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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释疑解惑     
《山东审计》2003,(7):28-28
问:当前审计中发现的“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问题比较多,如何使用法规进行处理?答:目前,处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法规依据主要有三个:一是《税收征管法》。该法第66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刑法》。该法第204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相似文献   

2.
<正>《广告法》第3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摘录) 第七十三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两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企业导报》2005,(11):76-77
看到眼前即将完工的新房,您一定是无比的兴奋,对新家是充满着憧憬和期待。可到拿钥匙(交房)的那天您可千万要睁大眼睛,仔细察看新房的每一个角落,反复核对合同约定交房要素,可不能因为一时的兴奋和疏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首先一定要查看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图》):其次要查看交付给您的商品房与合同签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再次要看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主管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相似文献   

5.
《中国房地产》2005,(11):28-28
住房购买人未按规定缴存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书;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在责令整改的基础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近日,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6.
甘肃省新修订的《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未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擅自设置检查及收费站(卡)。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7.
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如果出了质量问题怎么办?它的“三包”保修责任有哪些?是我们每个消费者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国家建设部在出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专门对商品房的保修作出明确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承担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建设部还明文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必须同时向商品房使用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为这是商品房质量的有效保障。根据《建筑质量管理办法》,在正常情况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  相似文献   

8.
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收取额外费用或者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否则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至2倍的罚款。  相似文献   

9.
张某于2004年8月5目与李某夫妇在M公证处.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契约》,并于同日向该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2004年10月13目,陈某凭1997年6月22日与李某签订的一份民间“房地产买卖合同”和购房定金收据,  相似文献   

10.
梁琦 《江苏楼市》2005,(10):7-7
自11月1日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根据建设部最新颁布的管理办法,检测机构如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建设主管部门将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
陕西省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房屋出租者应缴纳营业税、房屋税和个人所得税。该意见指出,今后公安机关要将暂住人口的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出租房屋户应在房屋出租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安全许可证,并缴纳工本费。单位或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营业税、房屋税和个人所得税;各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要逐步建立健全暂住人口微机管理系统;出租房屋与用工单位负责人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逐一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加强对用工单位、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文化…  相似文献   

12.
在当前实施《会计法》中 ,遇到了两个难题。一、对单位罚款问题《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都有“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这里存在一个资金来源的问题。如对纯粹由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即全额拨款单位 )来说 ,其资金的惟一来源就是财政拨款。现在单位因违反《会计法》而受罚款处分 ,他们用什么资金来源缴纳这个罚款呢 ?只有用财政拨款来缴。财政拨的经费又作为罚款缴回到财政 ,这有什么意义 ?起什么作用 ?对有事业收入的事业单位和有经营收入的企业单…  相似文献   

13.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限制国家行政处罚权最重要的原则,起源于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的“双重处罚禁止”,后来被德国《基本法》(第103条第3款)和日本《宪法》(第39条)所继受。这些国家适用此原则均是先在刑法领域,后来逐渐发展到行政法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4.
为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商品住宅的售后服务管理,早在一九九八年,建设部就规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要求开发商向用户交付商品房时,必须提供这“两书”。  相似文献   

15.
林达 《东南置业》2013,(5):96-96
现代社会交通愈加发达,人口流动率也相当高,多数人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都是采用租赁房屋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居住问题。而我国幅员广大,难免会有一些地方政府关注不到的违章建筑。根据《物权法》合法建造的房屋,房屋建成时物权设立。那如果“房主”未经相关手续建造房屋,并且在房屋建成后将其出租,由此引发的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  相似文献   

16.
《内蒙古财会》2002,(5):61-61
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所比过去更大、范围更厂泛的行政处罚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章有关条款整理,税务所的行政处罚权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处罚限额及对象 新《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这个规定一是将税务所对税务违法行为的罚款限额从过去的一千元以下提高到二千元以下。二是处罚对象,由过去仅限于个体工商业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扩大到所有纳税人。 二、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下列税务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应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17.
林达 《东南置业》2013,(8):112-112
房屋的房主在出卖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应在出卖房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可以优先购买。《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侣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我们应注意以下容易引起争议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8.
热“疯”     
《经营者》2007,(15):22-23
2007年7月,多个极具商业气息的“旋风”席卷全球,从伦敦到北京再到长沙;从《哈利波特》到《变形金刚》再到《快乐男生》,炽热而疯狂,“热”的是诸多粉丝,“疯”的却是各个商家。  相似文献   

19.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财政部财会字[2000]第25号文印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下简称“旧制度”)和行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行业制度”)相比,关于“短期投资”的核算有很大的变化,本文谈谈笔者学习的体会。一、与“旧制度”相比,有以下变化:1.关于短期投资的来源。“旧制度”规定,主要是从证券市场购入;“新制度”规定,短期投资来源于购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长期投资转入等各种…  相似文献   

20.
按照我国现行有关房屋权属登记的法规,公告作为房屋权属登记中的一个程序,其采用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授权登记机关根据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选用,即《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25条“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第36条“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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