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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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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管理公约规范高档住宅市场智愚曾有一个老者到市小区办投诉,反映其花费100多万元购买的亚运村附近一公寓,在入住后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其每月交纳近千元的管理费,认为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欺骗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则称这样的公寓收费并不高。前不久,海淀一高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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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外销商品房预售单位续第46期、第48期、第52期、第59期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外销商品房预售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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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关于开展组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号各区县房地局、小区办: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代表本物业区域全体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对区域内物业实施管理的组织。组建管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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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委托人(甲方):经纪人(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乙对方应提供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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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地拆字[1999]第1124号法规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各拆迁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我局对《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作了修改,并予重新发布。本办法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1999年3月18日京房地拆字[1999]第222号发布,根据1999年11月10日京房地拆字[1999]第1124号修改)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现定》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国有土地上从事城市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的单位(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单位。包括自行拆迁单位和受托拆迁单位。自行拆迁单位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常设拆迁部门具备房屋拆迁资格,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现定依法对本单位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的单位。受托拆迁单位是指具备房屋拆迁资格。受拆迁人委托,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规定依法对拆迁人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的单位。第四条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是本市城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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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统一管理资源资产并重──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与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合并成立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本刊讯为适应社会王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坚持全市房屋、土地、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资源和资产管理并重的原则,坚持建立规范的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的原则,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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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委员会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向徐虎同志学习的决定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房地局(土地局)、各牧业管理公司:徐虎同志是上海市牧业管理系统的一名曾通水电维修工、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他十年如一日,以“辛苦我一人,方便千万家”的崇高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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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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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启用新《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各区县房地局、市房屋土地登记事务所:现将启用新《房屋所有权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新印制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执照》于1996年7月1日正式启用。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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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划拨城镇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京房地地字[1996]第278号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进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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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开发区房地局: 为加强房屋租赁经纪管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纠正房屋租赁虚假广告、虚假信息、分支机构手续不齐、合同不规范及房屋租赁代理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加强本市房地产经纪行为管理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市二[2002]1127号)及《关于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市二[2002]1128号)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市、区国土房管部门,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本市开展房屋租赁经纪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顿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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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3,(3):119-119
各区县物价局(海淀区计委)、建委: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健康发展,现将《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25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做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为初装修,建筑安装工程费以施工企业实际中标价格为准,原则上高层住宅不超过1400元/建筑平方米;多层住宅不超过1000元/建筑平方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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