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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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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土地征收安置补偿争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对于国家为公共利益依法征收土地并无争议,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的分配上。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争议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标准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且在计补倍数上还有一个浮动值,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进一步细化。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地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而各地政府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一般都只按照国家标准的下限,造成补偿标准过低。另外,在同一地区土地征收中…  相似文献   

2.
2004年修宪案将宪法第10条第3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结合我国原有的土地征用制度,可以看出征地制度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土地征收权力的施行前提——公共利益;二是土地征收权力施行的同步满足条件——补偿,这两个问题可谓征地制度的核心问题。但是,一方面“公共利益”由于其“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和“收益对象的不确定性”,其清晰界定并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原有和现有征地制度对“征地补偿…  相似文献   

3.
根据《土地管理法》,我国确定征地补偿费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土地被征用后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补偿标准是依据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与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相似文献   

4.
正如何"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已成为当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重点。我国从立法层面始终坚持"公共利益"征地的原则,如《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均有相应界定,即"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而且,政府遵循"公共利益"原则行使土地征收权,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相似文献   

5.
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制度已经运行十几年了,其效果有目共睹,但土地市场仍有许多亟需完善之处,下面笔者谈几点看法. 不足之处 现行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存在漏洞或不足 首先,法律涵盖面不全.《宪法》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在《土地管理法》中对公共利益没有进行明确的阐述和界定.这类限制的缺乏,导致强制性征地范围过于宽泛.其次,关于农地征用(收)补偿方面的政策法律存在缺陷.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视野下的征地制度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探讨了《物权法》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上对我国征地制度的规范和完善,研究结果表明,《物权法》还不是专门的征地法,它只对征地的一般性问题作了规定。针对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缺陷,本文提出:1严格界定公共利益,探索非公共利益征地制度;2引入土地发展权,提高征地补偿标准;3给予农民征地参与权、协商权和谈判权。  相似文献   

7.
区分土地征收和征用十分必要2004年3月14日公布施行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的规定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修改,将征收与征用这两个概念作了区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3月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宪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说:这样修改,主要的考虑是,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  相似文献   

8.
规范政府土地征用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总被引:62,自引:1,他引:62  
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缺陷,探讨了土地征用中农民土地权益屡遭侵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指出,我国农民缺乏维护自身利益的土地权力基础和组织保障,我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具有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利益驱动,公共利益界定和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存在技术上的困难等,导致土地征用中农民土地权益遭受侵害。本文提出,要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就必须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规范政府土地征用行为;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赋予农民国民待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避免政府滥用土地征用权。  相似文献   

9.
《农村工作通讯》:此次修宪建议关于征地制度的表述有何新意?对农民土地利益的保护将产生哪些影响?范亚峰:这次修宪建议把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作为政治游戏规则和社会生活模式的元规则,其条文应高度抽象。但是1982年宪法的条文过于具体,规定了许多政策性的东西。这导致宪法字数偏多,而且因其政策性的内容偏多,使宪法不得不频繁修改,从而影响了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这不能不说是八二宪法的立宪技术的一个缺陷。对于土地的征收和征用给予补偿,是一个重要的进  相似文献   

10.
<正>韩国《宪法》规定,因公共目的需要使用私人土地时,政府可对私人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经济补偿。研究韩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特点与经验,对我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建设有一定借鉴意义。韩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特点补偿范围宽、方式多,充分保障了被征地人的各项权益。韩国在征用土地时,对所有涉及的土地和房屋的所有者、租客、务农者、经营者都要进行补偿;不仅对农民土地及地上各种建筑物、植物、农业、畜牧业、家禽业等进行补偿,而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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