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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现行育林基金制度是在建国初期计划经济模式下建立,并几经沿革而形成的林木采伐补偿制度,曾对森林资源恢复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国家对林业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启动重点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其它重点林业建设工程,现行育林基金制度难以适应变化了的林业形势。因此,与时俱进地完善育林基金制度势在必行。那么,怎样来完善育林基金制度呢?我们认为:首先要明确育林基金的性质。我省收取的育林基金是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木材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向木材消费者征收的。主要用于工程造林、种苗…  相似文献   

2.
一、建立林业基金制度的法规政策依据建立林业基金制度,我国早有法规政策规定。1984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条规定:“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5月间日林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征收育林费和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具体办法,由林业部和财政部制定。”1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12号)在对“林业的经济扶持”中指出,“建立国家林业…  相似文献   

3.
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对林业实施以林养林的重要经济扶持政策.1984年颁发的〈福建省育林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育林基金实行全省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核算体制.实行省、地、县各20%、10%、70%的比例分成使用,并规范育林基金用途.育林基金制度的建立,为我区绿化荒山、加快林业事业的发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长期以来,育林基金由林业主管部门征收、管理、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专项存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育林基金会计核算实行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报表.但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育林基金会计核算也发生根本性变化.  相似文献   

4.
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对林业实施以林养林的重要经济扶持政策.1984年颁发的<福建省育林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育林基金实行全省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核算体制.实行省、地、县各20%、10%、70%的比例分成使用,并规范育林基金用途.育林基金制度的建立,为我区绿化荒山、加快林业事业的发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长期以来,育林基金由林业主管部门征收、管理、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专项存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育林基金会计核算实行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报表.但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育林基金会计核算也发生根本性变化.  相似文献   

5.
对当前林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我国相继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等重要林业建设工程,并投入了大量财力、人力和物力。根据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结合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林业发展在新疆的地位,现就国家准备建立的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和已经实施的天保重点建设工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森林生态补偿基金本质上是财政安排的各项林业资金融为一体集中使用,因此,使用范围应当比较广泛,资金管理应以林业部门为主,财政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建议:①建立森林生态补偿基金是以促进林业事业发展为目的,其使用上…  相似文献   

6.
辽宁省是一个少林省份,林业生态建设任务非常繁重。近年来,各级政府对林业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性政策措施,特别是在我国较早的实行多渠道筹集林业建设资金,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林业生产资金循环受阻的问题。但是这些政策措施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因此,根据新的《森林法》,在全省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已势在必行。一、我省现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评析1987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以辽政发[1987]171号文发布了《辽宁省征收林业开发建设基金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7.
建立林业基金制度是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正式提出的,是国家对林业实行的一项经济扶持政策,并在《决定》中明确规定了林业基金的组成及使用原则。1984年《森林法》颁布实施,使建立林业基金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了加快林业基金制度建设的步伐,1988年国务院以国办通(1988)34号文件批复了林业部《关于实行林业基金制度问题的请示》,同意先建立中央级(林业部本级)和省级林业基金,有条件的地区,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也可逐步建立地、县两级林业基金,并规定中央级林业基金…  相似文献   

8.
湖北省生态林业建设在全国生态林业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其森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的实现形式主要有两种。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加快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和尽快建立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是主要对策。  相似文献   

9.
建立林业基金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林业基金是《森林法》赋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育林费、维简费是林业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扶持林业发展的一项极为重要的经济政策,长期以来对培育我国森林资源发挥出很大的作用。根据财政部财综(2002)33号《关于公布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和财预(2002)359号《关于将部分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精神,自2002年7月1日起,育林费和维简费收入缴入国库,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顺应这一变革要求,保证林业“两费”征收和使用不…  相似文献   

10.
浅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设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业是以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为主的基础产业,又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森林按培育目的不同可分为:生态林、商品林和兼用林.育林基金解决了采伐商品林的林木更新资金,修正后的<森林法>提出的"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生态补偿基金"),从而解决了禁伐生态林的林木补偿资金,并为我国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开辟了新的筹资途径.本文仅就"生态补偿基金"的设立发表粗浅议论,供同行参考.  相似文献   

11.
本项研究是在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十多年来,我国林业基金制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冈外林*基金制度建立过程中的成功做法,旨在研究探索建立真个符合我国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林业基金(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本项研究统称为林业基金)制度框架体系。一、建立林业基金制度的政策依据建立林业基金制度是国家多年来提出的一项发展林业的经济扶持政策,并已经且;式写入有关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林业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多次制定了有关文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一)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为…  相似文献   

12.
为了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管理,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吉林省关于实施〈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精神,吉林省提出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行县级(含省、市本级)林业主管部门报账制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具体做法。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报账制管理全省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集中到县级(含省厅本级和市、州本级)林业主管部门报账的会计核算体制。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财务机构负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日常管理与会计核算,并负责编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年度计划申请和年度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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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8年4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森林法》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这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一项决策。用法律形式确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建立林业基金制度,保护和发展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强有力措施。这项基金具体办法怎么制定,什么时候出台?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及学术界颇为关注,也是当前林业部门的一个热门话题。去年年底,在国家林业局召开的纪念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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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林业基金制度是《森林法》赋予林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近几年来,在各级的大力支持下,林业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取得了可喜的进步。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以实现最大利润为目标,需理顺的经济关系日益复杂,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因此,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林业基金制度,确保林业投入法制化、管理规范化。一、充分利用国家产业政策。我国已经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必然涉及深层次领域的改革,包括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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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育林基金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条和《辽宁省育林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按生产木材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 (国有林 2 1 % ,集体林 1 5 % ) ,由林业主管部门征收后上缴地方财政部门 ,再由地方财政部门根据用途拨给林业主管部门 ,专门用于造林育林、种苗繁育和森林管护等项支出的资金 ,是以林养林 ,扩大林业再生产 ,达到青山常在 ,永续利用的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增加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林业事业的需要 ,是达到森林持续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木材经销也由原来的计划调节转变为市场销售。征收育林基…  相似文献   

16.
建立林业基金制度的实质内涵是政府为矫正“市场失灵”,以林业生态建设所付出的成本资金为价值尺度,对森林资源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服务功能予以的经济补偿。在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的基础上,完全有必要对原来作为林业基金来源的各种资金的性质重新进行认定,按照使用功能将育林基金分离出林业基金管理范畴。  相似文献   

17.
辽宁省生态公益林综合效益初步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我国全面启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并于2006年再次扩大补偿范围.随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政策的逐步深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社会效益逐渐明显.  相似文献   

18.
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浙江林业》2005,(2):11-13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为规范和加强补偿基金管理,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落实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补充完善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安全运行,是实施重点公益林保护建设工作的关键。以下结合吉林省正在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际,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管理及监督提出如下的探讨性意见。一、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拨付管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作为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一项专项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应当比照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体制,按预算级次由财政部门逐级下拨,再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到森林生态…  相似文献   

20.
辽宁作为国家首批实行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地区,现已全面建立了国家和省两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这一举措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和发展问题,实现森林生态价值从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的历史性跨越。针对辽宁的特殊区域和发展情况,特别是辽宁林业和生态建设的现实情况,笔者认为要建立和完善辽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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