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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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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玉梅 《企业导报》2010,(4):142-142
正确理解鉴证业务、鉴证对象、鉴证对象信息、责任方、预期使用者、保证业务等主要名词有利于我们学习好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相似文献   

2.
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将鉴证业务这一概念正式引入我国审计领域。鉴证业务涉及三方主体: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由此形成的三方关系是鉴证业务的基本要素之一。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我们可将责任方视为代理人,将预期使用者视为委托人,两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造成信息市场的低效率。作为一种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机制,注册会计师鉴证被引入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的委托代理关系之中。通过数学模型的简要分析我们发现,即使不考虑鉴证机制对信息质量的改进作用,其对于信息质量的评估结果也能够使得信息市场实现分离均衡。  相似文献   

3.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应用指南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基本准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图@本刊编辑部~~  相似文献   

4.
在鉴证实务中,一直存在着在法律上无法对鉴证对象进行明确界定的问题,而套用审计准则来界定在范围上又显得过于狭窄,这一直是影响注册会计师开展鉴证业务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从分析鉴证与审计的区别开始,探讨了鉴证准则增加“鉴证对象”的动因以及影响。  相似文献   

5.
林清林  宋刚 《财会月刊》2006,(12):70-71
在鉴证实务中,一直存在着在法律上无法对鉴证对象进行明确界定的问题,而套用审计准则来界定在范围上又显得过于狭窄,这一直是影响注册会计师开展鉴证业务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从分析鉴证与审计的区别开始,探讨了鉴证准则增加"鉴证对象"的动因以及影响.  相似文献   

6.
独立性是鉴证业务的本质特征,也是保证鉴证业务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对独立性的判断贯穿鉴证业务全过程。理解"独立性",对于执业注册会计师和准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而言,都是有好处的。  相似文献   

7.
或有收费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中并没有确切的定义,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指出:除非法律允许外,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业务,收费与否或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其实或有收费的现象不仅仅存在于鉴证业务,同样也存在于非鉴证业务中,并且随着会计  相似文献   

8.
注册会计师网上鉴证是由注册会计师作为鉴证人(即第三方)对从事电子商务网站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予以鉴证。当注册会计师发表无保留意见时,网站就可获得表明其安全合法的电子印鉴。注册会计师网上鉴证业务是1997年9月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和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ICA)发起的。它们对注册会计师从事网上鉴证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对网上鉴证的从业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在美、加两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推动下,注册会计师协会推动下,注册会计师网上鉴证业务在英格兰、苏格兰、澳大利亚和中国的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得到了认可和推行。  相似文献   

9.
最早有组织地致力于新鉴证业务研究与开发的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和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其后澳大利亚的职业组织也参与其中。新鉴证业务充分发挥了注册会计师的专长,为社会提供了综合性的服务。本文对新兴的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评价,并结合我国国情分析其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拓新领域的启示。  相似文献   

10.
独立性作为确保鉴证业务中取得预期使用者对审计报告中所提供保证信赖的必要条件,伴随着鉴证业务的始终.现代审计理论中,将鉴证业务的独立性定义为实质上的独立性、形式上的独立性两块.对于以注册会计师为主要组成部分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在执行鉴证业务的过程中,是否保持形式上的独立性可以依据准则的限制加以判断.而对于是否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性,由于其主观性强,涉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方面的个人因素,所以在实务中往往难以进行界定.本文通过举例佐证的方式,对鉴证业务中,会计师事务所在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两方面的遵从、判断、处理进行分析,并对实务中可能产生的难以界定是否影响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独立性的因素给出弹性把握的结论.  相似文献   

11.
我国新审计准则体系中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恰当地体现了现代审计功能的拓展和正当怀疑假设,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  相似文献   

12.
业内人士认为,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是赖以生存的前提条件,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基石。由于独立性在鉴证业务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那么什么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呢?阐述如下。  相似文献   

13.
我国新审计准则体系中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恰当地体现了现代审计功能的拓展和正当怀疑假设,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  相似文献   

14.
在详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深入思考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本文从十个方面提出修改该征求意见稿的政策建议,包括:立法宗旨,鉴证业务种类和保证程度,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治理机制和内部管理,执业准则,配合单位和机构及其法律责任,执行延伸程序和引入法证会计,监督管理,特定实体审计,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5.
张宇 《现代审计》2006,(1):71-71
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在承接业务时间推介方支付佣金的问题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没有明确表示是允许还是禁止,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却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这表明,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以支付佣金方式承拉业务是不合规的。笔者认为,这种规定似有不妥。其理由是:  相似文献   

16.
朱锦余  罗莉 《广西会计》2003,(11):28-30
注册会计师教育是培养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发展壮大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主要途径。教育又是面向未来的 ,未来注册会计师素质要求决定了当前注册会计师教育的发展方向 ,而未来对注册会计师素质的要求又取决于注册会计师业务发展趋势。一、注册会计师业务发展趋势近几十年来 ,特别是近十多年来 ,注册会计师业务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在美国 ,一般将注册会计师业务分为保证服务与非保证服务。保证服务包括鉴证服务 (包括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服务 )、其他保证服务 (如鉴证照顾老年人服务质量 )和某些管理咨询服务 ;非保证服务包括会计和簿记、税…  相似文献   

17.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的鉴证和服务作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起草、制定了第一批和第二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三个基本准则。经财政部、审计署批准,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包括序言、独立审计基本准则、7个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和1个独立审计实务公告)已于199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包括8个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和3个独立审计实务公告)及三个基本准则于199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继1992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之后,我国会计、审计领域的又一次开拓性改革,是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后续教育基本准则》的颁布和施行,将对注册会计师(包括注册审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审计事务所)的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每个注册会计师和每个会计师事务所都必须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和进行组织管理。今后财政主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后续教育、业务监管,都将围绕这些准则的贯彻落实来展开。为了帮助广大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正确掌握与运用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及三个基本准则,本刊特约请中南财经大学张龙平博士,对每个准则的制定背景、应掌握的要点以及实际运用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作专门地说明和论述。  相似文献   

18.
一、注册会计师在司法会计鉴证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1、司法鉴定业务的固有风险。司法鉴定业务的固有风险,是指委托鉴定业务在鉴定前就存在不确定因素,或存在所需鉴定资料的重大错报和漏报,有导致注册会计师判断错误,遭受审计失败指控的可能性。在鉴证实务中,注册会计师一般并不能直接控制该项风险的大小,但可以对其进行评估。  相似文献   

19.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和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ICA)已于1997年9月发展网上鉴证业务,两国于1995年6月提出了“网上鉴证准则”第一稿,1999年底提出了第二稿。本文将介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网上鉴证准则”(第二稿)中设计的业务流程,以期对我国开展这项业务有所借鉴。注册会计师“网上鉴证准则”的业务流程(一)管理部门的声明网络公司的企业管理部门应对特定时期内“注册会计师网上鉴证准则”所要求的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向有网络鉴证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发表声明:1.已披露所从事的…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19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0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第5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笔者认为,这些规定没有形成注册会计师保密义务的完整制度体系,有必要对注册会计师保密义务的内涵及其要素进行界定,重构注册会计师保密义务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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