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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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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去年开始,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动作频频.2012年9月28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确立了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公开转让的合法性.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该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明确挂牌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2013年2月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发布.本文将对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的具体进展加以分析,并对进一步完善场外市场建设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其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应当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构建了独立的收购管理体制,主要体现在中国证监会不设事前行政许可,而由投资者在完成收购或权益变动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履行监管职责,监督信息义务披露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似文献   

3.
两则违规案例 案例1:当事人:陈某.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查明,陈某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16年1月18日,陈某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方式转让增持挂牌公司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马茶业)60万股,交易完成后,陈某持股比例由9.64%上升至10.44%.2016年1月19日,陈某再行买入八马茶业241.1万股股份,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之规定.  相似文献   

4.
不同于"中关村试点"期间和主板市场,"新三板"市场在股份转让限制方面形成了独特的特点。随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并相继发布一系列业务规则,"新三板"市场的内涵也出现了变化和发展。自2009年开始实行了近四年的"证券公司代办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试点"(下称"中关村试点")发展成为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为交易平台的全国性证券市场(下称"新三板")。  相似文献   

5.
经过三年多的发展,以非上市公众公司为主体的新三板市场已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分析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及其原因,结合现有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对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监管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财会学习》2014,(8):8-9
正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  相似文献   

7.
新三板的分层制度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6年5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并宣告自2016年6月27日起,全国股转公司正式对挂牌公司实施分层管理。全国股转公司结合其立足于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根据市场发展的现状和需求,将市场分为基础层与创新层,并设置了三套并行的创新层标准,它分为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未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进入基础层。  相似文献   

8.
随着最新批次业务制度的发布,标志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上位法相衔接并支持市场运行和功能实现的市场制度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2013年末,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决定》")。随后,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修改和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定("新规"),新规的颁布标志着全国性证券场外交易市场正式成立,形成了以《证券法》、《公司法》和国务院《决定》等法律、法规性文件为依据,  相似文献   

9.
个人取得以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本转增的股本,如企业为股份制企业,区别资本溢价的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不征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企业为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分期纳税;如企业为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他企业,不得分期纳税;如企业为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可差别化纳税.  相似文献   

10.
2012年9月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从试点走向规范运行,意义深远。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创新,服务新形势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国光大银行秉承"打造国内最具创新能力的银行"的战略理念,遵照国家"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战  相似文献   

11.
《会计师》2014,(15)
<正>财税[2014]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2.
《首席财务官》2015,(Z1):72-78
新三板在2014年末亦未有熄火的迹象,反而活跃度保持高速增长。可见在2015年,“新三板”仍然会是资本市场的一个热门词。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总计挂牌公司1,572家,场外市场共计挂牌16,524家。2014年12月,新三板新增挂牌公司交易步伐继续加快,本月新增挂牌公司218家。同时,交易市场亦有47家挂牌公司宣布以做市方式开始交易,截至2014年底共计121家公司以做市方式交易。我们将从不同角度对新三板市场的挂牌情况、  相似文献   

13.
2013年12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作出总部署。  相似文献   

14.
央行宣布,自1月6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指引》征求意见。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定向发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配套指引、指南。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研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部署相关工作。证监会对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格式准则进行修订,同时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创新层、基础层年报格式准则,即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5.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6天之后的1月22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新三板试点范围”被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列为证监会2013年第一条工作重点。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管理,明确其职权与责任,维护股票挂牌转让及相关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相似文献   

17.
《国际融资》2012,(12):23-25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所以称为"新三板".2001年,为解决主板市场退市公司与两个停止交易的法人股市场公司的股份转让问题,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出面,协调部分证券公司设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被称之为"三板".但在"三板"中挂牌的股票品种少,"三板"市场多年沉寂.为了给更多的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提供股份流动的机会,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建立了新的股份转让系统,被称为"新三板".  相似文献   

18.
要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抓紧启动中关村试点范围扩大工作,加快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  相似文献   

19.
罗毅 《证券导刊》2014,(35):24-31
2014年6月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确立了股转系统做市商制度的开启,而8月25日新三板做市商系统的正式上线。则标志着我国场外市场进入新的发展时代。做市商制度的推出是我国资本市场制度突破的开始.将有效提升交易的活跃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场外市场的投融资功能。  相似文献   

20.
李茉 《中国税务》2014,(7):52-54
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新三板"的出现,给众多中小微企业开辟了一条绿色融资通道。在"新三板"挂牌申请中,如何处理好涉税问题,将影响到企业是否能够成功挂牌。为使纳税人更深入地了解"新三板"挂牌中的涉税问题及操作实务,本刊特约北京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集团管控事业部经理李茉解读"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同业竞争问题的涉税处理,以服务于中小微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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