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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是一家企业的技术工人,与企业签订有5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到第三年,由于表现出色,单位出资送我外出培训1年,并签订有培训合同,约定培训结束后必须为单位工作3年以上,否则必须退培单位所支付的培训费。培训结束后,我回到企业工作1年便自行离开,跳槽到另一家同类企业担任了技术负责人。  相似文献   

2.
[案例]某制药集团于2003年2月招收两名技术人员,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2003年9月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国外进行为期半年的培训,每人的培训费近1万元。培训结束后,其中一名员工以在公司工作不适应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该员工的培训费问题,企业与员工存有争议。仲裁委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33号),裁定该员工支付企业培训费8000元。[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员工培训费退还之争。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对退还培训费的方法给予了明确规定。该…  相似文献   

3.
《中国劳动保障》2012,(8):43-43
编辑同志: 2011年12月,我应聘到一家制药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3500元。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后,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同学得知我的情况后告诉我,制药公司与我约定的试用期过长,是违法的,要我坚决维权。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用工单位赔偿我试用期超标期间的工资损失?  相似文献   

4.
律师楼     
问: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李先生是一名精密数控机床的操作工。公司曾送他到德国培训一个月(实际支付培训费2万元),培训协议约定他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否则赔偿5万元。 但是培训后他只服务了两年多就突然提出辞职,并要求马上办理辞职手续。由于他不肯赔5万,公司不给予办理。第二日他就不来上班,因而导致生产计划被打乱。为按时交货,公司只得将他未做完的  相似文献   

5.
烟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前不久作出一项裁决,勒令两名单方撕毁劳动合同的职工,赔偿劳动合同违约金1500元,而对被诉方赔偿2000元培训费的要求,则因缺少证据而不予支持。据了解,这两名职工,在1998年7月1日与某私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从事摄影工作,期限为1998年7月到2000年7月1日。1999年9月11日,劳企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999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30日。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应赔偿对方1500元人民币。2000年4月15日,两名职工请私假离开原企业,一直没有返回,擅自到另外一家企业谋职。  相似文献   

6.
正编辑同志:2011年1月我到某公司工作,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月工资为4000元。2011年8月,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连续拖欠了我8、9月份的工资,公司经理出据了一张8000元的工资欠条,并承诺年内付清。12月份我向公司索要拖欠的工资时却被拒绝。就此我咨询了身边的朋友,有的建议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的建议我直接去法院起诉。请问,我该通过何种渠道索要被拖欠的工资?  相似文献   

7.
编辑,你好:我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2011年10月与公司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只约定了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之后我便被派遣到某饭店工作,岗位是前台,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2700元。2014年10月,我发现跟我同样做前台工作的另一同事每月的工资是3500元,而且还有200元的餐补。她是直接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且每年单位还会按照一定比例给她涨工资。而我已经在单位工作3年了,还从来没  相似文献   

8.
案例2011年7月19日下午,王某在上班期间被机器砸伤左脚。2012年3月24日,王某被认定为工伤,同年8月29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九级。2013年2月21日,王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合计105384元。经仲裁委审理查明,王某所在单位没有为其参加工伤保险,王某受伤后一直未到单位继续上班。双方于2012年12月1日签订了《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双方约定:由单位一次性支付王某工伤赔偿6万元,扣除单位已为王某支付的医疗费用10150元,余数49850元王某已如数收悉。在协议书中还约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王某承诺不再以任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去年,我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经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后,用人单位应赔偿我8000多元经济补偿金。今年,我们单位被一家合资企业兼并,兼并企业拒不支付我的补偿金,请问我的补偿金该向谁索要?李源李源同志:你提出了一个劳动争议仲裁被执行主体能否变更或追加的问题。劳  相似文献   

