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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改寄和邮件更改收件人名址的区别徐玉焕有些营业员把邮件改寄与更改收件人名址混同,其实是两种不同概念、不同处理手续的业务。邮件的改寄是指已经按照寄件人原书地址投递的邮件(包括各类通知单),机关单位因迁移新址等原因,要求将邮件改投到新的地址。如果收件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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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邮件的撤回和改寄的处理张宝芝一、国际邮件的撤回和更改收件人名址各类邮件在交寄后,寄件人可以向收寄局申请撤回所寄邮件或者要求更改收件人姓名、地址。1.出口国际邮件的撤回和更改收件人名址,必须由寄件人持邮件收据、介绍信或工作证向收寄局提出申请,填写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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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裹改寄、退回的适用范围收件人名址不详或错误;收件人死亡又无亲属代收;收件人是撤销单位又无合法代收单位;收件人迁移新址;原址查无此人;收件人拒收或拒付应付费用;保管期满无人领取;寄件人在交寄时已在包裹详情单上声明“改寄”或“退回”。二、收件人事先申请改寄收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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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第七条规定:“邮件和汇款在未投交收件人收款人之前,所有权属于寄件人或者汇款人”。这从法的角度阐明了邮政通信过程中邮件、汇款的所有权问题。所有权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物权,指所有人对物的占有、使用和处理的权利。邮政通信通过信息和实物的传递,实现信息和实物的转移。邮政企业接受寄件人、汇款人的委托,依法承担传递的义务,用户与邮政企业之间实际上相当于民法上所规定的委托合同关系。只有当邮件、汇款投交到收件人或收款人以后,邮件、汇款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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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给据邮件交付单位收发人员是否已为妥投在给据邮件赔偿争议诉讼中,作为用户的一方往往主张邮件已标明了收件人的详细地址,邮政企业就应将其投交于收件人,由收件人亲自接收。其实这是误解,若收件人是临街没有设置收发室的住宅平房或住宅楼房地面层的用户,邮政企业应将邮件直接投交于收件人。对于已设置收发室的收件人,如单位内的用户、居民住宅区内的用户、船舶上的用户,邮政企业将其邮件投交于收发室,即视为已将邮件投交于收件人,帕D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对此已作了明确规定。此时,若用户要求直接投交于收件人,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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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邮件查询保障用户用邮郭德铨邮件查询是用户的用邮权利,《邮政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邮局受理了用户交寄的邮件,就与用户发生了契约关系,邮件在投交收件人之前,所有权应属于寄件人。寄件人有权查询其交寄邮件的投递情况,邮局有责任为其办理查询。邮件查询也是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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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居住条件的改善,人们的居住地不再像以前那样稳定。在投递挂号信和汇款单等给据邮件时,经常送几遍都找不到收件人。这不仅耽误了收件人及时收到邮件,也加大了投递工作的难度。笔者认为,在收寄挂号信和汇款单等给据邮件时,需增加“收信(款)人电话号码”一栏,像特快专递和包裹收寄一样,要求寄件人在邮件上注明收件人电话号码。这样投递员在无法将给据邮件送达收件人时,就可以根据邮件上的电话号码拨打电话,请收件人在家等候或带证件到邮局投递班直接领取。此举不但能使收件人及时收到邮件,减少因投递引发的投诉,而且能为投递员妥投邮件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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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专递邮件 ,不但要做到准确、及时的签投 ,同时必须按章做好再投和催领工作 ,以确保特快专递的投递质量。1.特快专递邮件的再投在投递特快专递邮件时 ,因收件人外出 ,暂不在家又无代收人 ,第一次未能投出 ,应第二次再投 ,经两次投不出的 ,则转局内投交。2.特快专递邮件的催领对转入局内投交的特快专递邮件 ,应填写“领取特快专递邮件通知单 (邮特1012)”。通知单发出五天后 ,收件人未来领取 ,应填写“领取特快专递邮件通知单” (加盖红色“催领”戳记 ) ,通知收件人领取。邮件上注有收件人电话号码的 ,也可用电话催领。不论采用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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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撤回、更改收件人名址的处理用户交寄邮件后,因某种原因需要撤回或更改收件人姓名住址时,邮局可以接受办理。邮件的撤回和更改收件人名址,只能由寄件人向收寄局提出申请,方可办理。但以下三种情况不接受申请:1.个人寄给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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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 ,笔者见到许多进口“汇款通知”附寄了“回音卡” ,颇似前几年用得太滥的“回执”业务一样 ,笔者以为不妥 ,应予规范。其原因 :一是“回音卡”业务虽然是从“回执”业务衍生而来 ,其功能也基本一样 ,但二者使用方法是有区别的。“回执”是用户在交寄邮件时使用 ,随同邮件一并交寄 ,邮局投交时由收件人签章后 ,寄还寄件人 ;而“回音卡”是收件人收到相关邮件后 ,在投递局购买已格式化了的明信片 ,填写相关内容并签章后 ,寄给寄件人 ,以示回复。“回执”业务由寄件人纳费 ,且只能由邮局在上面填写相关邮件节目 ,并由收件人签章 ;而“回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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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件是邮政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也是转移给据邮件和汇款所有权的必备条件 ,对邮政企业和用户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 ,收件人领取给据邮件和收款人兑领汇款 ,应当向邮政企业交验本人有效证件。什么是有效证件 ?《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做出立法解释。在实践中 ,冒领给据邮件和汇款的案件以及由此产生的用户与邮政企业之间的纠纷和诉讼 ,都与认定有效证件有关。所以 ,从法律的角度对此加以研究是必要的。一、有效证件的概念及其法律要件对领取给据邮件和汇款的证件 ,原邮电部颁布的《国内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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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可以给收件人开具证明《中国邮政》1995年第8期“业务学习”栏刊登的《这件事怎么办?》一文提出的是国内邮件保险业务中的业务处理问题,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也曾遇到,目前由于该项代理业务尚未普遍开设,所以知之者还比较少。其实,邮件保险同邮件保价一样涉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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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自分──英国大宗邮件的简化处理在英国,如果用户交寄量很大,邮政部门就会采用一种经济、有效的处理方式,让用户更多地参与邮件处理工作。这种方式便是邮件自分,即田用户自己来分拣、装袋,以减少中间环节,从而使邮件迅速投递到收件人手中。用户完成这一系列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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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投递中,投递员时会遇到一些单位收发人员要求将某些非该单位或因其他原因需改退的邮件交还邮局处理的情况。那么在遇有上述情况时,作为投递员应注意哪些事项呢? 1.注意退交时限。《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344条规定:已按原书地址投递的邮件(包括各类通知单),因收件人迁移新址、原址查无此人、收件人(单位)拒收等原因,相关代收人或代收单位需要交回邮局改退的应及时交回。这里所说的“及时”,一般是指自邮件投交之日起7天之内,但考虑到有的厂矿企业和单位较大,收发人员一时难以确定某邮件是否确有其收件人,故可适当延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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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邮件尽快地投递给收件人,避免在局内积压,各局必须认真做好催领工作,并按规章及时清退逾期保管邮件。现将几种邮件的催领、保管期限及其处理手续简述如下。1.局内投交的邮件:各类国内待领函件、包件,自领取邮件通知单发出后七天未来领取的,应缮发“邮件催领单”(邮140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