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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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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针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计税依据难以核实、代扣代缴制度存在执行困难、纳税申报配套政策不完善等,提出了完善我国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受当前经济形势的影响,不少个人和企业纷纷整合手里的资产,转让股权就是其中之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一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一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应当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我国个人股权投资行为十分活跃,既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发展,也催生了一部分高收入者个人。新颁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高收入者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如何准确把握好《办法》执行中的重点内容,既是社会各界的关注热点,也是各级税务机关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4.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似下简称限售股)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杨柳 《财会学习》2015,(16):119-120
市场经济条件下,股权转让是企业筹集资本、改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也是近年来税收征管的关注重点和收入增长点之一。由于股权转让较为隐蔽,税务机关征管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因此如何加强对该行为的涉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是基层税务机关应深入思考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颁布后,对限售解禁股转让所得征税,是对长期以来模糊不清的"股权转让税收问题"进行规范,解决了因个人转让限售股不征税,导致的个人转让限售股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企业转让限售股政策之间存在不平衡问题,  相似文献   

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285号)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8.
周宁 《湖南地税》2008,(4):40-40
原营业税收法规规定以无形资产及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适用税目征收营业税,目的是为了堵塞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漏洞。但是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这就给土地使用权、不动产以股权名义转让达到合理避税目的开了口子。  相似文献   

9.
原营业税收法规规定以无形资产及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适用税目征收营业税,目的是为了堵塞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漏洞。但是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这就给土地使用权、不动产以股权名义转让达到合理避税目的开了口子。  相似文献   

10.
《税收征纳》2010,(3):48-50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规定,为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阿鲁 《湖南地税》2006,(4):18-20
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12.
《税收征纳》2010,(2):52-53
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毽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财会学习》2011,(1):6-7
政策背景2009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文),对个人股权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规范。其主要内容:一、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办理变更手续前应该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并凭借完税证明、不征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到工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二、个人股权转让的纳税地点应该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由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三、如果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低价或平价转让),则可以按照净资产份额核定计税依据缴纳个人所得税。285号文实施一年半间,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虽然该文件规定个人股东进行变更登记前,应该先在税务机  相似文献   

15.
法规选登     
《财会学习》2011,(1):8-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以下简称限售股)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限售股,包括:(一)财税[2009]167号文件规定的限售股;(二)个人从机构或其他个人受让的未解禁限售股;(三)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四)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  相似文献   

16.
正企业单位在业务中难免会遇到大大小小问题,本想虚心请教,却又常苦于无处可问,为此开办"问题解答"这个栏目,帮助您答疑解感。1.自然人股权转让,原注册资金为100万,现在以900万对外转让。请问:假设工商已经变更完毕,个人所得税也缴纳了.但双方约定了一个附带条件,如不满足这条件,转让人需得退回50万给收购人,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个人所得税能退吗?答:(1)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7.
《税收征纳》2012,(4):44-4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规定,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为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我公司的个人股东溢价转让给另一个股东股份,我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在线专家: 个人转让股权应就增值部分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股权转让协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相似文献   

20.
现行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制外,一般实行认缴制.在认缴制下,股东未完成全部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的情形已十分常见,对这类股权转让如何核定其转让收入,进而计算征收所得税,已成为各方关注的问题.本文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文件,通过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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