10.
律师同志: 我的朋友陈某是一家机械厂的工人,与厂里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因工作需要,初进厂时,厂里安排其到技校培训了3个月,到今年6月合同期满,期满前,厂里提出要与陈某续签3年,因种种原因,陈某未同意.于是,厂里提出,若不续签合同,就必须补交其在技校培训费2000元,并说陈某参加了培训,交费是他应尽的义务,否则,就不给他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请问,陈某应否补交培训费?他应该怎么处理这起纠纷?  相似文献   

11.
《乡镇论坛》2011,(19):39-39
编辑同志:我是一个农民工,从2010年元月起。一直在一家公司工作,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我曾在双休日、节假日及平时多次加班,但公司没有支付过加班工资。两个月前,因公司无故突然将我辞退,我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同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加班费和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近日开庭仲裁时,因我觉得仲裁员偏向公司,便愤然离去,转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却不予受理。这是为什么?  相似文献   

12.
近日,招商银行80后女职员跳槽被指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最终经劳动仲裁判定赔偿单位74万余元的新闻引发对竞业限制的争议。"和我们一样,标准合同,人人都得签竞业限制",蔡琪在北京一家视频设备公司工作了四年多,只是一名普通员工,然而,最近想跳槽的她退却了,"合同里有竞业限制条款,除非我给高价赔偿款,不然我不能在本行业内就业。  相似文献   

13.
个案评析     
2003年3月,某公司两职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付二人工资达2300元,请求帮助索取。劳动监察部门立案后,根据举报内容,对该公司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与举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2002年7月工资未予发放(其他职工工资均足额按月发放)。两职工原为该公司岗位熟练操作工,于2002年8月未经公司方批准,到另一家同行业用人单位工作,该公司随即根据本单位的《关于职工流动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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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王某于2008年4月3日入职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劳动协议书》,约定公司聘请王某担任生产技术负责人,王某每月工资1万元,手机费300元,双方对于劳动合同期限未作约定。2009年4月,王某向公司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相似文献   

15.
[案例]冯某在新疆某市棉纺企业从事棉包装卸工作已3年,2003年1月他在工作时被棉包砸伤,造成脾破裂摘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冯某“因工负伤”,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冯某“伤残等级五级”。冯某因索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等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庭审时,冯某称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800元,但未能提供工资条等证明。冯称企业发工资时没有给工资条,但有本人签字的工资册在企业。该企业却拒绝提供冯某伤前的工资册,称该企业2003年平均工资为684元,没有提供该市统计部门的统计证明。在此情况下,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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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三年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进入本市一家外商投资公司工作,李某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去年7月,李某与公司合同到期中止劳动关系。事隔不久,李某到区社保中心查阅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发现公司从本人进公司6个月以后(试用期后)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于是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为其补缴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17.
正案例2011年6月,刘某受聘至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从事汽车脚垫加工工作。2012年5月16日在工作中受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但公司提交的证据证明,刘某在2011年6月至本公司时,尚与另一家汽车配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直至2011年11月30日由本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即公司主张2011年6月至11月其与刘某系雇  相似文献   

18.
<正>[案例]2008年1月1日,李某经人介绍至某采石厂从事石板加工工作,双方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工资约定按月支付。用人单位将李某送至某市培训了1个月,共支付培训费3300元,并约定了1年服务期。2008  相似文献   

19.
《中国劳动保障》2011,(9):44-44
编辑同志:我就职于上海一家软件研究机构,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并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年内我不能到与单位业务相关的企业工作,在竞业限制期间,公司每月支付我5000元经济补偿金,如果我违约了将支付10万元违约金。  相似文献   

20.
[案例]张某2014年1月1日入职于某制衣公司,双方于入职当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试用期一个月,工作岗位为品牌导购.试用期间工资每月900元,转正后工资每月1200元.2014年7月31日,张某被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其向该制衣公司提出工资过低,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该制衣公司不予理睬.因此张某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请求:(1)要求该制衣公司支付其试用期工资差额780元;(2)要求该制衣公司支付其转正后工资差额480元.该制衣公司辩称:张某的工资数额为双方协商一致后的约定,且签有劳动合同书,因此张某的请求无法律依据,请求仲裁庭依法驳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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