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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啸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12):27
案情2011年6月2日,一名专业打假者到浙江省杭州市质监局拱墅分局举报杭州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超市)在销售一款液晶电视机冒用3C认证标志,拱墅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某超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自2011年3月27日至4月14日期间,当事人销售的SG22LE-1液晶电视机标注了3C标志,但该款电视机的3C认证证书的发证日期为2011年5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相关经营凭据,对检查现场拍照取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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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京京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2):20-21
琳琅满目的超市里,更多的蓝白标志走进了人们的视野。不论是闪亮的糖果,还是。优雅”的红酒,消费者已熟悉的“QS”标志都跃然其上,在形成独特景象的同时,也如同一道周密的防线,给人们的选择带来了一份随意和安心。从今年1月1日起,质检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并将从3月1日起进入严格执法期。这13类食品包括糖果制品、茶叶(含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它们是继第一批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在2004年1月1日,以及第二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10类食品在2005年7月1日进入无证查处后,第三批进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根据有关通知,汉13娄食吊中耒获得牛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也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就记者走访北京数家超市的情况看,除了部分允许销售的1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13类食品中的大部分产品都已加贴或印上了。QS”标志,超市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收到通知,在进货过程中亦会注意相关产品的获证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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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4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对全省生产和销售的蜜饯、糕点饼干、肉制品、酱腌菜、炒货、调味品(酱)等6类食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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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4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对全省生产和销售的蜜饯、糕点饼干、肉制品、酱腌菜、炒货、调味品(酱)等6类食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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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5日,国务院第18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规定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商品才可以进入流通领域。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是指食品销售经营者对入市的食品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复印件备查的制度。针对超市经营模式,规定要求销售商必须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向供货商索要相关产品票证,以保障产品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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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2年3月4日,L县质监局接到林某某的举报信,称他本人于2012年2月24日在某超市购买的L县D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佐餐三宝"食品(塑料袋装,100克/袋)包装袋上标注的"本企业已通过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字样的行为,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通过认证",属伪造认证标志,要求质监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确认D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并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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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11):82-85
沂源加大饮用水市场监督力度 本刊讯日前,山东沂源县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的饮用水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目前的饮用水市场基本情况较好,但有个别企业和经销单位存在未通过QS认证却擅自生产销售饮用水的状况,检查人员当即责令这些企业和单位停止继续生产和销售未经QS认证的饮用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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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0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县局)对某超市销售的普通电话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电话机无3C认证标志,数量12台,每台售价30元,货值金额计360元,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予以扣押。经立案,查明生产厂家未获得电话机3C认证,超市负责人称尚不清楚电话机要经3C认证并贴有该标志才能销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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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8,(4):44-45
据省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虽然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强制实施食品用塑料制品淮入制度,但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123号公告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以生产日期为淮),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都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虽然对于食品包装用塑料制品必须标注“食品用”字样,并且必须标注“QS”标志,但对于这部分允许销售的塑料制品,如何来保证其不用作食品包装还是有难度的,尤其对于一些路边摊点的监管更是难上加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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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刚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5,(7):8-11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组织对肉制品等10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对2005年7月1日后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肉制品等10类食品是自2004年1月1日起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后,第二批的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