同组织模式对龙头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程度不同,专业合作组织与基地建设和管理同步发展,能明显提升龙头企业技术效率;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相比小型企业,大型企业技术效率较高;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所处地区对其龙头企业技术效率也有显著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生产要素供给的地理位置优越,其技术效率相对较高。  相似文献   

5.
正2018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元年,农民合作社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一,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的奋斗目标,以及"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理念,合作社起到核心的作用。净出口的水果、蔬菜、水产品由于成本低的原因,质量和安全水平提高都有很大的空间,这几类农产品的组织化水平都比较高,一般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体系,合作社主要功能是把农户联结在一起,制定标准,生产符合公司销售(包括出口)要求的产品。其二,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促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大北农生猪产业链为例,在分析"互联网+农业产业链"金融模式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探究农业产业链金融创新模式缓解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的机理。通过分析发现,"互联网+农业产业链"金融模式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数字信用体系,并利用大数据有效控制农业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为农户提供低成本、无抵押、快速便捷的信贷资金,有效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同时,该模式为产业链上各经营主体提供贷款、结算、理财、保险等金融服务,提高了整个产业链的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在"互联网+农业产业链"金融模式下,小农户能与产业链上的其他主体处于同等市场地位,契合"去中心化"的思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7.
在现有的制度、技术和市场等约束条件下,公司与农户缔结联盟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主导模式。公司与农户基于各自拥有要素的禀赋优势,在农业产业链上既分工又合作,可以获取任何一方单独经营所不能获得的合作剩余。为了保证双方的合作成功,任何一方都需为联盟生产投入一定的专用性资产。合作产生的剩余在双方之间的合理分配并不是一件易事,其原因不仅在于双方的投入与谈判能力不对等,还在于经营环境复杂和双方合作期望变化带来的交易情境易变。这就需要借助精妙的制度装置化解合作剩余分配的难题。"公司+农户"的温氏模式案例表明:温氏与农户依赖对方的优势资源合作经营取得巨大成功,农户垫付的保证金具有追加的专用性投资性质,流程价格结算解决了合作剩余分配的难题,温氏通过对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双重整合扮演了价值发现、价值生产和价值分配的三重角色。  相似文献   

8.
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路径,而传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各自的弊端。因而,近些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尝试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推进要素流动、闭合产业链条以及稳定利益框架等方式,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为主体进行组织模式的创新,实现了各主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互利共生,促进了普通农户与现代农业之间的有效衔接,对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9.
正应通过产业链的合理分工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社会资本集中在农产品加工、农业服务业等环节,种养环节尽量由农户承担,走"公司+农户""公司+家庭农场"的道路。应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带动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或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办乡村旅游企业,或者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对江苏省322家规模农户的实地抽样调查,基于截面数据的超越对数生产函数模型,利用随机前沿一步法,在测度规模农户生产效率的基础上,实证检验规模农户产业链融资对其生产效率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规模农户生产经营存在显著的生产非效率,存在规模报酬递减现象,与土地和劳动力相比,物质资本的产出弹性最大;规模农户产业链融资的获得有利于提升其生产效率;且不同的产业链组织形式对规模农户生产效率的促进作用存在差异,与农民合作社相比,来自龙头企业以及农机公司等供应商的产业链融资更有利于规模农户生产效率的提升。  相似文献   

11.
<正>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坚持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四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盐城市按照中央要求,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  相似文献   

12.
<正>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坚持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四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必然要求本文就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按照中央要求,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谈一点意见。  相似文献   

13.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将形成以承包农户、种养专业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相似文献   

14.
<正>近年来,金山区加快推进"三农"工作,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在以往的规模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的基础上出现了合作农场、村联公司等形式,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拓宽了渠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从目前金山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农村生产经营组织主要有普通农户、规模经营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村域企业、村镇投资公司、振村公司、村联公司等形式。  相似文献   

15.
<正>农民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利益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不仅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组织形式,也是农户进入市场的桥梁,组织农民在市场经营中实现利益最大化。截至2013年,辽宁省瓦房店市发展合作社1032家,培育示范社52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6个,省级9个,市级27个。从经营现状看,农民合作社正由数量增长向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方向转变,由注重生产联合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向转变,由单一要素合作向劳  相似文献   

16.
从我国农民经济组织的实际出发,本文重点对农户、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三大农业经济组织进行制度经济学分析,试图深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经济组织理论,并为发展“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农业经营体系提供理论支持。农户农户既是消费单元,又是传统农业的经典组织,也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组织。在以动植物繁衍为主要生产特征的农业经济中,实行家庭经营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种生产经营组织非常“灵巧”,它集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三位于一体,经营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高度集中“,委托—代理”关系内置,无须进行专门的激励约束机制设计。简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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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根据河南实际情况相继发布"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中明确提出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河南省小农户具有组织分散、生产经营能力弱小、权利发展不充分、靠销售初级农产品获得收益等问题,致使其自身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能力有限。因此为促进河南省小农户分享合理增值收益,实现收入可持续增长,需要从加强小农户产业链地位、强化小农户间利益联结、政策支持引导保护小农户利益、明晰产业链上各利益主体的收益分配等方面的重要支撑性条件作出合理的机制安排。基于此,文章在界定农业全产业链及其增值收益等相关概念基础上,分析河南小农户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内在动力与外在约束机理,从革新小农户组织机制、创新发展农业新业态的载体机制、完善政府政策扶持小农户发展的制度机制、明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构建四位一体的机制体系,为河南省小农户获取合理农业全产业链收益分配提供机制保障。  相似文献   

18.
"公司+农户"是我国农业经营组织模式的一个创新,旨在化解我国农产品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这种模式在养殖业中的应用尤为普遍。然而近年来,"公司+农户"养殖模式时常遭受契约不稳定的困扰,限制了其进一步发展。治理与社会资本提供了一个探究"公司+农户"养殖模式的新视角,三个不同的案例表明仅使用契约治理或关系治理无法应对"公司+农户"养殖模式所面临的复杂环境,而只有在关系治理和契约治理并重以及农民专业组织存在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功能完整、结构平衡的社会资本才能够抑制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有限理性,进而"公司+农户"养殖模式契约才能维持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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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坚持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四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必然要求。现就近年来盐城市按照中央要求,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谈一点情况与思考。一、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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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和农村金融改革的背景下,利用江苏省397户规模农户样本数据,通过建立Heckman两阶段模型和Tobit模型,分析了产业链组织形式、市场势力对规模农户产业链融资规模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龙头企业带动型或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的产业链组织形式对规模农户获得农业产业链内外部融资规模都有正向影响。进一步从议价能力和被替代程度两个维度来衡量规模农户的市场势力对其产业链融资规模的影响,本文发现,规模农户市场势力越强,越容易获得农业产业链内部融资。分析还发现,规模农户的种养经营面积、固定资产现值、收入是否稳定等因素对其产业链外部融资规模影响显著,而户主受教育年限、经营类型、交易信用状况等因素对其产业链内部融资规模影响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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