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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随着我国加快进入老龄化社会,加强对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急迫的现实需要。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局(CF-PB)下设老年人金融保护办公室,专门负责62岁以上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老年人容易遭遇的金融权益侵害行为进行风险提示和帮助。本文对美国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做法进行了分析,对加强我国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为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英国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法律体系,设立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构建了健全的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程序和纠纷解决机制,并开展了有效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起步晚,可以借鉴英国的经验,从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构建金融消费者争议处理程序、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和加强金融行业自律等方面入手,推进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3.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成为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在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加了关于金融方面的规定,理论上可以用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鉴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定位,难以适用于具有特殊性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此,应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解释,同时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专门立法。  相似文献   

4.
金融行业呈现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共存局面,随着金融产品越来越细化,金融行业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也越来越明显,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事件屡见不鲜。从四个体系看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与问题,通过我国金融消费投诉与发达国家投诉及关涉业态的比较,就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模式选择,提出了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思路与举措:即"一行三会"协调统筹设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逐步完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在评估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基础上做好金融知识普及,以自律与监管相结合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等。  相似文献   

5.
辖区动态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暨金融纠纷非诉解决机制研讨会在东莞召开。由一行三局主办,广东金融学会金融法学专业委员会、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发证券承办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暨金融纠纷非诉解决机制研讨会近日在  相似文献   

6.
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光耀  周文平 《河北金融》2012,(2):12-13,28
随着我国居民金融消费广度的扩展和深度的增加,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主要在金融产品推销中误导消费者、银行乱收费、信用卡透支陷阱多等方面受到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的垄断经营和市场化改革、法制不健全以及缺乏金融消费者的维权部门和维权机制。文章建议通过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成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等途径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市场动态     
《金融博览》2020,(2):7-7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规出台2019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专门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规章”级法规,共7章69条,对金融机构行为规范,金融消费争议解决、监督与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8.
《浙江金融》2012,(11):4-6
2011年底到2012年上半年,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证监会证券投资者保护局、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等机构先后获批设立,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相关的体制建设和实践也正式拉开了序幕。在后金融危机时期,研究和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本刊特邀了有关领导和专家对此进行解读和评论。本期微评由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工会主任宋建江主持。  相似文献   

9.
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尚未专门立法,2013年10月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仅增强了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完整规范金融消费者及其享有的权益.因此应制定单独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作为立法理念予以确立,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和权益,规定金融机构的义务和责任,构建高效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以实现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发达国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消费者整个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及其保护一直被社会各界包括经营者乃至消费者本身所忽视.在金融消费者群体迅速壮大的背景下,我国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求.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专门的保护组织缺失、投诉处理平台不完善、教育网络不丰富等都是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如何保护金融市场上的消费...  相似文献   

11.
现有研究文献对地方政府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少之又少,而社会各界对地方政府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普遍存在职责定位不清或者干脆认为职责可有可无的现象,导致地方政府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行为不力.本文基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视角,提出地方政府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宜定位为“领导”、“管理”、“协调”、“监督”、“执法”十个字,以促进地方政府担负起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任务.  相似文献   

12.
当今社会,各种衍生性金融商品组合日益复杂,消费者可从各金融机构购买到各种金融商品,相较于金融业者,金融消费者实为信息较为弱势之一方,因此,金融消费者保护之议题愈显重要,世界各国愈发重视金融商品消费者保护问题,本文建议将我国有关金融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以及金融消费者保护规范,均提升至法律规定层次,成立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能够确实有效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以达到金融创新发展与消费者完整保护之目标.  相似文献   

13.
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承担着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环节.2012年成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以来,人民银行已初步完成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构架、法律制度框架和投诉处理机制建设.随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必须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估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本文结合我国当前监管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构建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机制的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出发,介绍了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现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表现形式、金融消费者保护组织体系及主要职责、人民银行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有益探索等内容,概述了以美英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世界主要经济体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经验,指出了目前基层央行在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根据基层央行履职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5.
许敏 《吉林金融研究》2013,(5):35-37,70
本文从金融消费者信用信息的重要性为切入点,分析当前我国金融消费者信用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并借鉴国际社会的有效做法,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对证券投资者保护的法规尚不健全,法律的执行力不够;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也不完善,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以及投资者自我维权意识的不足,使得投资者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本文认为,要有效保护证券投资者权益,应进一步加大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法规建设力度,加强外部行政、司法干预及行业监管,建立行业自律和投资者赔偿机制,从多层面改善证券投资者保护现状。  相似文献   

17.
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成为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共识。文章分别以美国、欧盟、英国和日本为代表介绍了国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改革取得的进展,在借鉴国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改革举措和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就完善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8.
金融消费者,乃金融产业发展的根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金融行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美国的次贷危机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对于金融消费者利益的漠视将给整个金融行业带来灾难。我国金融业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抵御风险能力较差,更需要打造一个"消费者自我保护、金融企业自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司法保护、理论研究以及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这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  相似文献   

19.
郑伟 《保险研究》2012,(3):3-11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议题。本文分析了中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侵害的现状和原因,讨论了当前中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机制框架,介绍了近年金融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国际和地区经验,并对下一步中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建议。研究表明,中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侵害问题十分严重,原因涉及供给方、需求方和监管方;已有机制框架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需大力改革和完善;二十国集团等国际组织和若干典型国家地区在金融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中国保险业借鉴。基于中国现状和国际经验,本文提出了关于中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若干基本理念和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井漫 《西南金融》2020,(4):65-77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投资者保护、完善券商内部治理、减少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创新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然而,实践中还存在着投资者分类保护与现实脱节、投资者权利救济难以实现等现实问题,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仍具有讨论价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起源于美国,美国证监会以"买者有责"为核心,形成了以代理理论、特殊情况理论和信义义务理论为内容的适当性理论基础,而我国投资者适当性的理论基础应当是在信赖利益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理论基础的延伸与发展。国外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客户适当性、投资者教育、投资者权利救济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规则体系。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上述方面虽有一定发展,但在实践层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今后的发展重点应更多放在立法模式选择、投资者分类制度、投资者教育机制、投资者权利救济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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