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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我国海事法院不享有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权。也即是说,无论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或人民法院组织法,或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收案范围的规定》,均未设定我国海事法院行使刑事案件的管辖权。 然而,笔者于多年来的海事代理及其相关的刑事辨护律师实务中深切感到,海事诉讼尽管是海事争议中的一方,将争议的海事、海商案件提交海事法院,请求其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的一项法律行为。但是,这一法律事实,往往不可避免地导致诸如民事的、经济的、行政的、海商法的甚而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2.
目前旅客列车刑事案件侦查管辖模式的不合理是导致旅客列车违法犯罪没有得到真正、有效打击的主要原因。从诉讼价值的最大化出发,应对旅客列车违法犯罪侦查管辖进行重构,即旅客列车上的刑事案件由列车运行地铁路公安处管辖。所谓运行地铁路公安机关管辖是指当旅客列车运行在某一个铁路公安处的辖区内,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该辖区所属的铁路公安处进行立案、侦查等相关的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3.
治安案件的管辖应该包括受案阶段的管辖、调查阶段的管辖与处理决定阶段的管辖。质量与效率应是设定治安案件管辖制度的核心价值准则,而且行政管辖制度与司法管辖制度相比有其自身特性,根据行政契约原理,行政机关之间可以通过合同方式进行自由公务的行政协作,把委托方法引入治安案件管辖制度体系的设计之中。用委托管辖的方式来解决办案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可以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弥补现行制度之不足。  相似文献   

4.
禁诉令制度有利于解决国际平行诉讼导致的国际管辖权积极冲突,多数国家予以采纳。随着我国法院签发禁诉令实践的日益增多,以及司法态度从消极防守向主动防范的转变,我国将无可避免地加入管辖权的争夺混战中,基于禁诉令制度的中外司法博弈将频现。该司法博弈的核心在于禁诉令违禁罚则的较量,只有以进为退采用更重的违禁处罚策略,才能发挥禁诉令制度解决国际管辖权积极冲突的功能,并避免潜在的国际管辖权消极冲突。与域外实践相比较,为避开我国禁诉令违禁处罚力度较弱的法律规定短板,我国法院在作出行为保全裁定时突破性地采用“顶格以日计罚”的严格处罚策略,该策略兼具合法性和合理性,与我国秉持的大国司法理念相符,可在签发海事强制令时沿用。此外,为贯彻严格处罚的策略,我国法院应在条件具备时积极打出“罚款+拘留”的组合拳。  相似文献   

5.
英国铁路警察概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英国铁路警察体制、编制、任务、管辖范围以及铁路警察的招募、培训、管理、福利等做了系统地介绍,对我国铁路警察建设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对全路车务段的管辖范围等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指出目前车务段存在着设置数量多、管辖范围小和管理人员多等问题。在考虑车务段合理管辖范围有关因素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日常运输协调管理、有利于主辅分离和减员增效的原则,给出车务段管辖车站数量的合理值。  相似文献   

7.
李小鹏 《交通财会》2021,(10):81-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已于2021 年8 月25 日经第22 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1 年9 月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海上海事行政管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施海事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相似文献   

8.
通信技术是现代科技的重要研究方向,也是海事监管业务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海事监管业务中,通常使用专用网络作为海事通信的载体,以保证雷达、视频监控等敏感数据的安全性,从物理上把海事数据与互联网隔离开来.海事通信是指海上目标(船只、信标台、油气开采平台站等)与海上目标之间、海上目标与岸站之间、岸站与岸站之间或海、岸目标与飞机之间,通过海事卫星或其他手段进行的信息传递.因此,与一般网络相比,海事通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检修通常需要采用专用的手段.利用电子沙盘技术将海事通信数据可视化,可有效提高海事通信系统的管理效率,使相关人员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定位故障问题,减少海事业务中由于通信异常所导致的事故.  相似文献   

9.
文章依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中国《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以及英国等其他各国现行海事法律法规,对"乘客"定义进行比较研究,为完善我国有关海事立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交通企业管理》2009,24(4):76-76
4月2日,中国交通通信中心与国际移动卫星公司在上海签署《海事卫星地面站运营者协议》,其中包含海事卫星提供航空业务的合作条款,中国交通通信中心成为国际移动卫星公司全球为数不多的能提供海陆空全业务的合作伙伴。至此,中国交通通信中心的海事卫星通信业务范围从海上、陆地延伸到空中,具备了海陆空综合联动应急能力。  相似文献   

11.
一、问题的提出 经济发展、海运量增加和海事纠纷几乎是一个正比关系,在海事纠纷中,一个多发而又常见的问题是关于滞期费与速遣费的结算。船东和租船人总有一些意见偏颇,甚至诉诸法院。事实上,发生此类纠纷的实质往往在于如何依法准确计算装卸时间,尤其是近年来,港口使费日益增高,这已成为船舶营运成本的重要组  相似文献   

12.
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获得司法救助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审查,当事人的诉讼费可以缓交、减交、免交。司法救助的范围限定为包括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内的十一种人: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当事人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为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的;当事人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当事人为国…  相似文献   

13.
我国立法对竞业限制违约金数额采约定为标准,并可由法院适度调整。但如何进行调整,不同法院采用不同种类、不同顺位的参考因素,导致司法实践中违约金数额的调整产生不确定性。司法不确定性的直接原因是调整规则的缺失,不仅反映了违约金属性界定争议的立法困境,更突出数字经济时代面对竞业限制的立法目的变化,法官如何对相关主体的利益冲突进行平衡的价值困境。通过法教义学与利益衡量方法分析,违约金应界定惩罚性优先、补偿性次之的双重属性。围绕该属性梳理司法实践中的参考因素并调整损失证明模式,能有效完善违约金调整规则。  相似文献   

14.
深圳海事局管辖水域(包括东区和西区),特别是西区,是一个船舶流高度密集、水上事故易发区域。研究建立一个覆盖整个辖区、衔接邻近辖区的海上安全服务链,对于提高海上交通效率、降低交通事故,具有深刻的意义。高效统一的海上安全服务链也是一个港市的海上安全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15.
水危机将始终是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如何保障水安全,包括水资源安全、水环境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发展问题之一。针对长江流域水污染的严峻形势和特点,武汉海事法院完全可以借助自身的固有优势,在促进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以及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为解决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广西公安交管部门不断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社会管理创新,逐步形成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交通事故处理体系。2011年,广西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组织全区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保险部门联合打造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化解综合平台,在全区各县公安交警大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推行公安、法院、检察、司法、保险部门"五位一体",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  相似文献   

17.
深圳海事局管辖水域(包括东区和西区),特别是西区,是一个船舶流高度密集、水上事故易发区域.研究建立一个覆盖整个辖区、衔接邻近辖区的海上安全服务链,对于提高海上交通效率、降低交通事故,具有深刻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由于违法(故意或过失)造成船员人身伤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我国海事司法实践对此类纠纷的处理相对薄弱,且对如何确定此类纠纷的法律性质、责任主体、诉讼程序及赔偿范围等问题存在争议。本文对我国船员人身伤亡赔偿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从船员的诉讼权、船东与船员的法律关系、诉讼程序等方面探讨了船员人身伤亡赔偿中存在的诸多法律关系,提出了健全船员人身伤亡赔偿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事故     
《道路交通管理》2014,(6):50-50
问: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是怎么理解的?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解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其中“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这一解释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相似文献   

20.
值日警官     
《道路交通管理》2014,(6):50-51
正事故问: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是怎么理解的?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解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其中"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这一解释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郑策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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