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我国现行《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次使用了"个人信息"的概念,确认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但规定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在我国民事立法中应通过明确个人信息权的概念,界定义务人的行为边界,明确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方法等途径来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相似文献   

2.
数字经济时代需要信息的流动和分享,但不能牺牲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立法应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与合理使用两个方面进行规制,分清个人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的正常合法利用之间的界限,在未来的《人格权法》中应该给个人信息权独立的法律地位;应针对个人信息权中涉及到的具体的、专门的、特殊性的问题,制定《个人信息权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起关于个人信息的完整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3.
信息时代个人信息侵权行为迅速增加,影响个人生活安宁,损害个人人格尊严,影响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立法者应当通过法律配置,在不侵犯信息主体人格尊严的前提下,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畅通的流动,以合理回应信息社会的需求。虽然个人信息也承载着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但其主要还是一种私益,只有对个人信息提供充分的私权保护,才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公共利益。个人信息权的私法规制通过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完成。通过人格权法确认个人信息权,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保护个人信息权,有利于保护个人权利,同时促进信息的共享与自由流通,推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良性发展,并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隐私权的概念从“不被干扰”扩展为“信息的控制权”,针对隐私权的保护也应该从被动转化为主动。个人征信行为下的隐私权保护应该在规范个人征信行为下,保证当事人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参与和控制。从比较法的角度,比较分析我国和其他国家个人征信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我国应该借鉴美国经验,制定综合性的《个人数据保护法》,修改并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征信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将隐私权保护的重心放于信用信息收集之后,赋予信息主体更多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现代市场经济也是信息经济,公民个人信息日益具有商业价值。同时,个人在社会中的生存又越来越离不开出示自己的个人信息。这就为某些个人信息收集者泄露和倒卖信息提供了原动力和可能。我国目前法律体系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存在制度性缺陷,比如立法层次不高的单行法规规范的零散性,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狭窄性,民法、合同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抽象性和不周延性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型民事权利范畴不断拓宽,公民使用自己个人信息时对相对方(信息收集方)的合理信赖完全可以构成一种新的法益被纳入到法律保护的范畴。因此,构建公民个人信息使用中的信任权制度,有利于解决个人信息领域现行法律忽视对权利人民事权益的保护与救济问题。  相似文献   

6.
浅论隐私权的立法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化观念的转变,我国隐私权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其原因除人们的认识差距外,更重要的是我国法律对此无完整的规范。隐私权有明确的定义、特征、内容和构成要件。我国现行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对隐私权的保护主要采取了间接、分散的立法方式,建议关于隐私权的保护应在保护公民人身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法律即民法通则中有所体现,使隐私权和公民的其他人格权一样,在立法上加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7.
我国隐私权保护存在缺乏系统规定、以间接保护为主、缺乏专门而详尽的隐私权保护条款等问题。借鉴欧美经验,我国征信立法的宗旨应既要充分保证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受损害,又能为征信活动的正常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如果个人征信与隐私权保护发生冲突,那么个人征信应让位于隐私权保护。为构建隐私权保护体系,我国应在《宪法》、《民法通则》中明确隐私权,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强化《征信管理条例》对隐私权的保护,加强立法上的协调衔接,形成保护隐私权的合力。  相似文献   

