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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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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有限责任传统观念的现代修正。正如在特定情况下否认公司独立人格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特权”的限制一样,该制度本身也需要设立一定的准则加以约束。通过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分析,探讨适用该制度的若干限制以及一人公司如何采取积极的措施规避人格被否认,防止债权人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维护一人股东的合法权益,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法人人格独立制度的有效补充,它适用于一切有限责任的公司形式。随着新公司法的颁布,一人公司在我国取得了合法地位,同时也为单一股东滥用一人公司的独立人格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它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有着更加急切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李莹  肖葵 《中国市场》2011,(48):171-172,175
法人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是构建现代公司的两大基石,两者紧密结合,极大地促进了公司制度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同时这也是一把双刃剑,容易被投机奸诈者滥用来规避法律,进而损害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国的立法或实践纷纷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加以修正和补充,以平衡公司与股东的权利和股东与债权人的风险。我国《公司法》对此也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4.
《商》2015,(51)
2013年《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进行了很大的修改,实现了由资本实缴制到资本认缴制的转变,同时法人人格否认作为保护债权人的制度也得到相应修定。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源自"刺破公司面纱"的理论,它是为防止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而在诉讼中对公司法人人格予以否认的制度。正所谓"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司法实践中举证责任是诉讼双方如何运用人格否认制度去解决现实纠纷的关键所在,其主要内容包括原则和例外、举证责任分配、证明标准等。法院法官在具体承办案件审理时应在坚持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为保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整体权益而适时运用"刺破公司面纱"的相应规则。  相似文献   

5.
《商》2015,(20)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中两项重要的制度。其中,为了弥补股东有限责任的某些缺陷,在原有的股东有限责任的基础上,又建立起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使之在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时,可以起到良好的制约作用。  相似文献   

6.
李灿超 《沿海经贸》2003,(12):64-65
公司的法人人格独立和有限责任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项伟大发明,被视为公司法中的"帝王原则".但是,它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公司问题",既为股东滥用公司的法律人格提供了机会,又成为股东规避侵权责任的工具,从而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造成了威胁.基于保持公司有限责任与维护债权人利益两种价值观念的衡平,现代法上产生了特定情况下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下面,笔者就该制度及该制度在我国法上的适用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7.
公司制度的优越性在于它赋予公司独立的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这使得经营者以设立公司的方式进行商业行为时,不至于因一时的失误而导致倾家荡产的后果,因此,公司制度自产生以来逐渐成为投资者所乐于接受的投资方式。但是实践中投资者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情况层出不穷,因此为了制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运而生。本文就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理论以及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作简要阐述。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全面透彻的分析。《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该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作为公司的股东,如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逃避债务的情况,并因此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最先是起源于美国的一项制度,随后便扩展到包括英国、德国和其他几个国家。本文主要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开始,全面分析公司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问题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给大家更多的参考性意见。  相似文献   

9.
刘娟  王婕 《商》2013,(21):232-232
“刺破公司面纱制度”起源于美国,这一制度在大陆法系被称之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我国《公司法》第20条和第64条分别是否认司法人人格原则在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规定,但是随着新的问题的出现,股东利用公司来逃避债务时,单纯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不够的,这就产生了逆向法人人格否定制度。  相似文献   

10.
颜才满 《商业研究》2006,2(3):8-9,12
我国的公司法人制度是以公司人格独立———股东有限责任为核心的,这一制度侧重于对股东权益的保护,难以有效规制滥用公司人格侵害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公司立法应采纳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尽快结束因有限责任被推向极端所造成的不正常状况,使那些滥用公司人格并借以规避债务的行为得到有效地遏制。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时,否认公司与其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让股东直接对债权人或社会公共利益负无限责任的法律措施.我国现阶段的相关规定与此制度有一定的差距,但有其现实意义.在上述理论和实践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试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等方面对如何在我国建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提出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12.
任华杰 《消费导刊》2013,(6):182-182
《公司法》的制定颁布使得公司人格独立制度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得以确立,同时也构建了公司健康运营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基石,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及股东有限责任而规避风险,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愈演愈烈。本文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探讨在司法实务中如何通过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来制约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形。  相似文献   

13.
叶萍  巫志刚 《市场论坛》2004,(3):49-50,48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时,否认公司与其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让股东直接对债权人或社会公共利益负无限责任的法律措施。我国现阶段的相关规定与此制度有一定的差距,但有其现实意义。在上述理论和实践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试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等方面对如何在我国建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提出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14.
穆平 《商业时代》2012,(5):104-105
一人公司由一个股东行使管理权,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更容易发生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被滥用的现象。因此,规制一人公司滥用法人格的行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各国一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进行考察,认为我国应借鉴各国经验,同时还探讨了我国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构成要件和适用情形。  相似文献   

15.
李霞 《商场现代化》2007,(18):239-240
股东滥用法人人格对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为保障法人制度合法有效的运用,我国公司法也引进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本文重点讨论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及情形从而解决法人人格否认的现实操作问题。  相似文献   

16.
彭海霞 《商》2012,(12):95+90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独立的人格,股东承担有限的责任,形成股东有限责任制度。该制度存在缺陷,公司法设置法人格否认制度来对公司法人制度予以弥补与完善。本文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性、内涵、渊源、本质特征、认适用的条件、适用的程序以及以适用的情形予以阐述。关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持着谨慎的态度予以思考并对相应问题进行阐明。  相似文献   

17.
外部逆向法人人格否认指的是债务人滥用股东权利和公司独立法人地位,故意将财产无偿转移给公司法人,或者姐妹公司之间利益输送,’以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权利时.可以否定公司法人独立人格.使公司在受让财产限度内对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从我国理论发展币口司法实践的需要来看,《公司法》第二十条所确立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范围过窄,有必要引入逆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与传统的人格否认制度统一为整体,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作为新《公司法》的亮点,已经取得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和认可。作为我国公司类型中比较特殊的一人公司,其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自有其特殊性。特别是一人公司在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上的严厉性,法人股东责任以及国有独资公司方面,一人公司的特殊问题应该另作分析。  相似文献   

19.
《公司法》以立法的形式承认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但如何适用该制度也给公司法理论及实践提出了新的课题,在一人公司领域更是如此。仅有一个股东组成的一人公司更易出现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及人格混同,法人人格否认于一人公司场合如何适用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正确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当理清其与公司法人人格独立之间的关系,应当对《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与第六十四条的正确适用做出恰当处理,并且最佳处理方式是针对一人公司的独特性对适用要件做出相应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20.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定义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对实际上已经丧失独立人格的公司的一种揭示和确认。公司法人人格制度要求公司财产独立、责任独立、存续独立、诉讼主体资格独立、人事独立、业务独立,但部分股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却以公司为工具,利用其优势地位,通过一些不正当行为使公司法人人格丧失独立性,使公司成为它的附庸,致使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到损害。既然公司徒具形式,实际已经丧失人格独立性,法律就应否认它的独立人格,“揭开公司面纱”,使有责任的公司股东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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