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提单一般都会标注签发日期,有时还会有批注的装船日期。由于提单日期在信用证交易中的重要地位,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第20条及ISBP681(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  相似文献   

2.
跟单信用证结算中心的单据日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开证行、付款行、议付行和承兑行等有关银行进行付款、议付和承兑的依据便是单据,而单据的日期又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下将各种主要单据的日期及衔接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3.
<正>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一些内地省、自治区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内地公司),自一九七八年起陆续开办了自营出口业务,即直接对外谈判签约、交货和结算货款。内地公司也将从国内调拨结算改变为国际外汇结算,即出口结汇业务。所谓出口结算,就是出口企业按国外开来的信用证的要求,在出口货物装船、空运或付邮并取得单据后,备齐规定的各种单证,送交银行议付,银行收到国外汇款或按银行、企业协议日期,按当时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付出口企业。过去,出口商品结汇工作大致分三种类型:(1)口岸公司在其所在地装运港结汇。各沿海口岸公司与货物装运港同在一地,在装货前即将除提单外的单据送交银行议付。装船后,再将提单交议付行连同原交单证直寄国外索汇。(2)有些内地公司对同本省、区  相似文献   

4.
提单上的日期对提单的有效性、合法性都有重要作用。本文从提单上的日期为切入点阐述过期提单、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可能给买卖双方及承运人带来的风险损失及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5.
倒签提单,是指提单日(提单上批注的装船日期)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研究,认为倒签提单是一方故意或多方合谋伪造提单日期,以获取非法利益的海事欺诈行为。尽管倒签提单在法律上具有违约或侵权的性质,但外贸实务中倒签提单经常发生,它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的贸易现状。因此,结合我国贸易实践,探讨在倒签提单发生后,当事人如何通过合法而有效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控制风险,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跟单信用证结算中的单据日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开证行、付款行、议付行和承兑行等有关银行进行付款、议付和承兑的依据便是单据,而单据的日期又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下将各种主要单据的日期及衔接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7.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控制了提单,谁就拥有了该批货物的所有权。然而,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的使用也带来种种风险。本文对提单的风险作一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措施。一、海运提单的主要风险(一)倒签和预借提单。已装船提单应在货物全部已装上船后签发,签发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因为提单的签发日期即视作装运日期。如果提单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签发日期却早于实际装船日期,便构成倒签提单。如果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  相似文献   

8.
几乎所有信用证中都列有不符点扣款条款,对不符点单据少则每票扣50美元,尚不包括议付行/寄单行与开证行往来电讯费用,多达每票扣200多美元.费用之大,风险之高,足以让每一个外贸业务员正视.本文笔者就信用证项下正本海运提单出现两个船名的处理方式谈点想法.  相似文献   

9.
《进出口经理人》2014,(3):15-15
缅甸相关部门宣布,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原木出口,仰光港口出口原木装船日期截至3月31日晚12时,此后只允许出口木材制品。  相似文献   

10.
倒签提单(Anti-dated Bill of Lading),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完毕时,应托运人的请求,将提单签发日期提前而签发的提单.国际货物运输中,由于各种原因,货物未能在信用证规定的最晚装运日期内装运.货物的卖方为了顺利结汇或从开证行处获取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往往将信用证所要求的提单中的装运日期倒签.  相似文献   

11.
三十二有一信用证规定:“数量为6000吨,1—6月份分批装船,每月装运1000吨。”该信用证的受益人在1—3月份,每月装运1000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对于第四批货物,原订4月25日装运出口,但由于台风登陆,第四批货物迟至5月2日才装船运出。当受益人凭5月2日的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遭到拒付。后来受益人又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付款,亦遭到拒绝。试问开证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相似文献   

12.
在出口工作中,如何制单向银行办理议付手续,对收汇工作影响极大。为了早收汇,多得银行利息,制单工作要采取灵活做法。我公司出口远洋货,先通过北海外运办事处向香港招商局或华夏公司租船订舱,船期确定后提前数天在北海装一程船到香港转装二程船。香港装船后即发电报通知北海外轮代理公司签发提单,我司即制单向银行议付。为了早收汇,多得银行利息,我司在制单工作中,采取如下一些做法:  相似文献   

