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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韩晶 《华商》2008,(11)
受益权是受益人基于保险合同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本文通过对我国保险法中受益人行使其受益权条件的分析,指出保险法对受益权规定上的不妥之处,相关条款之间的现有矛盾,以期使《保险法》中受益权规定更趋完善。  相似文献   

2.
上海拟建立全国性信托受益权转让市场。从日前召开的2011年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工作会议获悉,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上海银监局将配合中国银监会积极推进在上海成立首家全国性信托受益权转让市场。相关人士透露,该项工作尚需国务院审批,上海方面希望能够争取在年内促成这一市场最终在  相似文献   

3.
国有资产信托管理中的主要问题是信托当事人的认定和信托财产权属的认定问题,国有资产信托中的委托人只能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国有资产信托管理具有现实意义,有利于扩大国有资产管理的方式,有利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国有资产信托管理具有可行性,可以根据我国信托法的基本规定进行。作为信托受益人的国有财产的代表人,不得放弃信托受益权;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不应当因信托而发生改变,信托财产的权利性质是非典型的财产所有权,可以理解为是形式所有权,或者是名义所有权。  相似文献   

4.
孙晔 《商业会计》2024,(6):65-69
文章基于对信托产品相关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分析,结合信托实际业务,从“保本与非保本认定”“持有至到期投资界定”“金融商品转让价差混抵”“逾期应收未收利息计税”“信托受益权转让行为税务处理”五方面实操难点进行分析,指出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期对税务实操提供建议和指引。  相似文献   

5.
受益人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证受益人的受益权得到实现,才能发挥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但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恶意利用保险机制,将保险合同作为其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工具时;在储蓄型保险中,当保险作为投资手段与一般的金融商品无异时,法律就应该在保护受益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6.
资本认缴制下,股东转让的出资未届期股权享有期限利益,此情形非为“瑕疵股权转让”所涵摄,游离于现行立法之外。正在审议的我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第87条明确了股东的通知义务以及公司相应的审查同意权,第89条第1款明确规定出资未届期股权转让后出资责任归属于受让人,折射出了参照适用我国《民法典》第551条债务转移规则的立法倾向。基于商事外观主义原则,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不影响受让人补足出资责任的承担,但在原股东与受让人恶意串通以逃避债务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时,可适用侵权法,原股东与受让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该文主要论述信托受益权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在市场上进行流通面临的困境与解决方案。127号文出台之后,同业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尤其是以信托受益权作为标的的买入贩售业务以及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被叫停,由此信托受益权如何在市场上流通成为各金融机构门面临的难题。  相似文献   

8.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如何确认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日期的请示》(桂工商报犤2002犦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经查,第1653941号“YIHAO”商标和第1653942号“益豪”商标的转让于2002年2月20日被我局核准,刊登于2002年4月14日第827期《商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受让人东莞市黑豹摩托车有限公司应自2002年4月14日起享有上述商标的专用权。二○○二年七月…  相似文献   

9.
股权转让又称股份转让,是指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不单是股权转让人与股权受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同时又涉及到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而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我国立法对此规制不健全,故有必要对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问题加强研究并尽快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10.
<正> 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的股份或出资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现行法律在确认股东有权转让股权的同时,又对股权转让的程序、对象等诸多方面作出特别规定:一、转让程序上的法律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但向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  相似文献   

11.
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转让注册商标是商标权利主体发生了改变 ,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在实践中 ,转让注册商标行为大都是以合同方式进行的 ,双方协商一致后 ,由原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转让给受让人。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转让注册商标的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 ,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 ,应依法定程序进行 ,即必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经核准后 ,转让注册才能生效。转让…  相似文献   

12.
UCP600对可转让信用证加强了对第二受益人的保护,但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第二受益人被动的地位。其收款风险并没有消除。通过研究可转让信用证各方的法律关系以及在实务中发生的各种纠纷类型,分析可转让信用证风险的根源,提出规避第二受益人风险的措施,使可转让信用证使用顺利并保障第二受益人的收益。  相似文献   

13.
根据UCP600第38条b款,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是指转让行应受益人(第一受益人)要求转为全部或部分由另一受益人(第二受益人)兑用的信用证.  相似文献   

14.
可转让信用证特征与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可转让信用证的含义和作用 按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定义,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使用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该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简言之,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第一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进行转让的一种特殊信用证.  相似文献   

15.
柴晔 《国际市场》2006,(4):77-78
转让信用证是一种特殊的信用证,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人们对它的研究还是比较少的。可转让信用证系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被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议付的银行(统称为“转让银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该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举个例子,中国台湾地区的商人(第一受益人)充当中间商的角色,大陆的进出口公司(第二受益人)为实际的供货商。  相似文献   

16.
人寿保险信托是将人寿保险与信托相结合,使得对于人身风险的规划更加完整。对需求者而言,人寿保险信托具有储蓄与投资理财的双重功效和免税功能,受益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保险金额较大的可存在多个受益人;对供给者而言,有利于增加保险公司的业务收入和拓展信托资金来源。我国建立和发展人寿保险信托的思路是:建立可行模式;适时开发适合我国国情和客户需要的人寿保险信托产品;制定并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客户的风险防范意识。  相似文献   

17.
在可转让信用证业务中,转让行如果违反UCP600第38条g款,依据第一受益人单方指示,在转让证中删除原证条款,很可能使自己陷于对第二受益人的损失履行赔付义务的被动局面中。因此,转让行应明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分析第一受益人的指示,审慎处理业务,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对在可转让信用证业务中处于相对不利地位的第二受益人而言,除了恪守“相符单证”的原则外,还应仔细甄别单证以外的包括第一受益人和转让行在内的因素可能引发的风险,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防范。  相似文献   

18.
信托业的发展道路从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之后就一直布满荆棘、充满挑战,在经过自身的调整恢复之后又逐步走向正确的发展方向。期间曾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其中最受关注的便是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并未受到足够优良的保障。那么,要想有效地保护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就必须立足于本国国情,分析现状,借鉴国外其它具体的制度来对这一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9.
国际贸易中中介贸易和转口贸易的普遍存在,使得可转让信用证大量被使用.可转让信用证作为信用证中一种较为特殊的形式,它的主要目的是使卖方(第一受益人)通过要求买方向供货人(第二受益人)开具信用证的方式而为供货交易融资,第一受益人就是通过把信用证转让给第二受益人的方式达到这一目的的.  相似文献   

20.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方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关于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方式 ,从其基本原理上讲 ,主要有信托受益权发行方式 ,CP/公司债发行方式、信托和特定目的公司的组合方式。为了将金融机构的一般贷款权等证券化 ,或者是利用信托方式发行信托益权并将其出售给投资者 ;或者是通过特定目的公司取得贷款债权并以此为支持 (担保 )发行 CP·公司债等 ,并将其出售给投资者 ;或者是通过信托和特定目的公司的组合方式由特定目的公司将所取得的贷款债权进行信托处理 ,并以受益权为支持发行CP·公司债。证券化起源于美国 ,因此分析证券化不能不解剖美国的运作方式。同时 ,亚洲金融危机后 ,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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