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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7号现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销售给销售单位,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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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部分企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缴纳消费税,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今年7月13日,财政部、国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以下简称《通知》),但仍然无法全面杜绝白酒生产企业通过成立“销售公司”或者“委托加工+销售公司”等方式侵蚀税基,规避缴纳消费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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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国家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了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实行了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扩大和规范和税基,调整了从价征收的部分税率。国家为何要进行卷烟消费税政策的调整,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将会对福建省卷烟生产企业和消费产生怎样的影响,笔简要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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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消费税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郑珺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3,(1):22-24
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与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不衔接,不利于税款及时入库,难以防范纳税人偷漏税款;单一环节征税消弱了消费税的调节功能,难以形成完整的税收征管链条;价内税不能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为此,建议比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调整消费税计税价格,调整部分消费品征税环节,改价内税为价外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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