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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农业部办公厅2012年1月30日发布2012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明确要求2012年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进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具体要求主要包括: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第三条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承包草原、水面、滩涂从事养殖业生产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相似文献   

3.
<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确认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土地流转交易安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第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确认和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基本手段。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利,是国家法定的一种用益物权。长期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合同管理为主,缺少严格规范的国家登记。虽然  相似文献   

4.
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是推倒重来 中央一号文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相似文献   

5.
2003年3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改变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的方法界定和规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状况,从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调整等环节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做了明确规定,标志着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了直接的法律保护,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在调整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它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理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立法的理论前提和基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立法应首先在法律规范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作出明确法律界定,以便理清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流转、终止等法律问题,达到切实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拟从物权角度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直接支配性,且在支配…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重要的土地财产权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意义重大.本文首先对开展鲁句县小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完成情况、采取措施、存在的不足进行调研,然后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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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规范有序地流转国家农业部颁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本刊讯由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土地流转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今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意义重大土地登记是物权公示和保障交易安全的基本手段。目前,我国土地登记的基本情况是,城市土地登记好于农村土地登记,建设用地登记好于农用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我国土地总登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制度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落实中央提出的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一项基础工作。在当前形势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是委托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中重要的制度创新,它既具有必要性,也具有可行性,在未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必将充满活力与生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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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既定政策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既是优化人地配置的要求,也是为具备离农条件农民提供土地权利价值实现通道的要求。当前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退出机制还不完善,导致引导有条件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改革相对滞缓。本文研究在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内涵的基础上,基于政府与市场角色厘定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机理,审视了试点地区的实践困境,进而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的政策建议。研究认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过程中,应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应通过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保障性补偿责任,消除市场失灵,并防范改革风险,进而通过政府与市场角色的厘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的补偿机制、推进机制和退出土地的利用机制,构建符合理论和现实要求并具有可持续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通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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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明确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的重要举措.2010年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在北蝉乡星塔村灯塔经济合作社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进行了实践和探索.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做法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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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中,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在我国农村土地法制改革中,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是关键方面。在本文中,笔者从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法律路径入手,指出当前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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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一直受到严格限制,但由此也带来一系列问题。本文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功能及结构出发,阐述并分析了《担保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存在的问题,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理论和法律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地上种植物的抵押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作者认为,应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同时,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其地上种植物合一与分离抵押这两种立法体例中,分离的做法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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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土地是农业的根本,维护土地安全,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运行,是关系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的大事,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服务"三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用法律的形式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心愿.本文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入手,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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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郊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有其重要意义和特殊性。制约大城市郊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的因素主要有:农户的合同承包面积大于实际拥有的承包面积,农民对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认识还不深入,2002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村孩子全部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后有可能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征收存在问题,承包经营权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成效不高。要丰富大城市郊区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完善承包经营权证制度和征地制度,提高承包经营权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主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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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土地的范围和承包方法两方面介绍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调节范畴,从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保护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土地资源、保护承包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等6个方面解读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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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发证的利弊利: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颁证工作简单,可减少一定的工作量和一定的费用支出。弊:一是两权合一颁发一个证书,不利于农村承包土地的流转,更不利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因可抵押的只是农村土地的经营权,而不是农村土地的承包权),难以实现农村承包土地的权能。二是若将两权合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相关机构进行抵押或质押,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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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抓手,完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全省已累计补换发证书600多万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率达到98%。全省40%的县(市、区)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  相似文献   

20.
丁关良 《农业经济》2007,(11):43-46
按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分为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其他方式承包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两大类。对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和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分别作了规定。为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到符合"条件、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正确实施两类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真正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两类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异同研究尤为重要且具有极强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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