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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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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财会》2014,(9):86-95
<正>(主席令第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相似文献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4年8月31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作出修改(略)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中的“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修改为“公告”,第一款第八项中的“报送”修改为“公告”.  相似文献   

3.
《交通财会》2014,(9):96-96
<正>(主席令第十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作出修改(略)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作出修改(一)将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中的"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修改为"公告",第一款第八项中的"报送"修改为"公告"。删去第二款。(二)删去第九十条第一款。(三)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在收购要约确  相似文献   

4.
<正>(2017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2017年3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  相似文献   

5.
《交通财会》2017,(12):63-6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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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会[2017]27号2017年1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现就宣传贯彻落实新《会计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新《会计法》宣传工作新《会计法》删除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规定,对会计人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全国人民代表...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  相似文献   

9.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1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已于2013年8月22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部长杨传堂2013年8月31日  相似文献   

10.
《交通财会》2011,(7):87-8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1.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本刊编辑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于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17号令公布实施。这是我国会计工作深化改革,加强法...  相似文献   

12.
《道路交通管理》2014,(10):50-52
正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于2014年5月1日实施。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相似文献   

13.
<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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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财会》2013,(12):78-8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已于2013年8月22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部长 杨传堂 2013年8月31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3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三章“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机构”.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内容为“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应当向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或者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或者代理机构的互助性保险机构投保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上述保险机构以及境内银行所出具的保函、信用证等其他财务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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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政部财预〔2015〕163号2015年9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交通财会》2016,(11):79-79
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外资并购设立企业及变更的,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8.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从事预算绩效评价业务,严格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正1988年3月9日,《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出台2004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明确规定当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责时,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对醉驾的处罚由暂扣驾照6个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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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财会》2021,(1):78-84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4号《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日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和第三章章名中的"印制"修改为"监(印)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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