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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具有民事争议、损害财产争议、赔偿价格争议和专业性强等特点,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共同履行争议调解处理职能,成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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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纠纷调解是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的职能。价格认证中心应从化解社会矛盾、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整合价格认证资源,建立专业价格纠纷调解体系。积极研究和探索开展价格纠纷调解工作的思路,逐步完善价格纠纷调解工作程序,明确价格纠纷调解工作的具体内容,使该项工作规范化,社会效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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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价格认定机构着眼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小事”,深入基层、服务民生,不断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赴湖南调研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调研组在深入了解湖南省长沙、衡阳两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上,收集各类调解案例,总结出以“三个聚焦”为代表的地方工作亮点。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联动配合度有待提升、调解资源配置仍需优化、激励考评效果不佳和公共服务品牌效应不足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深入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更好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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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施行后,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身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明确,但仍未能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工会在调解中的尴尬地位和难点问题,工会参与群体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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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施行后,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身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明确,但仍未能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工会在调解中的尴尬地位和难点问题,工会参与群体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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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和《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价格鉴定机构工作制度,规范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程序,提高价格鉴定工作质量,2012年8月9日-10日,陕西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第二届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案卷考评工作会议在宝鸡市眉县召开。会上,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张世平在发言中指出:价格鉴定案卷质量的高低,是全省物价认证系统工作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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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中的新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解仲裁法》的出台,给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带来了许多重大变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但其颁布之后,在理论上仍有许多未能突破的地方,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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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聚焦价格、服务民生的特点,在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关键小事”方面具有显著而独特的优势。“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以来,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发展进入“快车道”,有效化解民商事诉讼案件中的各类价格矛盾,成为价格认定机构着力打造的价格公共服务新品牌。本文在深入实践调查研究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提出进一步完善工作的建议,为多元、高效、便捷化解价格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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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凸显,加之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因商品和服务价格纠纷产生的争议越来越多。价格争议调解是价格认证部门服务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市场迫切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解决价格纠纷、争议,提供一个公正、便捷的处理平台,为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和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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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调解制度明确列为复议纠纷解决的方式之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也将调解机制引入税务行政复议,要求各级复议机关增强调解意识,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这对丰富税务行政复议救济手段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当前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个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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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去年6月份,陕西省政府颁布了《陕西省收费证管理办法》。这是政府为了加强价格管理而出台的一部新规章,对各级物价部门加强价格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好《办法》,坚持依法行政,省物价局对全省收费证管理工作提出"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的总体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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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委员会虽依法将劳动争议纳入调解范围,但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其不适于劳动争议调解。它在调解的范围和职能上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设置的其他基层调解组织产生冲突,其调解效果令人怀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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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河北省价格系统主动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为化解当地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研究相关问题,探索对策思路,笔者针对河北省价格系统的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思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个人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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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的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虽然回应了现实的部分需求,却又表现出体制革新上的犹豫不决,"一调一裁二审"的特别处理体制的最终确立,注定为随后的立法更新留下更大空间。调解与仲裁机构合并、设立独立的劳动仲裁院和建立"或裁或审、一裁一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是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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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不够开拓困难。依据不够:主要是说价格认证人员在开拓价格认证工作时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虽然1994年至2000年间,以国家计委名义或联合国家其他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统一赃物估价的通知》、《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价格认证管理办法》,后来又转发国清[2000]3号文等,但由于这些文件的法律约束力不够,执行起来往往是矛盾多、阻力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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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河北省价格系统主动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为化解当地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研究相关问题,探索对策思路,笔者针对河北省价格系统的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思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个人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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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承继以前成熟制度的基础上,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进行了诸多改革和创新。与此前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法规相比较,该法在制度创设方面有着较为明显的优点。但这部法律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亟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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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定损工作,2001年1月5日,四川省物价局、公安厅出台了《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物损鉴定办法》,规定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对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车物)损失,应委托物价部门依法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物损价值鉴定结论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作为处理交通事故、划分事故等级、处罚事故当事人过错方的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