13.
国内A公司与外商签定了一笔进口钢材的合同,货物价值为504万美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A公司依约对外开出信用证后,在信用证装期内,外商发来传真称货物已如期装运。不久开证行即收到议付行转来的全套单据,提单表明货物于某东欧港口装运,在西欧某港口转运至国内港口。单据经审核无不符点,开证行对外承兑。 A公司坐等一个多月,货物依然未到,深感蹊跷,遂向伦敦海事局进行查询,反馈回来的消息是:在所述的装船日未有属名船只在装运港装运钢材。由此断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以伪造单据进行的信用证诈骗。但此时信用证项下单据已经开证行承兑,且据议付行反馈回的信息,该行已买断票据,将融资款支付给了受益人。开证行被迫在承兑到期日对外付款,A公司损失惨重。  相似文献   

14.
国际贸易中的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可以说,谁拥有了提单,谁就拥有了货物所有权。一般来说,出口商在完成货物装运后就可以凭船方出具的提单到银行议付货款,但这里所凭借的提单一定是清洁提单,即在提单表面没有不良批注的提单,因为通常情况下,买方开来信用证后要求卖方提交的应该是清洁的已装船提单。  相似文献   

15.
在海运合同中,在托运人通常不是收货人的情况下,承运人应向第三者收货人交付货物。而在FOB术语下进行的国际贸易,是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买方成为托运人。根据《海商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FOB下的托运人(即买方)要求承运人签发提单,则买方获得提单后不需要向议付行议付即可取得货款。这就产生了无单放货的风险。如何实现风险转移?职业论的逻辑或许可以成为一种全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6.
跟单信用证下银行享有的提单质押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银行在跟单信用证下合法持有提单,从而享有权利质权,以此作为银行先垫付的货款的担保.尤其是议付行议付持有提单后向开征行寄单索汇,却遭开证行拒付,议付行转向受益人追索时,受益人破产.这种情况下,提单质押权为议付行找到了一条出路.对于实务中的经常性做法,人们往往知其然而未知其所以然,未能澄清其中的法律关系.笔者结合物权理论,对两种情况下的银行质押权关系做些探讨.  相似文献   

17.
<正> 所谓提单保函,是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由于某种原因承运人不能签发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清洁已装船提单,托运人为了做到信用证项下“单证严格相符”,便于及时到银行议付结汇,而向承运人出具保函(Letter of Indemnity),保证赔偿由于承运人签发该提单所引起的一切损失,承运人同意按信用证要求出具提单的做法。关于提单保函的使用,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承运人凭托运人的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相似文献   

18.
一、问题 某省级出口有限公司截止8月底共交单2,500余票,其中信用证项下议付单据800余票.从该公司目前信用证项下交单来看,有的业务部就实质性不符点担保议付率达50%(担保议付票数与信用证项下实际议付票数之比),大多在40%以上.  相似文献   

19.
2006年2月,美国W银行作为转让行,开出以D公司为第二受益人的可转让信用证,金额为1442000美元。D公司按照信用证要求,组织货物装船出口,并向W银行交付了相应的海运提单等全套单据,后来因为单据存在不符点而被拒付。2006年7月24日,D公司指示W银行:只能在收到全  相似文献   

20.
一、案情简介 2011年11月,我国某外贸公司出口苹果到孟加拉,金额约36000美元,客户先T/T预付45%的订金.双方谈妥价格并签订合同后,客户发来了信用证草稿,我方审证之后发现有2个单据无法做,一个是辐照证明(Certificate of Irradiation),一个是银行资信证明,告知客户修改,客户以可以接受不符点为由没有修改.看到信用证开证行是EXIM BANK(全称是 Export Import Bank of Bangladesh Ltd),是孟加拉银行中为数不多的信誉较好的一家,加上信用证其他条款都很宽松,于是我方接受了客户的信用证条款.正本开过来之后,我方开始备货、订舱,2011年11月19日装船,7天后交单给当地银行议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