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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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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购B股?     
王铮 《上海国资》2012,(2):60-61
正从历史上看,即便A、B股价差达到3倍以上,亦仅有少量公司进行回购投资行为2011年12月6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停牌50天后发布了"重大事项"的内容——拟以不超过6.1亿港元(合5亿人民币)回购B股。公告称,其B股已被明显低估,而回购之后有利于改善公司各项盈利指标,从而提升整体融资水平。按照长安的回购计划,其将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6.1亿港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3.76港元/股的条件下,回购数量最多不超过2.69亿股B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B股股份的25.14%。  相似文献   

2.
股份回购是公司重要的财务活动,备受资本市场中各利益相关者关注。随着我国共同机构投资者不断增加,其对公司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然而鲜有文献关注共同机构投资者对股份回购的影响。本文以2005-2021 年我国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利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通过实证检验发现,共同机构投资者会抑制公司的股份回购行为,在进行一系列内生性、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机制研究表明,共同机构投资者是通过提高市场预期、降低机会主义以及基于公司长期价值而对股份回购产生抑制作用。异质性分析发现,这种影响在管理层持股低和现金资源较差的公司作用更大,并且金融类共同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更大。本文不仅丰富了共同机构投资者和股份回购的相关研究,也为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新的启示。  相似文献   

3.
谢斐 《北方经济》2007,(6):89-90
股份回购是一种常见的公司理财行为,许多公司把股份回购作为一种股利政策或资本营运工具加以运用.股份回购会对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如何确定股票的最优回购比例来保障股东权益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本文使用斯坦博格博弈模型来建立最优股份回购模型,利用该模型来分析最优股份回购问题,得出了影响最优回购比例的因素.  相似文献   

4.
谢斐 《北方经济》2007,(3):89-90
股份回购是一种常见的公司理财行为,许多公司把股份回购作为一种股利政策或资本营运工具加以运用。股份回购会对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如何确定股票的最优回购比例来保障股东权益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本文使用斯坦博格博弈模型来建立最优股份回购模型,利用该模型来分析最优股份回购问题,得出了影响最优回购比例的因素。  相似文献   

5.
吴菲菲 《环球财经》2013,(12):90-93
10月25日,控股越秀地产的广州越秀集团宣布,将以约116.44亿港元(约合92亿元人民币)收购香港创兴银行75%的股份。六天后,万科集团宣布以基石投资者身份,认购徽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不超过8.84亿股H股,涉资逾30亿港元(约合24亿元人民币)。徽商银行完成上市后,持股8.28%的万科将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  相似文献   

6.
股权质押的控股股东可能利用股份回购所传递的积极信号提振股价,以降低控制权转移风险。运用2011—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本文实证考察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之间的关系,并运用2015年的万科股权争夺事件和2018年《公司法》股份回购条款的修订这两个外生冲击构建准自然实验进一步识别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发现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之间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股权质押的控股股东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作为市值管理、控制权保护的策略性手段。异质性分析表明,当控制权转移风险更大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股份回购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更为显著,并且质押风险越大,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行为越具市值管理的特征。经济后果分析表明,由于动机变异,股份回购之后上市公司的长期绩效表现和股票市场表现不会明显好转,并且股权质押下的股份回购公告的正面市场反应更弱。  相似文献   

7.
阿里巴巴与雅虎有缘无分,七年恩怨终做了结。5月21日,阿里巴巴与雅虎联合宣布,双方已就股权回购一事签署最终协议。阿里巴巴将动用63亿美元现金和不超过8亿美元的新增阿里巴巴优先股,回购雅虎手中持有阿里巴巴股份的一半,即阿里巴巴股权的20%。交易完成后,新的公司董事会中,软银和  相似文献   

8.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购买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新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可采取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对董事会股份回购预案中的某些事项逐项表决,股东大会对股份回购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相似文献   

9.
资讯     
《新财经》2005,(7)
政策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证监会6月16日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从即日起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办法》规定对上市公司的回购申请实行备案制,证监会将不作实质性判断,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即可实施回购。《办法》没有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条件作出硬性规定,完全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二级市场的情况择机回购,在操作上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证监会称,通过回购股份减少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量,可以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达到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提升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相似文献   

