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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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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摘集粹     
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房免征契税 为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减轻城镇职工购房负担,财政部与国家税务局已联合发文,对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将采取免征契税的政策。 据悉,按照财政部与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的规定,免征契税。 笔者了解到,…  相似文献   

2.
法规宣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2000年 11月 29日财税( 2000〕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减轻城镇职工购房负担,现就契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  相似文献   

3.
广集博采     
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公房享受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 根据国家房改政策,如果是首次购买产权为本单位的公有住房范围,可以享受免征契税优惠 。职工首次购买的公有住房面积必须在国家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面积之内,在此之外的住房 面积仍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摘自《中国财经报》)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仍需许可证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为加强对证券业务资产评估的管理,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继续对资 产评估机构执行证券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通知明确,对已取得证券业…  相似文献   

4.
《财会月刊》2007,(5):80-80
一、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5.
《中国地产市场》2010,(Z2):16-16
7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指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6.
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房契税及个人所得税优惠实行调整。《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相似文献   

7.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明确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具体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哪些规定呢,笔者对这一问题作一解答和梳理。  相似文献   

8.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明确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具体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哪些规定呢,笔者对这一问题作一梳理。  相似文献   

9.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间对房地产市场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这次政策调整,主要是对有关房地产方面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和空置商品住房税收政策,制定了适当的优惠办法。关于营业税和契税的政策规定是,为了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积极启动往房二级市场,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  相似文献   

10.
一、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1.
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府发[1998]77号)发布的,成都立即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成府发[1998]200号),规定全市从1998年12月31日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了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基本政策框架。之后又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职工住房补贴的通知》(成府发[2000]78号),对全市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方式、标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为加强分类管理和指导,对市级党政机关的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出台了《成都市市级机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通知》、《成都市市级机关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成机房[2000]01、02号)等配套件。对企事业单位,出台了《成都市企业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指导意义》。上述件的发布实施,形成了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规范完善的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12.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0]105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北京市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总工会、结合北京市实际, 制定了《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经市政府批准,于2001年10月20日起发布实施。  相似文献   

13.
《住房保障》2005,(4):86-88
长春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全市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采取新职工提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老职工一次性发放两种形式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政策有效地促进公有住房出售,对公有住房租金调整,采取新房高租金、旧房低租金;对廉租住房政策进行调整采取租金核减,实物配租,租赁补贴方法解决长春市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同时,对房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湖南房地产》2006,(9):98-9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实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后,为尽快改善城镇居民和一些行业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职工通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合作建房),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改善居住条件。但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为维护住房制度改革成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们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37号)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等件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编按]  相似文献   

15.
上海10月22日出台《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  相似文献   

16.
《北京房地产》2006,(11):I0004-I00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实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后,为尽快改善城镇居民和一些行业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职工通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合作建房),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改善居住条件。但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为维护住房制度改革成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们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177号)等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广集博采     
房房地产优惠政策出台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对房地产市场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实行减免政策。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3个方面:第一,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第二,对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在…  相似文献   

18.
徐进 《中国房地产》2012,(11):75-76
一、提取政策规定及使用现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退休提取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其  相似文献   

19.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住房困难户购买安居住宅的产权等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97)京房改办字第067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城镇住房困难户购买安居住宅的产权等有关问题的现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七年...  相似文献   

20.
购房职工再调整住房如何办理产权登记交易手续王孚诚根据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对1993年以前(含1993年)已按本市房改售房标准价优惠价办法购买了住房的职工(以下简称己购房职工),单位再给予调整住房,应分别依下列办法办理房产交易、产权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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