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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税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到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一)营业税方面,根据国税发[2006]74号《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1)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五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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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会计》2001,(7)
20 0 1年 4月 6日 财税〔2 0 0 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扶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 ,现对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从 2 0 0 1年 1月 1日至 2 0 0 2年 1 2月 3 1日 ,对农村信用社继续按照 6%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其中按照 5%税率计征的部分由地方税务局征收 ,按照另外 1 %税率计征的部分由国家税务局征收。随同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仍按营业税应交税额中按 5%税率征收的部分计征 ,并由原征收机关负责征收。二、从 2 0 0 3年 1月 1日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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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后须缴纳房屋出租税。税金是由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组成。税收征收是以月租金×租期(月)为基数;营业税=基数×3%城建税=营业税×7%教育附加税=营业税×4%地方教育附加税=基数×2%房产税=基数×4%印花税=基数×0.1%个人所得税=[基数-租期(月)×800元-(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水利建设金+房产税+印花税)]×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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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包括土地交易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按照这一规定,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存在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应缴纳营业税。但政策执行中,对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征税存在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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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契税征管中主要存以下问题:一是二手房交易存在高买低报现象导致税款流失。近年来,二手房交易日益活跃,二手房交易涉及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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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出现
2005年5月,国务院及七部委发布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其中对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在其对外销售时全额征收5.5%的营业税,并且一些地区还将一直未能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在销售房屋时开始征收。2006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规定: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2006年7月18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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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在对3个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这些项目漏计漏缴施工单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营业税及“附加”)的现象比较普遍,问题比较突出,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例如,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标书”和施工合同规定:该项目的营业税及“附加”由业主代扣代缴(即施工合同价款中不含营业税及“附加”,此税由业主缴纳)。据此规定,业主应代扣代缴施工企业营业税及“附加”4064.8万元,但自1996年项目开工至审计时止,业主既未从工程款中代扣税款,也未直接从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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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人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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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建设项目漏缴施工单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以下简称营业税及“附加” )的问题比较普遍,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例如,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标书”和施工合同规定:该项目的营业税及“附加”由业主代扣代缴 (即业主在支付工程款时将施工单位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扣下,或者直接从工程成本中计提,然后向税务部门缴纳 )。根据此规定,该项目业主应代扣代缴施工企业营业税及“附加”合计 4 064.8万元,但自 1996年项目开工至审计时止,业主既未从工程款中代扣税款,也未从工程成本中计提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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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国营建安企业自1987年起恢复征收营业税,随同营业税计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营业税为计征依据,同时缴纳并准许列入工程预(概)算,计入工程造价之内。 现行国营、集体建安企业应纳税额和计算含税工程造价的方法由(1)、(2)、(3)、(4)式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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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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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减轻小微企业税负,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此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又先后发布《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9号公告)和《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对财税[2013]52号文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企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该政策仍存在很多模糊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厘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