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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了各级粮食行政部门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为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精神,切实做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保护粮食生产、经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4年12月.国家发改委、粮食局等七部门又出台了《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粮食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同时进一步界定了粮食质量违法行为。这标志着我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已经纳入法制化轨道。现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做好这项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一)执法主体地位先天不足。主要表现为“监管范围太窄”、“执法地位不高”。虽然目前全市各地粮食局都取得了由市政府和政府法制办授予的粮食流通行政管理执法主体资格,但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大部分条款不是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来直接执行的,而是由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多个部门共同执行的,即或是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行的也只是监管原粮的收购、储存、出入库,其他环节无权监管。在实际工作中,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了问题,需要移交其他部门执行,多头执法造成“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时有发生,既不利于行政执法的延续性和直接性,又因严重影响粮食行政部门执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权威性。  相似文献   

3.
2004年国家颁布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转变观念,认真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职责,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条例》同时赋予了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在粮食流通管理领域相应的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4.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流通的监管,由过去主要依靠政策管理转变为依法管理。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前相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任务更重、责任更大。然而,不少地方没有把粮食安全放到应有的位置,加上市场日趋复杂多变,使粮食流通监管的困难前所未有。因此,如何提高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的应有地位,对确保粮食宏观调控、稳定粮食价格、维护社会秩序具有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5.
2006年,我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形势,深入贯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流通工作全局的指导思想,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为出发点,以维护粮食安全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依法全面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夯实依法管粮基础;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营造依法管粮的良好氛围;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行使依法管粮职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7705次,出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3万多人次,检查各类粮食经营者3万2千多个.查处案件2519例.  相似文献   

6.
<正>近年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范围,对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监管,保护了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根本利益,维护了国家粮食安全。同时,在工作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因此,用法治思维构筑粮食流通监管新秩序,全面提升粮食流通监管能力显得十分重要。一、新时期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新篇章,粮  相似文献   

7.
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化,推动并促进了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施行,则为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执法依据。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职责,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相似文献   

8.
(一)属地化管理粮食流通企业。粮食流通企业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载体。由于种粮农民、粮食生产和粮食市场都是属地化管理,而且各地方粮食安全了,国家粮食就能够安全。因此,建议对所有粮食流通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本地区内所有粮食流通企业。从而真正实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的政企分开,使各种惠农政策和粮食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运动员”和“裁判员”分离。同时,也符合国家加大发展县域经济的精神。(二)稳定和加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稳定机构…  相似文献   

9.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行政管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赋予了粮食行政执法的内涵。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对象由过去的国有粮食企业转变为全社会的各种经济成分粮食市场主体;管理手段由过去的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以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为主;管理方式由过去的重事前审批转变为重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这既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粮食流通提供了依据,又对粮食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现状(一)机构编制不足,行政管理职能职责不明确当前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编…  相似文献   

10.
一、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赋予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对粮食经营、宏观调控、监督检查的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是依法行政的主体。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已由过去对国营企业的行政管理向对社会粮食行业的行政管理转变,已由过去的政企不分向政企分开转变。要适应这种转变,应调整内部机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努力提高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承担粮食安全、粮食质量监管、社会粮食统计、粮食市场准入、粮食储备等职责。二、搞好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就要准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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