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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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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劳动保障》2006,(9):36-36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率,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对二、三类行业企业进行费率浮动。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际运行情况,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与合理安全使用,有效利用费率调整机制促进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现就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并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下同)、民间非营利组织均应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二、本通知实施前一年内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进行工伤认定的,按…  相似文献   

3.
《山东劳动保障》2008,(8):46-46
鲁劳社[2008]36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障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下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全残人员和供养亲属的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  相似文献   

4.
劳社部发[2005]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人事、民政、财政厅(局):为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  相似文献   

5.
湖南省常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2011年7月开始全部参加工伤保险。机关单位以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应发工资之和为基数,按照1%或1.3%的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相似文献   

6.
粤劳社[2006]33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转发给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人事、民政、财政厅(局): 为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重庆劳动保障》2006,(4):31-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人事、民政、财政厅(局): 为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财会通讯》2005,(1):91-92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考虑到很多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对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调账原则及主要账务调整凡执行原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在2004年12月31日及之前,仍应当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05年1月1日起,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新制度设置新账,将各会计科目2004年年末余额转入新账并作调整后,作为新制度各会计科目2005年的年初余额,并按照新…  相似文献   

10.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已于1998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此条例,该省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均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全省统一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1%(之前为4%)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企业缴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为7%(之前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4%(之前为3%);从1999年7月起,个人缴费比例再调整为5%,以后每2年提高1%,直至8%;企业缴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则同比例下降,最终降到3%。  相似文献   

11.
赵健 《财会通讯》2005,(4):54-55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原来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笔者认为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应加强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建立新账凡执行旧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在2004年12月31日及以前,仍应按旧制度进行会计核  相似文献   

12.
2006年1月11日,劳动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胡晓义和工伤保险司副司长李忠就去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发布实施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此举是工伤保险  相似文献   

13.
《创业者(广州)》2006,(20):13-13
案例 李勇为中山市某五金厂(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者为罗某)的员工,未参加社会工伤保险,2006年1月28日,李勇在工作中受伤,同年3月17日经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4.
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核算制度的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透明度,财政部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要求全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从2005年1月1日实施。本试就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原来所比照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将二合并简称旧制度)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的不同点进行比较研究,以便更好地贯彻实施新制度、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15.
鲁劳社[2007]58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企业: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全残人员和供养亲属的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性决定了必须执行有别于一般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重新认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特点,对于推动该行业会计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表明,这一制度的实施解决了民间非营利组织长期以来无适用会计制度、各  相似文献   

17.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从2003年7月1日起增加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03年7月1日起再次增加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  相似文献   

18.
《黑龙江劳动》2003,(1):38-39
各市、地、绥芬河市、杜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直行业、煤炭、军工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1年正常晋升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发[2001]100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对全省企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团革命席卷全球,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成为独立于市场和政府的第三者,非营利组织在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继续发挥着政府和市场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2004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适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  相似文献   

20.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和会计核算现状 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制定并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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