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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顾威 《魅力中国》2010,(20):107-107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行为。本罪侵害复合法益出入境管理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出入境管理制度.本罪危害行为——“放行”必须是行为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所实施。本罪犯罪主体仅限于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犯罪故意的类型应为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2.
徐真 《魅力中国》2010,(6):113-113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第十三条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务或者收受请托人财务,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1988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首次出现以来,有不少学者置疑其社会效果,认为该罪成了某些贪官污吏规避法律制裁的保护伞。围绕该罪的客观特征、其证明责任是否倒置,以及该罪的刑法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等问题,也一直存在争议。笔者拟对此发表几点粗浅看法。一、该罪的客观特征。我国1997年的新刑法中第395条第1款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可见,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  相似文献   

4.
王珂  彭丁带 《中国经贸》2011,(16):95-96
我国是世界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大国,应有效改进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刑法保护。为达成此一目标,可对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作立法重构,改为故意侵害文化遗产罪,并增设过失侵害文化遗产罪;对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作立法完善,将犯罪对象由“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改为“”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并把台港澳居民亦纳入到本罪的买受人和受赠人的范围。  相似文献   

5.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同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二者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本单位的财物,不同的是挪用资金罪是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挪用,即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且行为方式是侵占,即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么犯罪嫌疑人蒲某的行为该认定为挪用资金罪还是职务侵占罪,笔者认为应遵照主客观相结合原则来分析。  相似文献   

6.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打击、遏制这一现象我国在新设立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背景、及其立法沿革。  相似文献   

7.
刘国禹  李恕超 《魅力中国》2009,(36):206-206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基于职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此类犯罪虽为数较少,但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严重损坏了国家机关的声誉,破坏了人民群众对国家和政府的信任,影响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认真研究分析当前职务犯罪的现状及行业分布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我国刑法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玩忽职守罪的犯罪构成和处刑原则。玩忽职守犯罪属于渎职罪范畴,其主要特征:(一)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法从事公务  相似文献   

9.
我国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法规制始于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纳入贪污贿赂罪一章,在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职务经济犯罪的漏洞,该罪的精髓"占有不能说明来源的巨额财产的事实即可作为法律上定罪的依据",为司法机关打击国家工作人员日益隐蔽的腐败行为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0.
月度事件     
《新财经》2008,(1):22-22
国美36亿元曲线收购大中;2007年11月份CPI同比上涨6.9%;达能蒙牛意外“分手”;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成立;金山首席执行官雷军离职;  相似文献   

11.
孙烨珩 《科技和产业》2020,20(12):227-232
针对传统的离职预测算法应用于现实中高维度小样本不平衡数据集时存在准确度低、易过拟合、鲁棒性差等问题,应用梯度增强集成分类器CatBoost算法,进行类别型特征处理,利用BOHB(Bayesian Optimization and Hyperband)寻找最优参数,结合交叉验证对模型分类性能进行评估,建立分类模型并对护士离职情况进行预测。该算法采用高维小样本不平衡特征的上海部分公立医院的护士离职数据集,并与XGBoost、随机森林、支持向量机进行对比。实验结果表明,该算法准确度高,鲁棒性强,能够有效地对护士离职进行预测。  相似文献   

12.
任荣东  许国锋 《魅力中国》2014,(25):284-284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律实践中如何界定犯罪主体成了罪与非罪的关键,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结合实践论述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人的认定。  相似文献   

1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新设立的刑法罪名,在相关有权解释做出之前,对本罪名的一些问题是需要研究和论证的.文章采用体系解释、文理解释的方法对设置本罪名具有怎样的背景、认定行为构成本罪需要满足的条件、设置本罪有哪些立法和司法上的价值等问题予以研论.  相似文献   

14.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作为一类行政犯罪,其主观故意的认定应当以违法性认识为前提,即行政前置法的认识。因此,面对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应当将违法性认识内含于此罪的主观故意之中,作为本罪的故意构成要素,以达到主客观相一致的效果。  相似文献   

15.
贪污罪主客体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跃江 《南方经济》2002,151(4):22-24
传统观点把贪污罪的构成特征规定为主体基本是国家工作人员,客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这不符合贪污罪的实际情况,现实中贪污罪共有三种不同的主、客体类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共财产所有权;二是受国有单位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与国有财产所有权;三是受委派以国家工作人员的人员与国有资本参股,控股的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后二者的主,客体情况均与第一种类型有所不同,在理论上和立法上加以界定,对于维护法律的公平性和贯彻贪污罪从重惩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的原则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刘日 《乡镇经济》2010,1(3):112-113
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395条第1款的修改,虽然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5年提高到10年,但仍弥补不了该罪的缺陷。因此,建议将"修正案"修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应当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的,以非法所得论,予以追缴。非法所得财产折半后比照贪污贿赂罪量刑。"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相似文献   

18.
在房地产中介企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经纪人的严重流失已经成为行业最为棘手的困难之一。本研究以H房地产中介公司为案例,通过关键人物访谈法、离职经纪人及在职经纪人的问卷调查法,搜集影响该公司经纪人离职率的因素,利用SPSS 22.0软件对离职因素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并提出了5个研究假设,利用分层回归分析,最终建立H房地产中介公司经纪人离职模型。并提出有效降低经纪人离职率、留住H房地产中介公司优秀经纪人的合理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9.
王静 《西部大开发》2011,(11):9-10,36
我国企业员工离职现象越来普遍,对员工离职问题的研究已成为目前人力资源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员工主动离职对组织的负面影响,以及如何预测和控制主动离职成了企业亟须解决的难题。本文以员工主动离职为对象,选择IT企业销售人员,分析影响员工离职的影响因素。本文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采取访谈,问卷调查的方法,获取第一手收数据,本研究共发放问卷200余份,整理、归纳出5个西安IT销售行业的员工离职意向影响因素,并分析这些影响因素的特殊性、差异性和预测性,为1T销售业员工的离职研究和离职管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第163条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本罪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讨论,特别是该条第2款规定的"回扣"的定义及内涵需要进一步理清,本文就"回扣"的定义及其含义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及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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