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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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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又称异议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抗辩权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由于单务合同的当事人或者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或者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不存在赋予抗辩权的理由,因此。抗辩权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本文拟就先履行抗辩权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2.
我国建筑业已经正式加入WTO,建筑行业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对承包商来讲,既带来了机遇,又面临挑战.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承包商如何在竞争中求生存,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履行施工合同时维护自身权益、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段--工程索赔管理.逐渐被承包商重视和运用.承包商为了弥补工程损失,提高工程整体效益,应充分利用合理索赔这一工具,从索赔中求效益,希望建筑企业管理人员能熟练掌握、正确运用索赔的方法与技巧.  相似文献   

3.
四、理论联系实际问题解答 5.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比较 所谓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异时履行的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则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担保以前。有权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不安抗辩权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平衡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维护公平和平等的原则。  相似文献   

4.
陈幽 《大陆桥视野》2014,(16):29-30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中的一方因另一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遭受损失,根据法律、合同规定(条款)及惯例,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简单地说,索赔就是在一方不主动给予自己相应的合同权益,要求取得本应属于自己的东西,是对自己权利的主张。本文就此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5.
"预收电费"作为供电企业与用电企业和用电客户的一种契约行为.是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其特点是以购电支付能力体现商品交换的信用.  相似文献   

6.
主观过错违约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的主观过错造成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经济合同应承担经济责任等的法律制裁。没有这项条款的合同,就没有任何法律强制力的特征,也就不成其为经济合同。可将主观过错违约责任划分为三类。一、法人及其他经济实体的违约责任 1.支付违约金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可见,违约金是当由于主观过错而发生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就必须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具有两个方面的性质和特点:其一,法定同损失不相联系的惩罚性。只要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不论对方是否因此受到损失,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因此,它是一种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质。其二,实际上同损失相联系的补偿性。违约在一般情况下都给对方造成程度不同的经济损失,即使没给对方造成损失,但从整个社会生产来看,违约总是会影响到某个方面生产的正常进行,造成这样或那样的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7.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顺利获得通过,并即将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合同法第一次全面规定了一大批新的合同制度,本文试对其中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我国合同法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主要内容 所谓不安抗辩权,是指按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发现对方的财务状况明显恶化,债务履行能力明显降低,以致可能危及其债权的实现时,可主张不安抗辩权,即要求对方提供充分担保,在对方未提供担保也未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在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或为对待给付之后,不安抗辩权归于消灭,一方应当恢复履行。  相似文献   

8.
一、施工合同索赔的必要性施工合同索赔(Claim)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价款与工期补偿的要求。它既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也包括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反索赔。承包商的索赔发生量最大,一般是关于工期、质量和价款的争议,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一般是因承包商承建项目未达到规定质量标准、工程拖期等原因引起。施工合同索赔的意义重大。①索赔可以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索赔的权利和有关索赔的法律规定,对业主和承包商形成了有力的约束,可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大量出现。②…  相似文献   

9.
李滨 《时代经贸》2010,(5):60-61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相似文献   

10.
浅谈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雁鹏 《经济师》2008,(12):210-210
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的好坏,反映了企业整体管理的水平,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文章阐述了订立合同前应准备的工作,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指出合同变更时要及时与对方协商,并及时妥善地处理合同纠纷,设置专门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管理合同,同时要谨慎签订担保合同。  相似文献   

11.
王儒靓 《经济论坛》2002,(14):47-47
不安抗辩权,亦称“保证履行抗辩权”,反映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发现对方的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债务履行能力明显降低,以致可以危及其债权的实现时,可主张不安抗辩权,要求对方提供充分的担保,在对方未提供担保也未为对方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在对方提供充分担保或为对方给付之后,不安抗辩权随之消失,一方应恢复履行。所以,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行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  相似文献   

12.
建设工程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本文着重介绍总承包项目中防范索赔的意义、阐述索赔的分类、分析索赔的原因、明确索赔处理的程序和原则、提出索赔管理的对策,从而有效地控制分承包商的各类索赔。  相似文献   

13.
<正> 047 违反经济合同责任的形式有哪几种? 违反经济合同责任的形式,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时所受的何种制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采取补助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违反经济合同的情形不同,发生的具体法律后果,即责任形式也不同。概括起来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①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用来制裁违反合同当事人的最主要的方式。凡是在法律或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的,当事人一方因过错违反了合同,无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只适用于法律有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如果法律、合同都没有用违约金作出担保,就不能让违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相似文献   

14.
权利与技术:FIDIC合同条件下的承包商索赔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承包商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因为业主的故意、过失或其他非因承包商的原因,致使合同不履行或未能适当履行,造成承包商费用损失或工期延长,承包商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相似文献   

15.
在工程建设领域,因涉及的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合同履行问题比较突出.如何防范和化解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以工程建设领域重要和关键设备合同履行为重点,分析了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同履行控制的对策和方法.  相似文献   

16.
邓敏姗 《城市建设》2011,(2):260-261
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随处可见,作者结合多年的审核工作经验,对工程索赔的内涵,内容、计算与审核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7.
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或不履行债务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补偿对方损失的民事责任。世界各国有关民商事交易的法律规范在确定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时,普遍采用了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现实损害(直接损失)和利益损害(间接损失)的完全赔偿原则,即违约方应当赔偿受害方因其违约而蒙受的全部损失,使受害方通过损害赔偿达到合同已被履行的状态。  相似文献   

18.
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合同法>通过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安排和责任设置,形成了保障合同履行的"五条安全线";现实经济运行反映出<合同法>中合同履行保障制度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信用在合同交易中处于基础地位,通过建立信用公示制度,公示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合同履行的法律保障的不足,进一步促进合同的忠实履行.  相似文献   

19.
什么叫无效合同?它具有哪些特征? 答: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而应被确认为无效的合同。其特征:①违法性。是指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②不履行性。即当事人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来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该合同的违约责任。③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从订立合同时起即无效。④国家干预原则。无效合同无须当事人来主张其无效,法院或仲裁机关可以主动审查确认其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作了具体规定。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如何行使撤销权?…  相似文献   

20.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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