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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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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1985年,我国实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以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出口发票作为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的主要单证,在20多年的风雨历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1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  相似文献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64号)中,有关1年之内的新办企业,在出口申报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一点,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值得有关部门研究。根据该件规定: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在90天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相似文献   

3.
时至盛夏,不少外贸企业却依然深处"寒冬"。成本上升、需求萎缩、利润下降等困境,羁绊着众多外贸企业前行的脚步。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为外贸企业驱散了一些寒意。根据规定,从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同时出口报关和申报出口退税时也不再提供核销单。"这是顺应我国对外贸易规模、方式、主体发展变化,以及应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国际收支形势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外汇管理理念与方  相似文献   

4.
《大经贸》2006,(12):63
为了做好备案出口合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1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软件进行了升级,并发布了《关于出口合同备案货物有关出口退税申报审核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5.
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取消 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2011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决定改革我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取消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并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合宁波)、福建(不含厦门)、青岛等省/市进行试点。  相似文献   

6.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同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告),全面清理和规范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出口退税货物的条件、范围、计税依据、退税率、申报时限、申报资料和要求等内容。通知将部分未按规定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  相似文献   

7.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2011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决定改革我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取消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并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青岛等省/市进行试点。  相似文献   

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64号)文中,有关1年之内的新办企业,在出口申报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一点,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值得有关部门研究.根据该文件规定: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在90天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但文件又注明,对于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1年的新企业,不适用上述规定.  相似文献   

9.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为防范和打击利用假冒、伪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逃汇的违法犯罪活动,改善管理部门服务质量,完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降低企业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联合开发了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并定于2001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  相似文献   

10.
出口退税申报单证的要求 企业每申报一笔出口退税业务,在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时,应同时附送以下纸质凭证:  相似文献   

11.
《大经贸》2003,(9):88-88
为规范出口保付代理项下的收汇核销业务,支持对外贸易发展,鼓励银行业务创新,7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出口保付代理业务项下收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了出口保付代理项下收汇核销的操作.  相似文献   

12.
<正>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建、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跟踪、监督出口单位出口后收汇核销和出口单位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的重要凭证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口单位以某些监管方式(即出口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办理出口报关时,并不一定有实际货物出口,同时不发生外汇交易,不需办理相应的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出口申报和核销手续,现根据海关目前正在使用的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结合货物实际出口及收汇核销情况,将监管方式与出口收汇核销的对应关系分为“需要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监管方式”和“不需要  相似文献   

13.
依据《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和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联合对2000年度全省出口企业出口收汇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定,评定结果产生2000年度“出口收汇荣誉企业”278家,现通报如下:出口收汇荣誉企业中国抽纱黑龙江进出口公司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黑龙江公司中粮黑龙江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黑龙江省有限公司黑龙江中艺瑞宝进出口公司中化黑龙江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机械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进出口公司黑龙江…  相似文献   

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下发后,一些地区询问逾期未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税收处理和申请延期申报退(免)税等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一、外贸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  相似文献   

15.
《对外经贸财会》2009,(7):15-15
2008年下半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日趋突出,部分国外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不足问题,个别国家或地区进口商恶意逃债或违反合同的现象明显增多,进一步加大了我国企业出口收汇风险。为此,商务部于2008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出口收汇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商财字[2008]176号)。  相似文献   

16.
《商业会计》2003,(2):53-5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若干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对生产企业外购出口的允许退税的四类视同自产的产品,实际执行中各地理解和掌握不尽统一。为便于各地准确执行出口退税政策,经研究,对生产企业出口的四类视同自产产品的界定问题,现通知如下:一、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一)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三)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二、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  相似文献   

17.
加速器     
边境贸易出口退税政策放宽通常情况下,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事边境贸易采取银行转账人民币结算的,应凭签注人民币核销的核销单退税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为推动新疆、云南等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发展,简化税收管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  相似文献   

18.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联网应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数据的通告》(2011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9.20等版本升级的通知》(国税办发[2011]83号)文件明确,白2011年9月1日起(以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准),原出口退税申报和审核系统升级为生产企业v9.0版、  相似文献   

19.
《进出口经理人》2011,(9):68-68
外汇核销是国际贸易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报关员在出口前要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时要带着报关单一起去报关,出口退税前要到外汇管理局核销。可以说外汇核销管理贯穿出口业务的全过程,当然.进口贸易亦然。  相似文献   

20.
七种情形不得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2006年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通知》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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