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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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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商行政管理》2009,(17):26-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印制、发放和管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关于改进食品流通许可核准批发方式的调查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基层核准食品经营单位批发方式存在的问题 自《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吉林市工商机关核发食品流通许可20506户,其中,核准批发方式的有2032户。摸底数据显示,实际开展批发业务的有1051户,经营条件、自律能力也参差不齐。其余981户经营单位取得了批发食品资格但没有开展批发业务,给日常监管造成很大困难。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3.
《工商行政管理》2012,(2):34-35
一、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找准专项整治根本点坚持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准入制度,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入口”关。一是先后出台了《湖南省食品流通许可指南》、《湖南省食品流通许可工作规范》等13个规范性文件,明确食品流通许可的依据、对象、条件和办理程序,坚持先证后照原则,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76618户,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准入行为。  相似文献   

4.
《工商行政管理》2010,(2):39-40
一、积极解决食品流通许可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去年5月中旬,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局开始着手研究制定实施意见。6月1日后,由于国务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推迟出台,食品流通许可证无法发放,我局及时制定下发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过渡期间,注册登记及企管部门根据《食品流通许可核准意见书》办理注册登记及年检验照手续。  相似文献   

5.
《商业会计》2012,(13):5-5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公告》明确,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相似文献   

6.
《中国市场》2009,(38):68-71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相似文献   

8.
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是工商部门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我们四川省工商局今年10月下发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下面谈谈我们制订时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9.
日前,北京市工商总局发布消息称,《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通过官网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特别提出,“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也就是说,未来网购散装食品恐将受限。  相似文献   

10.
《工商行政管理》2010,(12):51-51
6月1日,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审批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才能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规定》还进一步提高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准入门槛,对从业人员素质、产品场所环境、厂房设施、生产设备或设施的卫生管理以及出厂检验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要览·政策     
《中国市场》2009,(34):10-10
工商总局:食品经营须获食品流通许可证,农机具补贴实施94.66亿元,《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出台,两部委联手推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义乌海关开关,  相似文献   

12.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由于新法的实施造成许可机关的变化,如果“一刀切”地否定原许可证的效力,显然不符合《行政许可法》所秉持的便民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但是,如果完全等到经营者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才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会给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相似文献   

13.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检查与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的法定义务,是工商部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抓手。但由于食品经营者户数较多、从业人员素质不同、经营的食品种类繁多、分布较散,导致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要求,呈现出一种时松时紧、时有时无、应付了事的状态。今年来,我们三明市工商局通过调查研究和实践摸索,总结出“超市(商场)——食品批发商对接”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超批对接”机制),更加有效地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义务,进一步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相似文献   

14.
<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食品流通市场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违反该《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该《办法》规定,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必须  相似文献   

15.
圈内圈外     
国内广东广告经营出新规从2005年1月1日起,广东省工商局会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部署施行3项新规,分别为《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根据新的规定,对报刊出版等单位不再核准代理同类媒介的广告业务。《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需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范围、广告经营项目或业务类别应  相似文献   

16.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17.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18.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第一条为加强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经营审批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告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广告业务的下列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二)事业单位;(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单位…  相似文献   

19.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药品广告的广告主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品生产或经营单位。我国医疗机构因不具备上述资格,因此不得从事药品广告宣传活动;在医疗广告中亦不得宣传药品。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从事药品广告宣传或在医疗广告中宣传药品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医疗机构不得在广告中宣传药品  相似文献   

20.
《工商行政管理》2009,(17):10-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44号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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