10.
昨天2004年8月31日,深康佳公告,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决定将其持有的5500万股A股以每股5.53元的价格转让给天大集团。2004年9月24日,华侨城公告,控股股东华侨城决定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华侨城A流通股股份,投入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增持规模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  相似文献   

11.
武孝武 《上海国资》2007,(11):18-19
在经历了2个月的停牌之后,原水股份于10月29日发布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市场反应热烈,该股当天即告涨停。原水股份发布的公告中称,公司将采用向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其拥有的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各100%的股权。其中,发行股数不少于2.6亿股不超过4.8亿股(含上下限),发行价格为15.61元/股;支付现金的金额约为目标资产总价值的10%,公司拟购买的目标资产预估值为77亿元。  相似文献   

12.
我国资本市场的股份回购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段续源 《开放导报》2004,(3):97-100
股份回购也称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一定数额发行在外的股票。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份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保留,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份,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收益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或在需要资金时再将其出售。股份回购在公司资本运营中属于公司收缩的范围,是一种通过减少公司实收资本来调整资本结构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3.
一、英美要约收购制度分析 要约收购是上市公司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指收购者以取得一个公司的控制权为目的,根据自己需要购买的最少或最大的股份数量,通过公开的形式,直接向目标公司同一类别股东或全体股东发出,约定一段时间后以一定的价格购买其所持有股份。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规则是起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基本法理而制定的。目标公司原有大股东与收购者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后一般会获取较大溢价,此后收购者成为目标公司新大股东,若不允许小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小股东就享受不到转让股份带来的溢价收入,而且,当收购者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在全部股份中占有相当比例时,作为控股大股东的收购者可能利用自身在股权比例上的优势,做出有损小股东利益的决策,为维护小股东利益,应当允许小股东以一定的合理价格将股权转让给收购者,要约收购由此而产生。要约收购根据是否属法律义务,可分为自愿要约收购和强制要约收购。  相似文献   

14.
质押式回购方案凸显兴业矿业所面临的资金困境。8月19日晚,兴业矿业发布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兴业矿业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其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兴业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0,027,354股无限售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1%)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期限为720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该笔质押已经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质押期限从2013年8月16日起至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相似文献   

15.
资讯     
《新财经》2005,(10)
政策《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正式出台9月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共修改了151处,涉及45条。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明确上市公司股改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原则上应当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提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提出;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用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认沽权等具有可行性的股价稳定措施;非流通股股东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等。  相似文献   

16.
股份回购是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在我国还仅仅是一种金融创新行为.股份回购具有多种功能,在我国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自己股份更具有特殊的意义.但我国有关股份回购的立法粗糙滞后,已不能满足实践发展的需要.因此,坚持股东实质平等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立法原则,选择适宜的立法模式,建立既适应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股份回购法律制度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7.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制度是我国公司法上的新制度,它赋予了股东一项新的权利,是维护股东利益的一种有效救济途径。所以充分认识其概念、特点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同时作为新事物,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并将之完善和修正,最大程度的发挥制度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8.
陈峥嵘 《新财经》2005,(7):86-88
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份重新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保留,这就为公司高管的股票期权激励创造了条件  相似文献   

19.
通过选取2014-2021年上市公司实际进行股份回购的样本数据,实证检验了股份回购对于资本市场定价偏误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能够有效缓解资本市场定价偏误现象,其影响机制在内外部治理水平较高的企业中更显著,并且通过提高信息透明度和降低投资者异质信念水平两个渠道发挥作用。积极进行股份回购的企业在不同回购特征下均能有效缓解定价偏误,当回购股份被用于市值管理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时有效降低误定价水平。  相似文献   

20.
在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为配合资本结构决策或股利政策股份回购早已成为上市公司,广泛采用的财务举措,而在我国股份回购无疑也是证券市场上的一项重大制度突破和金融创新.文章首先阐述了股份回购的基本理论,然后结合东北老工业基地公司股份回购的相关情况,着重地分析了股份回购的正财务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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