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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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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家庭内部分工的结果,通常由丈夫承载夫妻共同投资形成的人力资本,当婚姻破裂时,通常会被丈夫独占。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等制度都无法保护妻子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有违公平正义的传统理念,而且不利于保护婚姻专用性投资和妇女对婚姻的期待。研究表明,人力资本产权在本质上和其他财产一样,可以在未来带来收益。在离婚时,只要正确地评估并确定合理的分割比例,可以对人力资本进行分割。  相似文献   

2.
完善我国别居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别居是介于正常的婚姻关系和离婚状态之间的、反映夫妻共同生活暂时中止的一种婚姻家庭关系。别居制度会引起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一定的变化,但我国目前法律对别居制度规定存在欠缺,目前法律仅承认别居是一种事实,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别居制度的设立和完善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申请登记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强制要求双方冷静一段时间,以确保双方在深思熟虑后做出离婚与否之决定。离婚冷静期制度施行后,将引发登记离婚制度方方面面的改变,但对离婚冷静期内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及财产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变动问题却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制度还应规定以下内容: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同居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及除子女抚养内容外的家事代理权限中止,夫妻财产制由共同财产制转为分别财产制。  相似文献   

4.
论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产生的。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越来越新,认定和处理也越来越困难,它所体现出来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处理的好坏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5.
从古至今,家和方能万事兴。家庭中所占重要地位的夫妻关系一直是生活中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往往在相互依靠、互相扶持的同时也会爆发矛盾,造成夫妻关系紧张。夫妻关系的高风险与矛盾的爆发期主要集中在:夫妻新婚期后、孩童哺乳期、女性更年期和夫妻退休时期。因此笔者将探讨与研究退休时期夫妻之间关系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法定代理仅存在于彼此之间具有监护权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有些学者把夫妻日常家事代理定性为意定代理,但夫妻之间不可能并且也没有必要存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被撤回的情形。承认夫妻日常家事代理的法定代理的性质是合理的,这需要在分析这种代理的本质特征并结合法定代理和意定代理区别的基础上来进行。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我国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离婚率呈不断上升之势。夫妻离婚对子女的成长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夫妻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是离婚案件必须妥善解决好的关键问题之一。本文试从夫妻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视等三个方面作了论述,以期父母离婚后,其子女能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8.
本从分析婚姻法的几个热点问题入手,阐述应将“过错”作为无过错方诉请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审理无效婚姻及其引起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案件应适用两审终审制,对事实婚姻还应有条件地予以承认以及对夫妻共同债务应如何认定、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保护等问题,对进一步补充、完善婚姻法律制度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的类型逐渐出现复杂化和多样化的趋势。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遇到了很多新的问题,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显得更为复杂,使得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法规不得不作相应的调整和增补。但是,我国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仍然存在一些棘手的问题。如缺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考虑因素,缺乏对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的明确界定,对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及债务清偿责任的归属的规定不合理等问题。  相似文献   

10.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的亲属法可以说是清政府灭亡后革命多年的成果。特定的历史环境,决定了这项法律在继承了西方法律的进步理念的同时,又不可避免的遵循了中国封建传统中的部分规则,本文从婚约、结婚、婚姻的普遍效力、夫妻财产制和离婚五方面全面探讨南京国民政府亲属法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改造。  相似文献   

11.
父母离婚,使得子女原来安定生活场所消失,生活环境发生改变,其物质、精神、心理等诸多方面都受到父母离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父母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并不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如何在父母离婚后将对子女的损害降到最低,本文主要从直接抚养方的确定方面来探讨。  相似文献   

12.
夫妻财产制契约是约定夫妻财产制的载体和产物,是配偶或即将成为配偶的双方当事人就其婚姻生活中的财产关系所达成的合意。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契约是一种种类契约、从契约和要式契约,婚姻当事人在约定其财产制契约时,了解和把握上述特征,能合法有效地处理好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关系,维护好自己的财产权益。  相似文献   

13.
离婚经济学     
共患难容易,同富贵却难.在许多富人的婚姻中,这句话体现得淋漓尽致.许多患难夫妻在经过多年打拼后积累了一些资本,这时候矛盾出现了.更有甚者,选择了离婚.怪不得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离婚是富人专利,结婚是穷人专利. 危机引发离婚潮 婚姻虽然以爱情为第一选项,但离开金钱就无法维持.因此,在经济危机出现的时候,金钱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婚姻的试金石,一些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婚姻此时就会轰然倒塌.  相似文献   

14.
史立 《大众商务》2004,(4):38-39
对每一对夫妻来说,最不希望看到的肯定是离婚,但如果真正到了不得不离婚的时候,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往往就是如何分割财产。江苏常熟的一对夫妻正在打离婚官司,妻子原本以为能分到不少钱,但真到了要分财产的时候,才发现,家里什么财产都没有了,于是,妻子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了法庭……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践中的"冬眠离婚"相当于别居制度,别居制度是禁止离婚主义制度下的产物,但现代别居制度已完全抛弃了原先不合理的因素,发展成为一项先进的婚姻制度,并逐渐为世界各国所采纳。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建立我国夫妻别居权制度,完善婚姻立法,以解决司法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6.
婚姻暴力现象透析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暴力是发生在特定的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是狭义的家庭暴力。近些年来,婚姻暴力现象日益严重,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婚姻暴力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到社会、个人、法律等因素。为了有效地遏制婚姻暴力现象,必须对其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7.
婚姻的本质为一种包含了特定人身关系的契约。夫妻忠诚协议实质上是夫妻之间就忠实义务而达成的一个对婚姻协议的补充协议,其性质是合同。夫妻忠诚协议实际上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原则性夫妻忠实义务的具体化。只要夫妻忠诚协议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就应该认定其有效,法律就应该保护它。但夫妻忠实协议又是具有人身关系的合同,其具体适用有别于一般合同。  相似文献   

18.
配偶权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在夫妻双方之间发生的、由夫妻醍方平等专属享有的要求对方陪伴、生活、钟爱、帮助的基本人身权。配偶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同居权利义务、贞操忠实义务、夫妻姓名权、住所决定权、日常事务代理权等。我国民法对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应当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19.
2001年修改后的我国《婚姻法》第一次将离婚救济理念植入离婚制度,增设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细化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方式,确立了较为完整的离婚救济制度和体系,对保护公民特别是妇女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通过对我国的立法现状的分析,提出增加离婚损害赔偿所诉的主体,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适当放宽无过错方举证责任的条件,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包括第三人等建议,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以充分实现该制度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功能。  相似文献   

20.
我国国有企业委托代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的不一致和信息的不对称,委托-代理关系往往会导致“代理问题”。在我国国有企业体制转轨时期,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原因主要有:资本市场不发达;经理人员市场起步晚;代理链过长;代理人责权利不对称等。而要解决这一“代理问题”,必须尽快建立新型的激励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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