8.
当今互联网大数据高速发展。在《民法典》开启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的新时代背景下,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关系之考量,明确敏感个人信息和一般个人信息的界分标准愈发正当且必要。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事关人格尊严和基本人权的个人敏感信息予以重视和充分考量,并作出了特别的立法保护,而这些关于敏感信息的界分标准及其法律规范,也值得我国在立法进程中进行参考和借鉴。但总体来看,我国对于个人敏感信息的界分保护与制度设计,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9.
在《民法典》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二分模式下,人脸识别信息应适用个人信息保护路径抑或隐私权保护路径存有疑问。应根据人脸识别技术不同的应用目的将人脸识别分为“1对1”和“1对N”两种情形,在此基础上讨论人脸识别信息的法律属性和保护路径。在“1对1”情形下,人脸识别信息的个人信息属性较强,应当采取“单独同意+自主控制+提高安全性”的保护路径。在“1对N”情形下,在采集阶段人脸识别信息具有较强的个人隐私属性,应采取“方式合法+目的正当+最小必要”的人脸识别信息采集原则,并且需要得到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从而避免该信息被非法采集;在完成面部特征信息采集之后,人脸识别信息的个人信息属性增强,应当按照个人信息的保护方式对其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0.
在网络化时代,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日新月异,互通共享的机制使得信息的公开成为了人们的生活常态。数据被遗忘权是数据主体在特定情形下删除不及时、无关或不再相关的个人数据的权利。该权利既具有物权属性,也具有人格权属性,"中国被遗忘权第一案"引发了对该权利必要性与正当性的思索,从数据被遗忘权的一般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及特别规定提出部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高校学生隐私权包括利用权、隐瞒权、维护权和支配权。侵犯高校学生隐私权的行为包括擅自泄露学生个人信息、非法获知学生信息并予以公布和非法窥视、监听学生私人空间。对此,应转变保护高校学生隐私权的理念,完善高校管理和管理监督,加强高校学生隐私权相关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中隐私权保护存在着征信立法滞后、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和提供不规范、信用信息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权利救济制度缺乏等问题。今后,应明确个人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原则,修改现有法律,进行新的立法,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个人隐私权的保障救济机制,逐步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中的隐私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3.
数量庞大的儿童群体在参与数字生活期间个人信息屡遭威胁,儿童作为特殊数据主体更值得法律倾斜保护。然而我国现行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亟待完善,譬如儿童年龄范围界定问题、监护人“监护同意”问题、自律监管指引缺失问题等。参考比较法规定,可考虑通过扩大儿童年龄区间、区分年龄阶段对敏感信息提供不同程度保护、“监护同意”的规范适用、完善“监护同意”的真实性判断、补充自律监管指引等路径,实现对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体系性完善。  相似文献   

14.
论网络隐私权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互联网的普及使人们在享受网络所带来的快捷和便利的同时,也让人深深地体会到个人隐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本文在明确网络隐私权含义的基础上,指出了侵犯网络隐私权的表现形式,有助于提高人们保护自己在网络中的隐私权的意识。另外,本文阐释了目前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立法体现及在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建议。  相似文献   

15.
征信业的发展和信用信息服务水平的提高,已成为有效防范金融市场交易风险的重要路径。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市场主体对征信活动的不信任感,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征信立法有必要借鉴国际组织和西方国家有关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的经验,构建包括金融消费者信用信息保密权、信用信息利用权、信用信息知情权、信用信息纠错权、信用信息支配权、信息权益救济权等基本权利的征信活动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16.
个人信息无论是作为大数据的组成部分还是作为独立的信息,都含有重大经济价值.实践中,基本上由数据企业享有相关利益.相关利益分配是宪法层面的分配问题,应当充分考虑社会主义制度、按劳分配制度、经济发展和平等原则等各个方面.在宪法上,应当由数据主体享有其个人信息之上的经济价值.宪法的这一要求应当在法律层面得到落实.在当前实证法上,人格权法和合同法上的保护机制都不能够满足这一要求,立法者应当积极作为,弥补这一不足.在法政策学上,立法者应当通过财产规则保障数据主体的经济利益.由于个人信息与有体物存在本质差异,所有权制度不能够适用于个人信息之上经济价值的保护.立法者应当参照知识产权制度,设立个人信息财产权.  相似文献   

17.
金融消费者的征信权利保护是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延续,是在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授权使用后,为保护信息不被滥用而设置的权利.金融消费者的征信权利包括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使用权、投诉权和诉讼权.解决金融领域内存在的各种信息侵权问题,关键在于完善金融消费者的各项征信权利.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我国作品虚构角色商品化权方面的纠纷越来越多,但我国立法上并未对此进行规定。本文试图阐明作品虚构角色商品化权概念,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现行法律保护作品虚构角色商品化权进行法律分析,进而对我国作品虚构角色商品化权的保护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优先购买权作为承租人的一项法定权利,对其全方位的法律保护有利于提高房屋的利用率,维护和稳定既有物的使用关系。我国现行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优先购买权行使主体的规定不明确,提前通知期限条款与其他法律规定存在不一致,且承租人请求撤销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保障不统一,需要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以明确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主体,出卖人的提前通知期限以及承租人可向出租人主张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20.
唐华琳 《嘉兴学院学报》2001,13(2):61-63,77
每一个自然人都有隐私,隐私权的自然需求得到法律的保护体现了社会的进步,该文从隐私权的产生,相应的权利冲突及我国对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现状,伴随着信息传播方式的多元化特别是网络时代的到来,阐述我国在制定民法典中明确列举隐私权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