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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07年9月4日发布了《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与《企业财务通则》相配套,属于通则下位的具体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同时,该意见也是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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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8,(9)
2008年8月13日,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布了《2008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通则》、《2008年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通则》。这两个通则都是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总结前几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经验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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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早在2007年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实施之前,已有一些学者发表了废除《通则》的见解,主要理由在于:(1)《通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关税法、《公司法》等法规内容重复较多;(2)未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与计划经济制度下“财政管理财务、财务管理会计”的体制相适应(;3)《通则》的宗旨有悖市场经济,国家统一的财务规则将限制企业资本保全的灵活性,违背市场化原则;(4)《通则》缺乏法律依据。如《会计法》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法律依据,而《通则》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当然,也有一些学者主张执行《通则》,视《通则》为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本文认为,学术界关于《通则》存废问题的讨论,均未触及其实质。《通则》在性质上是一部保障国有财务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财务法规,只要国有经济存在,《通则》必然存在。当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通则》的内容应该适当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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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4日由财政部修订颁布、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简称新《通则》),至今已经实施一年多的时间了。新《通则》主要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参照执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通过对新《通则》近一年多来的培训学习和与相关培训学员的当面沟通发现,在新《通则》的具体学习和实施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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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06年12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41号令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并宣布1992年11月发布的旧《企业财务通则》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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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财政部颁发了经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或2006年版《通则》).修订后的《通则》自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对于大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企业深化改革的持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通则》部分条款内容已不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需要,特别是其适用面过窄的问题已日益显现,亟需进行再次修订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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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4日由财政部修订颁布、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简称新《通则》),至今已经实施一年多的时间了。新《通则》主要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参照执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通过对新《通则》近一年多来的培训学习和与相关培训学员的当面沟通发现,在新《通则》的具体学习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和深入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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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新《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41号),于2007年1月1日起在金融企业以外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执行(其他企业参照执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施行以来,各类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逐步调整、修订和完善了内部财务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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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称《通则》)颁布施行,其对指导国有企业适应经济发展、融入国际化管理大趋势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产权归属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中央反腐倡廉力度的加深,国际化的财务管理手段不断创新,其他配套改革制度趋于完善,《通则》也应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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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通则》自2007年修订颁布后一直未予修订,其作用与效果日益薄弱,已经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经济新常态。笔者认为,在经济新常态下,《企业财务通则》的修订可以供给侧理论为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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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我国颁布了《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的出台表明我国企业财务与会计领域的改革进入了一个与市场经济接轨的新阶段。2007年1月1日,《通则》经过修订再行实施。之所以要对旧《通则》进行修订,主要在于旧《通则》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作出规定,并提出了企业纳税的扣减项目和扣减标准,具有很强的会计属性,很多内容与会计准则交叉。新《通则》一方面缩小了旧《通则》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主要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另一方面则是紧紧围绕企业财务本身对企业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的协调提出规范性要求,具有真正的财务属性。新《通则》涉及的内容包括财务战略的制定以及从资金筹集、资产运用、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和信息管理等财务活动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对财务管理方法和政策也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应该说,新《通则》在多年的实施过程中对规范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行为、提高财务运行效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尽管如此,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对《通则》本质认识模糊不清的问题,因而有必要对《通则》再进行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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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自2007年1月1日修订实施至今已近十年,其实施对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财务管理环境、内容等发生变化,以及与之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的颁布及实施,《通则》的修订及与其他准则、规范、指引等的关系协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应当指出,修订《通则》必须厘清其与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内部控制规范等的关系,只有厘清这些关系,才能明确《通则》的地位及与其他准则、规范的边界.而厘清这些关系的前提是界定好企业财务管理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管理控制的关系,它们是《通则》建立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