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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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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庆雪 《新智慧》2007,(7):54-54
一、巧避房产税 1.尽可能将房屋出租租金收入转变为住宿房费收入,避免多缴房产税。许多酒店有将自己的客房租给某些单位长期使用的业务,酒店将住房提供给租赁者后,不再提供住宿管理服务,只按期收取租金。按照税法的规定,对这部分租金收入既要缴纳营业税,又要缴纳房产税。  相似文献   

2.
房地产经营业务缴纳的主要税种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各税种的应税收入范围、收入实现时间存在不同之处,同时,会计确认收入的范围和条件与税法也存在着差异。本文通过分析会计、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范围和收入实现时间方面的差异,以期准确核算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会计收入并准确计算各税种应纳税额。  相似文献   

3.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不动产时出让方应按销售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同时还需按应缴营业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营业税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按销售收入的0.5%,缴纳印花税,按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转让所得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文拟对不动产销售中的纳税筹划提供一些思路。例:甲公司欲将一幢房产出售给乙公司,双方约定的售价为1200万元,房屋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格为1500万元,该房屋成新率为70%。甲公司转让该房产时发生评估费用3.4万元。  相似文献   

4.
论房产税中房产计税依据的统一和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核算处理的规定不同。导致了房产税计征依据的不一致。为了公平税负,消除争议,需要对计算征收房产税的房产原值重新进行明确和统一。  相似文献   

5.
《新智慧》2006,(5):78-78
1.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舍确认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剐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6.
对于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在大部分教材中都是这么阐述的:“本科目核算企业日常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但笔者认为,将“营业税”作为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组成部分是不妥的,因为工业企业实际需缴纳的营业税并不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目前我国营业税包括9个税目:①交通运输业;②建筑业;③金融保险业;④邮电通信业;⑤文化体育业;⑥娱乐业;⑦服务业;⑧转让无形资产;⑨销售不动产。以上前7个税目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对于工业企业,这些劳务属于工业生产以外的劳务,很少发生。如若发生,应作为主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处理,对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工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获得的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作为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进行核算,相应地,转让无形资产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7.
浅探运费的纳税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梁文涛 《新智慧》2007,(10):39-40
我国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扣除,而企业收取运费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可见,运费收支与企业的纳税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对运费进行合理筹划。对于降低企业税负、提高经济效益具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新智慧》2007,(6):31-32
059.我公司使用城关镇一处闲置的办公用房,不付使用费。如今地税人员要求我公司缴纳房产税,我们认为自己并无房屋所有权,因此不用交房产税。请问按税法规定我公司是否应该缴纳房产税?  相似文献   

9.
《新智慧》2006,(10):77-77
一、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以下简称高校后勤实体)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相似文献   

10.
部委通知     
《中国科技投资》2012,(1):13-1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为保障居民供热采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供暖期至2015年12月31日,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  相似文献   

11.
物业公司,作为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组织,应当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物业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自身的特性,它的特点在于:物业公司在物业经营过程中,要进行物业的服务、维修和养护等。这种特点决定了它与一般企业的不同之处是:它有相对稳定的租金收入和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那么如何真正地获得这种稳定的收入,如何使得物业管理费收缴率达到100%呢?  相似文献   

12.
关于企业购入债券后持有至到期取得的利息是否应缴纳营业税,各地存在理解分歧和执行差异.本文认为,对债券持有至到期取得的利息不缴纳营业税,是有明确的税收政策依据的.《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中“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就是指对购入金融商品后取得的持有收益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对持有至到期的债券取得的利息不应缴纳营业税.  相似文献   

13.
《新智慧》2005,(10):61-61
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14.
计税依据的选择是房产税税收要素设计的核心,既反映了在税收公平和效率原则要求下对土地、房屋资源课税的基本取向,也决定了房产税征收效率以及征管成本的高低。本文考察六个典型国家房产税计税依据,发现市场化水平、政治制度和传统文化是其决定因素,按房产市场价值评估是大多数国家的选择。当前,我国按房屋原值和租金相结合的计税依据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未来应当以房屋市场评估价作为单一计税基础来构建中国房产税框架。  相似文献   

15.
根据会计制度,施工企业在确认工程结算收入时应计提营业税,账务处理是借记“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欠交或多交的营业税在“应交税金”中反映。施工单位凭建设单位付款证明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交纳税款后开具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凭发票到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目前,几乎所有建设单位都或多或少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结算收入与实际收到的工程款之间有不小的差额,因而据该差额所计提的营业税长期挂在“应交税金”账户的贷方。这样有以下几点不妥:①根据有关规定,营业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义务发生后固定的时间之内,而实际上由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应交税金长期未交。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按工程实际完成进度计算出当期工程结算收入,作为财务入账依据。而建设单位往往在工程结算完后,还要对其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施工企业根据自身计算的当期工程结算收入作为计提营业税的依据显然不够准确。③企业会计报表上“应交税金”科...  相似文献   

16.
国家对房地产税的探索涉及小产权房的可税性与合法性问题,向小产权房征税具有充足的法理依据和现实需求.通过引入法定租赁权与共有产权制度,结合房产税按租金收入计征的征税方式,旨在建立一种同时解决小产权房的可税性与合法性问题的长效机制,以期进一步推进我国土地产权制度的诱致性变迁以及税收体系的完整化进程.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全面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推行,增值税全面替代营业税.高校原本营业税的涉税业务改为缴纳增值税,涉税业务适用税率及会计核算都面临着比较大的改变.立足财税[2016]36号文解析高校的涉税业务要点,并结合实例分析会计核算难点,最后提出高校税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无论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怎样分离或分离程度有多大,税务处理都不可能完全脱离会计处理而单独进行。所以,税收制度中的视同销售业务是针对财务会计制度未将同类业务视同销售来说的。在这个前提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视同销售业务的主要项目做了具体规定。同时,按税法规定,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的还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的计算和缴纳。另外,对于应税消费品来说还涉及到消费税的缴纳问题。笔者现对视同销售业务有关税务会计处理进行讨论。有观点认为,企业对视同销售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应直接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但对按规定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则不能直接计入相关科目。这是因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缴纳的“三税”之和为依据计算的,一般随同“三税”按月计算缴纳,如果发生视同销售业务的当月应交增值税为负数,则该笔业务就无需计算城建税。所以,当视同销售业务发生时,应缴纳的增值税记入“在建工程”等科目;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记入“在建工程”等科目,而是在月末将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在...  相似文献   

19.
由于会计与税法对损益计算或纳税所得计算的目的不同,因此,同一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依据会计法规和税收法规的计算结果往往存在差异。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应当按照税收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数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文力图从俩者的比较入手,揭示问题所在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新智慧》2009,(2):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非居民企业在我国从事船舶、航空运输取得国际运输收入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船舶、航空等国际运输业务的.以其在中国境内起运客货收入总额的5%为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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