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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年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证券法》为我国推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预留了法律空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要求有关部门“适时推出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有关方案,为资金合规入市创造条件”。目前,主管部门正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制度设计进行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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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试点情况与转融通业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证监会将积极稳妥地将融资融券试点转入常规业务,逐步扩大标的证券范围,适时推出转融通业务,以建立和健全完整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2010年3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推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近期,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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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债权担保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融资融券交易的法律构造十分复杂,客户因买卖证券而借贷(融资融券),因借贷而担保,因担保而信托。针对融资融券交易的特点和需求,设计高效、便捷的、符合融资融券交易运行规律的担保制度,对于确保融资融券交易健康、稳定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法制创新适应市场创新,规定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奠定了证券用交易制度的法律基础,确认了信托让与担保这一非典型的担保制度。本文分析了在融资融券交易中引入信托让与担保制度的必要性,并对担保方式确立、授信账户设置、信托行为主体的合法性等问题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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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7日,新<证券法>提出"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随后,融资融券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加之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完善,券商全面完成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投资者日趋成熟,推出融资融券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2008年10月5日,证监会宣布将启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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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证监会7月2日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规定于8月1日起实施,备受关注的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中国证券市场将迎来规范的融资融券交易。同时,为配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分别制定了有关实施细则,并将于近期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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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交易在我国较长时间内一直被明令禁止,随着我国新《证券法》的实施,我国开始允许融资融券交易,并颁布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以促进融资融券交易的开展。作为融资融券交易中十分重要的担保制度,我国主要对保证金的比率、管理、维持等做了一系列的规定。根据对上述规定及相关担保制度理论的分析,我国融资融券担保制度的性质应为让与担保。因而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看,其合法性备受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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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日,随着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备受关注的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继此之后,交易所制订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订的《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也已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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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适时之举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融资融券是指证券交易主体可以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售出的一种信用交易方式.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则是指与融资融券操作相关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政府可以借助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设计、监管及运作来调节证券市场的资金供需,以活跃股市和稳定股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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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目前正在起步阶段,究竟选择怎样的融资融券模式,这是决定我国融资融券制度的一个方向性问题。本文比较了海外主要的融资融券模式,对我国融资融券交易模式进行了设计,并对实现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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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融券业务和融资业务发展,今年4月17日,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上交所、深交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机构投资者参与融券交易.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还联合发布了《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为基金参与融券及转融券业务大开方便之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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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是海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交易制度,是证券市场基本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应积极促进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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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在我国并非一种崭新的业务类型。在2006年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之前我国已经存在着融资融券交易。此前的证券信用交易大部分是以银行间债券为质押获取资金。该管理办法在融资融券担保问题上没有采用质押等典型性担保方式,而是规定了“让与担保”的方式来保障券商的结算交收风险。但是,由于证券让与担保实际上是一种流质契约,并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从而与现有的民商事基本法律规则以及基本法理存在明显冲突,因此面临着合法性缺失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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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均已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证券监管体系,融资融券交易均由政府监管部门实行严格监管,甚至由多个金融监管部门实行联合、协同监管;同时,这些国家(或地区)加强融资融券交易立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断修订和更新融资融券交易法规、或者调整融资融券的具体交易机制。尤其是美国证券信用交易市场在经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之后,其在法律制度、监管体系和交易机制上已经日趋完善,这为世界其他证券市场开展融资融券交易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