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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物业纠纷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市场交换活动,实质是一种市场契约的缔结、达成过程,二者是基于经济利益的市场契约关系。城市社区物业纠纷的经济学解释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市场契约缔结、达成过程中,双方实际市场地位不对等,物业公司强势垄断,业主缺乏投票选择权,政府隐形价格规制与物业公司形成利益同盟,业主集体维权遭遇"搭便车"。构建城市社区物业纠纷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物业纠纷发生,必须通过立法赋予业主更多权利,健全物业公司退出机制,建立业主集体维权激励机制,完善市场契约治理机制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才能实现城市社区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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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物业小区自主治理运动的推进,业主组织作为自主治理的主体和载体.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物业管理条例》从法规的角度对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做出了比较详尽的规范.初步从法规的角度奠定了物业小区自主治理的基本框架。法规具有规范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稳定就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滞后.在物业小区的自主治理中也是如此。《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组织做出了一定的规范,然而物业小区自主治理的实践中却涌现出了“业主代表大会”.“监事会”以及“业主小组”等众多的业主组织,这些都是在实践中业主自发组织成立的。这些新生的业主组织不仅仅意味着业主组织种类的增多.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带来了物业小区治理结构的转变.即物业小区的治理结构由原来的“线性”的监督授权关系转向一种“复合式”的监督授权关系。这一转变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对物业小区的自主治理都有重大意义,对此进行探讨正是本文的旨趣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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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深圳物业管理行业的上空一直弥漫着“纷争、整顿、调整、反思”的气氛,《住宅与房地产》评出2002年度深圳物业管理行业十大新闻,“东方半岛花园物业管理费上调引发连环纠纷”添列其中。该刊相关报道全文如下: 2002年3月17日,深圳市布吉东方半岛花园小区因物业管理费上调一事引起部分业主不满,接连引发原业主委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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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备设施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直接影响到社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影响到和谐社区的建设,搞好物业设备的管理对于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起到关键性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好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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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2日,广东省物价局发布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6]284号文件(下简称“284号文”),该文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定价形式作出了较大改变.将原来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形式修改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住宅(不含别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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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物业服务纠纷的信访、投诉案件仍然较多,物业服务行业面临信任危机。随着物业服务行业市场化加快,将会有更多外资物业服务企业大举进驻中国,行业竞争也更加激烈。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树立物业品牌,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本文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应从守法守信经营、服务业主为中心、积极培育社区文化、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稳定的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理顺与开发商的关系等方面诚信经营,立足于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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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作为新兴行业,其服务的对象是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态型社区,正确处理好物业服务企业和各个相关利益体的关系,是物业服务工作能否正常顺利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的效益能否得到最大化实现的关键。本文重点分析了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在与服务对象沟通时要掌握的一些技巧和方法,以期能更好地处理企业与业主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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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下旬.广东省物价局颁发《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一大“亮点”是规定从2007年2月1日起.将原先的“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调整为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则和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一样.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亦即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广大业主,通过招标或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协商、博弈.形成合理的管理服务费价格(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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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物业管理起步较晚,物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所以出现了不少的物业矛盾和物业纠纷,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因为除了房子质量无法改变以外,管理制度可以改,人员可以换,其他没有什么不能改变和协商的。本来物业公司和业主就不应该有特别大的矛盾,但现实情况却是,许多矛盾最后都指向了物业公司,于是拒缴物业管理费成为一些业主的“杀手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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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保安,顾名思义是物业小区安全的保护者,然而,现在从各媒体的报道和现实情况来看,保安似乎成了物业小区的麻烦制造者。物业小区保安问题关系到小区居民和业主的财产安全,乃至生命安全,更关系到社区的和谐,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可谓事关重大,不可不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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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物业纠纷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崔艺红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4,17(5):87-91
货币化的住房制度带来了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而欣欣向荣的房地产业则推动着物业管理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但是,与这种发展局面极不协调的是,物业公司、业主及业主委员会之间因物业服务和物业收费问题却矛盾重重、纠纷不断,扰乱了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笔者认为,业主与物业公司应通过转变观念、换位思考、建立物业收费公示制度、实现分户计量、依法维权等措施来遏制物业纠纷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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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慧琼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1):68-71
单位制社会解体和货币分房政策的推行导致了城市社会形成了多元权力主体参与的社区物业关系,这些多元的权力主体代表主要有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从社会学互动理论分析这三方的角色、互动关系、互动形式以及通过冲突的控制,建立三方沟通协调机制以实现三方良性互动,最终实现建设和谐社区的共同目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