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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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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分析了营销合同履行中交易方不当、履行过程中沟通不力、合同违约、交易方恶意履行、虚开支票,套取货物、解除合同等六个方面的风险,从而提出了建立合同履行的监控机制、收集保留各种证据等各方面的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2.
一、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由于当事人签约失误,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无论属故意或过失,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主要表现是:(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如:以破坏别人签订合同为目的……属恶意的一种。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一、卖方未有效完成交货义务的违约性质 卖方未有效完成交货义务而造成违约的前提是买卖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合同关系,即是指买卖合同必须是合法的、有效的.反之,如果买卖双方之间实际上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那么一方违约对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其行为只能构成侵权行为而不是违约行为.普通法和大陆法系对于违约行为的分类标准是不同的,英国法根据违约行为触犯的合同条款的性质区分违约轻重,把违约分为违反条件和违反担保.  相似文献   

4.
一、问题提出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如果买卖双方有一方没有按合同或部分没有按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就构成合同的违约.实际上,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买卖双方违约的行为是经常发生的,只不过违约的后果有所不同而已.  相似文献   

5.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费用和工期要求的行为. 随着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等管理制度在市政工程中的广泛推行和深入发展,合同双方对合同管理工作日益重视,索赔问题的处理有了可靠的法律制度保障和良好的氛围.  相似文献   

6.
在经济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中的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期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的权利.本文依据fidic合同条款规定,主要从承包商角度,简单阐述合同索赔相关事项.  相似文献   

7.
现代社会的消费者已经越来越多地利用互联网作为平台进行网上交易.电子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以其加速交易过程、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的功能和特点,成为电子合同中的重要工具和常见的合同订立形式.由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常常伴有减轻或免除拟约者已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限制,剥夺对方权利之行为,不合理分配合同风险等不公平的内容,应对其加以立法规制和行政规制,使其在发挥经济效率的同时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8.
谢记科 《消费导刊》2012,(9):186-187
我国《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该规定过于绝对。将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与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合同等量齐观无论是在学理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将联系我国的相关立法规定,从比较法的角度结合国外相关规定,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一项合同从形成到毁约赔偿,都要涉及法律问题。在外贸活动中,一般是一方发价,另一方承诺,从而形成合同。当然,只有另一方同意了发价中开列的主要条件,才会有承诺表示。这也就是我国“经济合同法”中所说的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就成立。但外贸合同的发价与承诺常常通过电函或信函传达,有时并无“协商”余地。有时虽可以通过电信往复进行协商,但几时算“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往往又很难确定。而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乃至究竟是否成立,对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往往是重要的。有时,合同未能履行,一方诉另一方毁约,另一方则说:“不是我不重合同,而是你所指的合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外贸行业与国外进行经贸交往的机会越来越多,且范围也越来越广。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因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尤其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针对违反合同的情况,违约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另一方应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实际工作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所谓违反合同又称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必然会对他方当事人造成损害。要求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对他的行为负责,采取措施,弥补损失…  相似文献   

11.
当前,利用经济合同进行欺诈的情况比较严重,有的伪造营业执照或盗用他人名义,虚构主体资格,签订合同骗取钱财;有的以紧俏商品为诱饵,乘人急需引诱对方上钩,骗取全部货款或货物;有的把他人的货物说成是自己的,使对方信以为真,签订合同,骗取货款;有的恶意串通,签订合同,非法套取国有资产等等。 合同欺诈行为具有隐蔽性、预谋性、智能性和欺骗性,因而具有较大的危害性。骗方为了实现骗取财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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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经济欺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打击合同欺诈工作抓紧抓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市场主体的基本行为,没有规范的合同行为,就没有健康的市场秩序。当前,经济欺诈情况十分严重,有的伪造营业执照或盗用他人名义,虚构主体资格;有的以紧俏商品为诱饵,“投”其所好;有的先给对方部分预付款或货物,引诱对方上钩,骗取全部货款或货物;有的恶意串通,非法套取国家资产等等,严重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巨大损失。据测算,现在全国每年有上百亿元的国有资产因合同管理不善而流失。一…  相似文献   

13.
《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犤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  相似文献   

14.
随着第三方物流行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第三方物流合同的相关法律制度问题.本研究针对这个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介绍了第三方物流以及第三方物流合同和法律制度的相关理论内容,深入剖析了何种法律制度最适合当前中国第三方物流行业发展,对比了当前的几种类似的合同制度,最后,得到政府和监管部门需要尽快拟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法规的结论.本研究根据第三方物流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在物流行业中,第三方物流业不断发展壮大,其也称合同制物流或契约物流,是指以合同为基础产生的一种商业运营模式.主要是指一些制造型企业专注于核心产业和主营产品,而将原属于体系内的物流业务以合同方式委托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并由这类物流服务企业整合资源,以实现物流全程管理和控制为目的的一种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针对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其合同的法律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研究拟通过以基本理论为参照,深入剖析第三方物流合同,详解从第三方物流合同的特征,以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为基础上,从而引出对第三方物流的合同法律责任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丁殿广 《沿海经贸》2003,(12):66-67
商品房销售欺诈的法律构成 从民法角度讲,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构成商品房销售欺诈应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出卖人客观上有恶意违约和欺诈的行为;二是出卖人的欺诈行为与买房人陷入错误及其意思表示有直接因果关系;三是出卖人主观上有制造假象、隐瞒真相的故意;四是实施欺诈之人为出卖人或者第三人.  相似文献   

16.
高校仪器设备购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一方或者双方并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这便产出了合同违约行为.高校方面,由于资金缺位和移位产生违约;供应商方面,因为恶性竞争、标的物和履行期限约定不具体导致违约.对自己,高校应加强资金监管采避免自己的违约风险;对供应商,高校应建立相关的诚信档案,同时细化相关的合同条款等措施来规避供应商的违约风险.  相似文献   

17.
朱红艳 《商场现代化》2005,(35):223-224
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在一方当事人因实际违约而导致另一方损害时,依照合同债务与合同责任的关系,一般认为应当通过赔偿使受害方达到违约方完全依照合同内容履行时所应具有的利益状态,赔偿以后,合同就如同被履行一样.本文将主要针对实际违约责任赔偿范围的确定这一范畴进行理论探索,以与读者商榷.  相似文献   

18.
在现实交易中,不乏出现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得以实现的情况.这种结果虽然可以通过事后追究过错方的违约责任得以救济,但这只是一种消极的补救措施.如果违约方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无过错方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亦无法得以很好的弥补.为了消除先履行义务一方的这种担忧,也为了防止和制裁交易中有人以此进行恶意违约,我国立法确立了不安抗辩制度.本文主要结合其在现实中应用出现的问题来探讨我国《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制度在立法上的不足及其完善,主要就中间出现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9.
刘永鑫 《商场现代化》2006,(25):291-292
一、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变更的规定及对合同的影响 要约与承诺是合同成立所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序,它们构成合同的轴心.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愿望,按一定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承诺是受要约人以作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表示同意.然而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有时对于要约的内容,受要约人不一定会全盘接受,或者会作些细枝末节的添加,或者会提出较大程度的修改,,也就是说,受要约人有时不会对要约的内容丝毫不变地接受,也不会完全拒绝,即对要约提出变更.我国<合同法>第30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第31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成立,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合同法的规定表明:即使要约的相对方对要约做出了积极的回应,甚至明确表示同意,但如果这种同意中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了哪怕是微小的改变,也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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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施工企业掌握先进索赔管理手段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把损失降至最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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