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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山东省微山县欢城镇李集村崔祥联来信反映:我是上一届村民选举的村主任,由于种种原因,今年我村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被迫延期三个月举行。但延期三个月后,镇党委政府不积极组织换届选举,却找我谈话,说我不是村主任了,没有权力了,村里的一切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办理。镇政府的这种做法对吗?答:村委会的权力来源于村民。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因此,不通过换届选举而采取行政手段取消村主任职务的做法是违反法律…  相似文献   

2.
《乡镇论坛》2020,(4):32-32
一位村干部留言咨询:我们村一个村民小组的组长位置空置,因为今年不是换届年,所以我们村党组织或者村委会是否能指定一位村民小组长?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小组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其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任命、指定、委派和更换。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数较多的村或者居民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委会可以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这一规定既明确了  相似文献   

4.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坝河乡一村民来信问:我村于2001年3月与其它村合并,当时没有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而是由乡里委任了一套新的村委会班子。这种做法是否合法?答:这里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村委会成员的产生,二是在村庄撤并过程中村委会的组成。关于第一个问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委会成员。”也就是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经过村民选举而委任村委会班子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关于第二个问题,《村委会组织法》第八…  相似文献   

5.
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第十四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以下简称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面对“两个直接”的选举办法,政府应如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搞好班子建设?《村委会组织法》颁布施行后,江苏省射阳县依照新法,在新坍乡…  相似文献   

6.
山东省日照市东岗区日照街道办事处某村村委会主任保希打来电话问:我们街道党委发了个文件,要求村委会公章必须由党支部管理。这样的要求合理吗?答:《村委会组织法》第3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宪法第111条规定,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组织法》第2条还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以上规定,党支部应当加强对村委会的领导,但村委会是自…  相似文献   

7.
村治咨询     
法律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没有年龄限制  福建省永定县湖塬镇吴银村村民苏基达来信反映:该村在换届选举中,村民推选了一名 51周岁的村民作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但包村的镇领导说:“五十岁以上的村民不能担任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民们很不理解。该村民问法律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有没有年龄限制?  答: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凡年满 18周岁的村民,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又规定,村民委员会及其成…  相似文献   

8.
虞烈东 《乡镇论坛》2010,(34):17-17
<正>作为民政部门一名从事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工作人员,笔者对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备感亲切和及时。本文结合实际,谈谈笔者对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创新和务实之处的理解。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更加容易操作修订前的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这条规定本无可厚非,但在实际工作中,采用村民会议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相当多的地方很难操作,因为村民会议很难召开;采用村民小组推选是可行的,但  相似文献   

9.
河南省济源市村民李某(1999年12月10日打来电话)问:在今年11月进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选举委员会是由党支部委员和一名党员(曾任支部委员)、一名村民组长组成的。我到镇里问党委书记:村委会组织法规定选举委员会由村民推举产生或者由村民小组推举产生,可是为什么没有让我们推举呢?书记说:组织法刚刚施行,不一定那么严格,再说咱镇有咱镇的实际情况。你村的选举委员会是镇党委决定组成的,这样做是为了维护村里的稳定局面,防止在选举当中出乱子。请问书记这样讲是否正确?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村…  相似文献   

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联系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反复讨论修改,民主制定。第三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社会事务。  相似文献   

11.
辽宁省兴城市羊安满族乡刘同志问:我已连续四届担任村委会委员,做治保主任,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可连选连任?1998年6月换届,我又被选进村委会,新当选的村主任却免掉了我的委员职务,另安排了一个普通村民当治保主任,请问村主任这样做合法吗?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连选连任”,但是并没有具体规定最多不得连任几届。你在连任四届之后又继续连任是可以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没有赋予村委会主任任免村委会成员的权力。村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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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依法实行自治,是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来实现的,因此,开展村民自治活动要落实到“四个民主”上。按照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的要求,就是要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全面推进。第一.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选举,就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由村民直接选举或罢免村委会干部。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至7人组成,每三年换届一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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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村委会组织法已经规定了乡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关系,乡镇政府就应当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本村的各项工作,不能像对待行政组织那样,采用行政手段去指挥村里做什么和不做什么。   法律把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性质明确规定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就是说,村委会不是政府的“腿”,因此,凡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由村委会根据绝大多数村民的意愿去办理,乡镇政府不应干预也无权干预。乡镇政府要保证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权利。乡镇政府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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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第十四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面对两个“直接”和一个“不得干预”的选举办法,乡镇政府应如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搞好班子建设?通过山东省济宁市北宿镇连续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践,我们认为政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协助各村做好村委会选举工作。严格控制干部职数《村委会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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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的事项是:"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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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村民自治后,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由传统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变成了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这就从客观上要求乡镇政府、乡镇干部必须把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切实转变到适应农村村民自治发展的需要上来。首先,指导村委会选举票符合法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行)》于1988年6月开始在全国施行,以村民直接选举为标志的村民自治在全国农村拉开序幕。但由于种种原因,在许多地方,村委会干部往往不是经过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乡镇党委、政府任命的,即使有的地方在换届时通过选举方式进行,但人选也是上级内定的,选举只是举举手、划划票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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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荏平县广平乡某村一村民来信反映:我村村委会换届时选举选出村委会主任(同时兼村支部书记)1名,委员3名。不久前,村委会主任(兼支部书记)无端停止了其他3名成员的工作,任意指定了一名副主任、2名委员和1名文书;过不久又连续两次重新指定村委会副主任、村文书、村民兵连长、村会计和村小组长。请问,他这样做是否正确、合法?群众对此有意见又该怎么办?答:如果反映属实,该村委会主任的做法是错误的、违法的。首先,《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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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大垌镇凤坪村四位村委会干部来信问:我们是去年换届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成员,由于对镇党委、政府今年以来的行政行为不满,便集体向镇党委、政府请辞村干部职务,以示抗议,要求其改变行政行为。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同意我们的辞职,并确定了新干部人选,还发文进行了委任。请问,我们向镇党委、政府请辞村干部职务,镇党委、政府有权直接同意吗?镇党委、政府直接提名委任村委会干部合法吗?答:我国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都确定了农村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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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内乡县一村民来信问:我村的村委会本应于1998年秋天换届,但由于第一次选举失败,就再没有组织选举。老村委会一直主持工作。请问,这样的村委会是否合法?答: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1998年4月18日,中办、国办《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规定:“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需要选举产生的村级组织负责人,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党内法规的规定,按期实行民主选举。未经县(市、区)委批准,无故拖延选举的,要追究乡镇党委和村党支…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农村推行了“村账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多少也能收到一些效果,但总体看来弊大于利。笔者以为,与其越俎代庖由乡里管,不如引导村民自己管。“村账乡管”的弊端,首先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也就是说村财务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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