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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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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地方税。近年来,各地地税部门不断强化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为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在土地使用税的征管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急待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重视。  相似文献   

2.
分析一、天津市地方税收入状况 (一)地方税收入规模及相关比重分析 地方税是指依据中央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或中央的授权,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管理和支配使用的税收。目前天津市征收的地方税(不包括与中央共享的税种)主要有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相似文献   

3.
“采煤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丁芳 《北方经济》2015,(1):45-4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4号)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对煤炭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利用的塌陷地恢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此举意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但是,由于文件并未明确“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煤炭企业却实际占用的塌陷地”土地使用税政策问题,导致执行中问题和困难较多,甚至引发税收纠纷。为此,本文根据内蒙古鄂尔多斯和山东济宁两市采煤塌陷地的调查情况,剖析了采煤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现行政策的不足,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采煤塌陷地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4.
本文采用煤层气实际开发的基础数据,并在价格补贴从0.2~0.6元/m3以及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所得税的减免条件下,对煤层气开发项目进行经济评价,根据经济评价结果,对煤层气开发利用财税制度设计了六种方案.建议将煤层气开发财政补贴提高到0.5~0.6元/m3,并对煤层气生产企业所得税自开发项目盈利起实行“二免三减半”政策;免征煤层气开发的土地使用税.建议地方尽快出台对煤层气开发利用的补贴政策.  相似文献   

5.
为进一步加大对土地管理的税收调节力度,抑制建设用地的过度扩张,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对原条例进行了三方面修订: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隹;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修改了与法律、行政法规不相适应的条款。按照该条例规定,天津市于2007年10月制定了实施办法,适当提高了天津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隹,将最低税额由每平方米0.30元提高到1元,最高税额由每平方米7元提高到25元。  相似文献   

6.
《天津经济》2015,(7):79-80
2015年6月29日,财政部就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产企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下列石油天然气生产建设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地质勘探、钻井、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工程等施工临时用地:  相似文献   

7.
姜华 《辽宁经济》2014,(8):90-91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部分,一个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收对象,一个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本文运用案例分析了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以不动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主要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建国初期,我国就开征了以房产、土地为课税对象的房地产税,1973年简化税制时,把对国内企业和个人征收的房地产税合并到工商税中,1983年工商税制改革时,又重新确立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相似文献   

9.
汪志辉 《中国经贸》2010,(22):185-185
近几年来,国家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在税收政策上,通过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提高了税额幅度并将外资企业纳入了征税范围,同时也相继取消和废止了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优惠的政策。但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在城镇土地使用过程中也不断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而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已难以适应新的要求,因此,亟需加以改进和统一。  相似文献   

10.
李金震 《天津经济》2015,(11):63-66
近年来,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中,越来越多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问题浮出水面。纳税人经济类型,房产土地权属,房屋土地面积,土地价格,房产原值,都成为影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收收入的重要因素。特别是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逐渐成为基层税收收入总量中的重头戏,成为区县级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也受到来自区县与镇街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本文就房屋土地基础信息登记过程中的基本要素,发现风险,提出建议,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信息登记,提高征管质量浅抒己见。  相似文献   

11.
《发展》2014,(3):10-11
调整:国务院修改行政法规 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李克强总理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下称《决定》),对1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因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决定》修改了6部行政法规,其中,涉及取消"在华外国商会审批"等内容;因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修改了9部行政法规,其中,将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延期缴纳税款的批准单位改为海关;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审批机关改为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  相似文献   

12.
政策解读     
《发展》2014,(3)
正调整:国务院修改行政法规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李克强总理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下称《决定》),对1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因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决定》修改了6部行政法规,其中,涉及取消"在华外国商会审批"等内容;因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修改了9部行政法规,其中,将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延期缴纳税款的批准单位改为海关;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审批机关改为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  相似文献   

13.
码头企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占地面积较大,缴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已经成了企业的一大财务压力.因此,码头企业应在合法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选址和税收优惠政策全方位地进行土地使用税纳税筹划,达到节税效益,提高综合竞争力.  相似文献   

14.
年初以来,辽阳市地税局把纳税评估作为挖潜税源的重要举措,加强与国土部门合作,掌握了全市2009年至2011年签定的供地合同638份。该局以供地合同为突破口,开展土地使用税专项纳税评估,通过比对企业取得土地面积、时间以及实际申报纳税的面积和时间之间的差异,测算出企业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和欠缴税款。各征收局通过深入企业面对面实地核对,约谈企业法人代表等措施,评估欠缴税款11831万元,其中城镇土地  相似文献   

15.
《房产税种暂行条例》、《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分别自1986年、1988年颁布实施以来,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财务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有些规定已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修订、补充和完善。其中,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管中,关于土地使用权价值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问题备受关注和争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从税收政策和会计制度的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6.
关于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深层改革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机制1、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从部分城市(深圳、广州、抚顺、重庆等)率先起步至今不过五、六年,但进展比较快。近年的治理整顿亦未停顿这方面的改革;而是在不断深化。国务院1988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从法律上结束了城市土地无偿无限期使用的历史时期,转轨至有偿有限期使用的历史时期。根据这一条例,凡使用属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土地使用者,都有依法交纳土地使用税的义务。条例规定了大、  相似文献   

17.
《天津经济》2010,(10):70-70
为规范天津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收秩序,从2009年下半年起,市地税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房产、土地税源专项普查工作,由房产、土地坐落地税务局与税务注册地税务局对纳税人登记的房产、土地信息进行核对,对不匹配的信息进行核实与修改,在此基础上.  相似文献   

18.
资讯:热词     
《首都经济》2007,(5):10-11
资本领航计划;能源蓝皮书;前门大街;土地使用税新规;反欺诈联动机制;景气指数;[编者按]  相似文献   

19.
王锋 《发展》2013,(10):106+118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经有权国家机关批准征收;负责实施的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地方政府下属的国土资源部门发布了经地方政府批准的"项目建设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责成项目实施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个别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从目前土地征收的实际情况来看,对补偿标准提出异议的极少;但找种种借口拒不强顶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拆除房屋,不清理其他地上附着物,不交  相似文献   

20.
一、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概述(一)土地管理体制的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把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写进了法律。其基本内容,一是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机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是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根据这些原则和精神,在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已形成了中央、省、地(市)、县(市)、乡(镇)五级土地管理体系,也形成了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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