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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虚假陈述与投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存在,应如何认定?这是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中公认的难点问题。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第18、19条针对上述问题,借鉴成熟证券市场的做法,  相似文献   

2.
从1996年四川德阳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案标志着中国注册会计师第一轮诉讼浪潮开始,到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9规定》)标志着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真正进入司法实践阶段,这期间关于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民事责任问题的讨论从未间断过,至今在会计界和法律界之间仍存在分歧,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公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新规定的出台无疑拉开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中民事诉讼的帷幕,在此之前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无法可依的历史到此结束。可以想象,随着资本市场民事诉讼案件的增多,在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法务会计师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赵勇 《湖南审计》2002,(3):32-32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法院将会受理在证券市场由于虚假陈述而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此举将在制裁目前证券市场存在的许多民事侵权行为和保护中小投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5.
熊进光 《企业经济》2003,(11):189-190
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1、15)(以下简称《通知》)以来,股民状告上市公司要求损害赔偿的案件日益增多,银广厦、红光实业等公司均因虚假披露信息而受到股东的起诉。从各地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的情况来看,在涉及虚假陈述行为的界定、责任主体范围与责任形式、因果关系与过错的认定、赔偿金额的确定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难点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审判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  相似文献   

6.
2002年1月15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给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开了个“小门”。2003年1月9日,最高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对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适用范围、前置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9规定》)第十八、十九条对因果关系的认定采用了信赖推定原则,即只要投资人买入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而且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或更正日)前买入并造成损失的,法院即可判定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非被告能举出反证。这实际上意味着  相似文献   

8.
受雇人因雇佣活动对他人造成损害,受雇人鲜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含正文)的出台,使受雇人承担个人责任成为了可能。而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存在着两种雇佣关系:即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之间的雇佣关系和审计项目中签字者与其他参与人之间的拟雇佣关系。那么在拟雇佣关系中,拟受雇人应否承担连带责任;拟雇佣人在对第三人负责后,对拟受雇人是否享有有追偿权;如果追偿,适用何种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9.
王鹏 《企业技术开发》2003,(9):38-39,42
文章针对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诉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关于案件受理前置条件的规定,进行了探讨,并认为虽然还存在有争议的地方,但却全面的影响了证券市场的监管。  相似文献   

10.
李胜辉 《企业经济》2005,(6):184-185
由于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一直没有真正地建立,在证券市场中,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众多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建立证券民事赔偿制度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1.
对CPA民事赔偿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2,他引:9  
最高法院颁发受理证券市场民事赔偿的通知,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在我国历史上,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只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从未有过被民事处罚,已有的法规对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的规定也不够完备。最高法院的最新通知尚不能提供一个可操作的CPA民事赔偿制度。本就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殊性及我国证券市场现实状况,对建立完善CPA民事赔偿制度的难点及对策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2.
一、完善虚假信息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规范势在必行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上市公司已经逐步走上规范的信息披露的轨道。但部分上市公司通过操纵会计行为,利用虚假的信息陈述,侵犯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屡屡发生,屡禁不止。特别是从1997年的琼民源案件,到后来的红光实业、郑百文、猴王股份、亿安科技、银广厦、蓝田股份、麦科特等公司的虚假信息陈述,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相似文献   

13.
文章针对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诉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关于案件受理前置条件的规定,进行了探讨,并认为虽然还存在有争议的地方,但却全面的影响了证券市场的监管。  相似文献   

14.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这些进步还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和实验性特征。本文揭示的科龙公司虚假陈述案暴露出我国现行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在前置条件、诉讼方式等方面的不足。因此,认真总结其经验教训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5.
随着上市公司会计丑闻的不断出现,每一个有关证券市场民事诉讼的法律法规颁布,都引起广大股民的注意。然而,已有的法律法规实在有如杯水车薪,难以满足客观需要。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现状会计责任中的民事责任在国外,特别是英美法国家中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然而在我国,民事责任在会计法律责任体系中的地位不突出。我国主要在《民法通则》第106条,《证券法》第62、63、69、161、202以及207条中,简单地提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证券民事赔偿机制的有条件启动。紧接着,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审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第一个系统性司法解释,填补了司法实践适用法律的空白。尽管如此,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民事赔偿制度在我国仍是极为迫切的。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的性质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6.
近几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串谋进行虚假信息披露,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事件频发,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约束,我国开始了对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制度的探索。要建立符合我国现状的CPA民事赔偿制度必须要权衡好两个方面,一方面该民事赔偿制度要具有可操作性,行之有效,处罚力度要具有威慑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审计风险,重视审计质量,使受损中小投资者得到应有的赔偿。  相似文献   

17.
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赔偿责任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关注的重大议题。2022年1月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尤其是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审计业务的民事赔偿责任,进行了系统的修改和完善。本文通过比较新旧司法解释规定和《证券法》等,从取消前置程序的影响、民事责任范围扩大、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审计免责情形、赔偿损失计算方法等五个方面,全面解析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赔偿责任的新变化,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8.
20 0 3年 1月 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司法权正式介入了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领域 ,使投资者可以针对虚假陈述的不法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获得民事赔偿。这必将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产生强大的震撼作用 ,从而有效遏制当前日益严重的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本文以《侵权行为法》为基点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 ,对审计项目责任人认定及其责任分担进行研究 ,以期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能有所借鉴 ,减少执业风险。一、上市公司会计虚假…  相似文献   

19.
2006年1月1日,新的《证券法》生效。但是新的《证券法》在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方面没有做出任何突破。就目前情况而言,广大投资者仍然只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出台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确定的诉讼条件提起诉讼《。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干规定》第六条同时规定:投资人提起…  相似文献   

20.
证券市场上的虚假陈述会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虚假陈述被披露后,公司市值较欺诈行为发生期间有所降低,两者的差额即为损失。一旦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且股票破灭时,使用公司市值差额法计算损失,在形式上不会发生问题,当公司股票仍保留一定的价值时,使用该方法计量损失则会发生很多的问题,这是因为市场并非是理论上的有效市场,而且欺诈性信息之外的因素也在影响着股票的价格。《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第七部分对损失认定的规定过于简单。本文认为,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忽视其他因素对股票价格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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