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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标权保护问题的核心,就是被控侵权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构成侵权后如何追究法律责任。而判断是否构成侵权一方面要从商标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来认定,另一方面则要看被控侵权行为是否存在正当的抗辩理由,从而否定其行为的违法性。商标的合理使用即是阻却被控侵权行为违法性的抗辩理由。本文所要评析的“BIOFRESH”和“水鸟被“纠纷案正是两起涉及商标合理使用的典型案例。  相似文献   

2.
商标的近似问题是一个与侵权密切相关的问题,综合《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及相关法条的规定,可知,在注册商标本身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包括服务,以下同)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商标侵权的判断问题上,可以简单地根据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的“近似”去判断侵权的成立。  相似文献   

3.
张玲玲 《中华商标》2016,(4):97-101
要旨:证明商标并非表明商品来源于证明商标的注册人,而是证明商品的原产地、质量等特定品质。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而只能准许其他人使用该证明商标。是否侵害证明商标专用权,不能以被控侵权行为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作为判断标准,而应当以被控侵权行为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原产地、质量等特定品质产生误认作为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4.
一、我国商标侵权判定的法律体系及缺陷 商标侵权判定是商标标识之间的比对。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法第5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黄璞琳 《中华商标》2014,(11):54-58
正新《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对商标侵权案件中在先使用抗辩作出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  相似文献   

6.
一、同类或类似商品(服务)商标侵权不需涉及驰名商标认定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对于在同类或类似商品(月艮务)上发生的商标侵权纠纷,法律对于此类商标进行保护的理论基础为禁止混淆理论。“混淆”的范畴包括将被告的商品认为来源于原告的直接混淆,也包括认为商品虽不由原告直接生产,  相似文献   

7.
王磊 《中华商标》2006,(7):30-31
我国对驰名商标给予的是特殊保护,即跨类别保护。基于这一原则,无论驰名商标所有人是否在其它类别注册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法律都赋予其排他性的功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相似文献   

8.
<正>要旨: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可知,商标侵权行为的典型样态为生产和销售侵害商标权商品(简称侵权商品),而不包括对侵权商品的后续使用。因此,一般情况下,终端消费者对于侵权商品的使用行为并不构成侵权,但对于侵权商品进行租赁等商业使用是否构成侵权则存在争议。本文认为对此不宜一概而论,当侵权商标商业租赁行为符合相应条件时,可以将此类行为纳入《商标法》规制的范围。人民法院在审查判断侵权商标商业租赁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时,需要综合考虑:被诉标识是否引起混淆误认;被告是否以能够感知的方式彰示被诉标识;商标系达成商业交易的重要因素;被告是否以出租为业谋取商业利益以及被告是否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9.
一、问题缘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到期后,被许可人继续生产、销售新的带有权利人商标商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合同违约的竞合,实践中对此几无争议。但如果被许可人销售的是合同存续期间经商标权人合法授权生产的库存商品,被许可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抑或构成合同违约,实践中尚存在较大的争议。  相似文献   

10.
保护商标权的精髓是保护合法使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这里从商标工作者的角度对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依据及其法律意义谈几点看法。从三个方面谈一谈。因为这个问题涉及三个方面:一、未注册商标保护的问题,二、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三、通过使用产生显著性的驰名商标保护。对现在发生的争论,怎么看待,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予以保护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呢?答案是明确的,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予以保护不仅具有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1.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经常会遇到服务项目与商品是否类似的判定问题,《商标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在《商标审理标准》中规定:商品与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判定商品与服务是否类似。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商品与服务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在用途、用户、通常效用、销售渠道、  相似文献   

12.
商标淡化法保护对象的适格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森 《中华商标》2007,(8):40-43
商标淡化是指由于使用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在后标志与在先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使消费者在两商标之间产生联想,并导致在先商标的显著性丧失或严重削弱的现象。尽管我国目前没有关于商标淡化的立法,有关部门提出的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稿草案也没有涉及商标淡化问题,但理论界已有不少人主张我国应引入商标淡化制度。  相似文献   

