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商品房预售主要是指具有合法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将其产品(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完毕之前出售给房屋购买者的行为,在此过程过程中,房屋购买者需要依据预售合同来交付购房费用,而预售房地产企则需要依照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该商品房。商品房预售最大的优点在于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为开发商品房而给房地产企业造成的资金压力,保证该商品房项目更加顺畅地竣工验收,因而此方法在房地产市场上应用范围较广。但是商品房预售行为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提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有效性则显得非常必要,并且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一、引言商品房预售是指预售方将正在建造而未完成的商品房卖给预购方、预购方预付部分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我国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产物,对于解决开发建设资金的不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预购方普遍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并且商品房预售本身存在着高风险,故而导致纠纷不断。二、商品房预售的法律特征1.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商品房预售作了严格的规定,对商品房预售的主体资格也作了严格… 相似文献
3.
完善商品房售楼款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都具有现实意义。开发商随意挪用预售款等建设资金,是导致逾期交房、无法办证、“烂尾楼”等问题的重要原因。建议制定行政法规完善商品房开发建设资金监管制度,为“准业主”监控楼盘建设及建设资金走向创造完备的法律条件,提高退房门槛,强化购房者风险意识,以期最大限度地实现房地产市场平衡。 相似文献
4.
今年两会期间,商品房预售制度再次成为“炮轰”的对象。有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议案,历数商品房预售制的各种“罪过”,要求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彻底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相似文献
5.
李驰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3,(17):9-9
商品房预售也称期房买卖,属于商品房买卖的一种类型,它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将尚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根据预售合同支付房款,并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卖形势。 相似文献
6.
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人将购房款交付给开发商的那一刻,购房人与开放商的权利义务就开始失衡。购房人丧失了购房款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却又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获得对价相应的利益——房屋,使得购房人承担了所有的市场风险。针对房地产预售款的监管方式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7.
所谓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约束力,即法律以其强制力使合同当事人按其相互之间确立的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实现权利的效力。 相似文献
8.
9.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成因探析 当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违约行为大多发生于预售商品房,从目前发生的抵押贷款违约行为看,其成因较为复杂,有以下4个方面: 1、开发商未能如期建成商品房而导致抵押人主动性违约 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出于促销目的,基本上都承诺协助 相似文献
10.
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法律性质及相关的法律责任问题对确定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虚假广告的存在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虚假商品房预售广告侵害的是多重客体,包括消费者利益、竞争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违法行为的多重性,从而产生多重请求权。 相似文献
11.
伴随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业迎来盛况.商品房预售也成为一个时尚的新型代名词.然而任何发展都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商品房预售也不例外.我国虽出台了相关法律,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各种问题,商品房预售立法的完善还有一段漫长的道路要走.本文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出发,简要介绍了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列举了相关法律、阐述了商品房预售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刍议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地产预售制度在我国造成诸多问题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此弊病在房地产业的具体体现,预售制度不是造成问题的本质原因.当前可以通过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重在消除商品房预售的融资功能,防范金融风险,同时通过销售计划书公示备案制度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周志宏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33):7-7
商品房预售帝l度自20世纪90年代实施以来,为房地产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近年来,有关商品房预售制度去留的争论此起彼伏。本文笔者通过对预售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客观分析,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提出完善预售制度的方法,以期从根本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4.
拉动消费,需要促进商品房销售。现在,内地尤其是沿海地区,实践操作已经进行商品房预售抵押,理论界对此众说纷坛。为此,探讨商品房预售在内地的抵押和香港的按揭,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特别意义。一、内地预售商品房抵押制度评介(一)购房人对现房的抵押和开发商对在建房地产的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具体而言,对于己竣工的商品… 相似文献
15.
刘彤辉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6,(21):40-40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实践中,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活动较为普遍。一般所指的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他人的行为,即是所谓的“炒楼花”。实际上,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是将不存在或正在形成中的商品房再行出售。作为现代房地产业开发、销售方面的重要制度,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虽被各国承认并广泛应用,但却与传统的物权及财产权制度有所背离,在目前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6.
17.
尤杰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2,(23):27-27
商品房顸售已成为近年来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交易形式,由于商品房预售的特殊性,使其比现房销售更容易产生纠纷,其中开发企业迟延交房现象普遍存在,本文将详细探讨商品房预售中常见的延期交付房屋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拉动消费,需要促进商品房销售。现在,内地尤其是沿海地区,实践操作已经进行商品房预售抵押,理论界对此众说纷纭。为此,探讨商品房预售在内地的抵押和香港的按揭,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特别意义。 相似文献
19.
预告登记与我国的商品房预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告登记制度的性质有物权说和债权说之争,从权利区分为本原性权利和功能性权利的视角界定预告登记,它是一科具有辅助功能的优先权。先买人的权利具有重要作用,商品房预售是预告登记制度发挥作用重要领域。预告登记有担保效力和顺位效力,预告登记的担保效力是顺位效力的前提,顺位效力是登记制度的核心效力。 相似文献
20.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承购人在以房屋建成后的价值实际支付了房价,却不能上房或取得房屋产权证,而获得的仅是一种期权,一种请求权,一张空头支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已预售出去的房产标的物上设定抵押权,从金融机构贷款,如在建工程抵押,这就使得已经签订过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承购人的实际权益得不到保障。一旦发生争议,极有可能所牵扯到登记机关,增加了登记机关承担的风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