13.
汪正 《中华商标》2007,(7):41-44
2006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针对《清华早读》图书和音像制品的商标侵权案件中认定清华大学在第41类教育服务上注册的“清华”商标为驰名商标。事隔一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在“清华智慧”商标异议案件中再次认定“清华”商标为驰名商标。[1]我国公立高校第一个驰名商标自此诞生。一石激起千层浪,由此引发讨论中不乏质疑:清华大学作为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其申请注册的“清华”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是否合适?清华大学驰名的是高校名称,还是其商标?  相似文献   

14.
根据商标淡化理论,驰名商标可获得跨类保护,但跨类保护并非全类保护,应综合考虑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驰名商标与被诉商标使用商品间的关联程度等因素,对被诉行为是否会导致驰名商标的淡化进行认定。驰名商标获得反淡化保护的基础在于驰名商标显著性的减弱或者商誉受损,而非商标识别性的破坏,故获得反淡化保护不以造成混淆为前提。但同一被诉行为有可能在部分公众中产生商标混淆,在部分公众中产生商标淡化,均构成商标侵权。  相似文献   

15.
袁博 《中华商标》2015,(1):53-56
在原商标法中,侵权判定标准主要考虑商标标识本身,即应考察标识本身的属性,如外观、呼叫、含义等是否构成近似,换言之,应以标识本身为准,是否会导致消费者混淆商品的来源不是应该考虑的主要方面。由于这种思维过于注重对注册商标符号本身的保护,而漠视了对商标所代表的商誉的保护,被有的学者称为"符号保护"。[1]为了克服这一弊端,新商标法特别将国际通行的"混淆可能性"融入到了商标侵权判定标准之中。为了贯彻这一转变,除了第57条的条文变化外,新商标法还有两个条文也进行了配合性的修正:第48条给商标使用增加了"用于识  相似文献   

16.
商标共存作为商标使用中出现的特殊情形,其与商标侵权的关系十分微妙。一方面,所谓共存指的是不同主体所有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之间的共存;而另一方面,由于商标权是一种排他专用权,如未经商标注册权人的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即构成对注册商标权的侵害。因此,确立商标共存合法性的基础对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合理的商标共存被误判为商标侵权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就此问题做些探讨。  相似文献   

17.
《商标法》(2013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旨在给予驰名商标更强的保护,而驰名商标保护的要件不能被《商标法》的其他法律条款涵盖,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对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在先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可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保护。案情当事人:原告(被上诉人)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稻花香公司)被告(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马继华案由:商标争议行政纠纷  相似文献   

18.
蔡崇山 《中华商标》2014,(10):76-81
正新《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按照商标与商品的相似程度将商标在商品上的使用区分为两种情形:"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以下简称"重同使用")和"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以下简称"同品似标或似品同标或似品似标"),对于前者的商标侵权判定是否考虑混淆一直存在热议,争议集中在是否适用推定混淆,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一家拥有自主品牌/商标的企业,近年来常常会接到来自商标代理机构的善意提醒:有与贵企业商标近似的商标被商标局公告,是否需要提出异议?大部分企业听到类似言辞,一般会选择了解被公告的商标的详细信息、与自己企业商标的近似程度、指定使用产品与自身企业生产产品关联度、被公告后的解决方案等信息。经过分析。企业会选择是否有必要在公告日期三个月内以自己企业名义提出或授权委托代理提出异议申请。以下我们来看个异议的实例:在第9300867号“鸿雁福鸿”申请商标公告期内,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下称鸿雁公司)发现该商标与其在第9类上申请注册的“鸿雁”驰名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相似文献   

20.
正新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改的一大亮点就是将原《商标法》第52条第1项改为两项,将其作为第57条的第1、2项,并且在第2项中,针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增加了"容易导致混淆"的限定,明确将"混淆可能性"作为商标侵权的要件。"混淆可能性"理论在新商标法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得到体现,也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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