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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时行政法学界目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而在探讨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构建过程中,原告资格是一个首当其冲的问题。因此本文主要针对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展开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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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建立公益诉讼的呼声日益高涨,对于行政公益诉讼的研究也向纵深发展,本文就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为基本点展开,从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三个角度出发阐述了我国原告诉讼资格范围及优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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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是必要的,但我国《行政诉讼法》并没有对原告的举证责任作出规定,只是在后来的司法解释中设定了原告举证的规则,这些规则仍存在不足,必须对之加以完善,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行政诉讼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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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是一种新型的诉讼,它突破了传统诉讼中对原告资格的诸多限制,已经被许多国家所采用,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却对提起环境诉讼的原告资格进行了严格的限制,阻碍了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保护。因此,我国应当拓宽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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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讼起源于罗马法,而现代意义的公益诉讼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于美国,自些公益诉讼在各个国家开始得到迅速的发展。公益诉讼的原告是公益诉讼的核心,而其原告资格的认定也一直是近年来各国学者所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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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以来随着政府的职能不断扩大,行政活动已经深入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政机关拥有广泛的行政调查权力,行政相对人则负有配合行政调查的义务。实践中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调查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行政调查行为进行规范,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为此,必须完善行政调查中行政调查中相对人权利的法律规定,加强行政调查的程序规范和权利救济,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以体现现代民主法治之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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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抚养费纠纷诉讼中,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适格原告主体为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笔者通过比较抚养费纠纷原告主体资格和与其联系紧密的其他三类婚姻家庭纠纷的当事人主体资格在法律规定上的区别,并考虑到我国传统社会道德观念与司法现状,进而提出可在一定条件下赋予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诉权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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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的相关法律规定散见于各单行法中,对行政强制相对人权益保护来说及为不利。本文从基本概念谈起,分析了行政强制行为可能会侵害到的相对人的权益,并从立法上、制度上纠其原因。最后,从我国行政强制现状出发,提出保障行政强制相对人权益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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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济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村行政相对人在寻求行政救济时面临着更大的困境,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更弱.这种困境既是农村历史与现实发展的状况造成的,也与我国行政救济制度本身不完善有很大关系.这就要求我们从这两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措施,消解农村行政相对人在寻求行政救济时面临的困境,保障农村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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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代"无名氏"提起诉讼,这使得"无名氏"的权利得以保护,然民政局参与诉讼能否顺利进入诉讼,不同法院亦有不同做法.本文从民政局代诉索赔案看民政局在诉讼中的地位,由此观我国的原告资格制度问题之所在.我国原告资格制度在法律规定中过于狭隘的缺陷,结合我国的实际进行探讨,从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理论基础的角度来完善我国的原告资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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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法治国家,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之所以能够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程序法治。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一方面保护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得以实现;另一方面也是行政相对人对抗行政权力恣意行使的保障。本文从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的基本理论入手,进而介绍了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的基本内容,最后从我国现行的立法规定来透视我国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的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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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很多学者都在关注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缺陷及其完善或重构问题,而对于行政诉讼被告的基本界定缺乏清晰的认识。笔者认为行政诉讼被告的含义,行政诉讼被告的具体确认情形以及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确认规则等基本问题是很重要的,对于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基本界定的研究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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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第2句规定确立了特定情形下损失情况的证明责任由原告转移给被告的规则,但本条规定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证明妨碍规则。第91号指导性案例以及相关判例所确立的审查模式和审查要素,尽管对实定法规范有所突破,但均应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以证明协力义务为启示,可将行政侵权行为划分为形成性行政侵权和事实性行政侵权。本款规定适用于形成性行政侵权,而在事实性行政侵权情形下将证明责任转移给被告没有意义。适用本款规定的基本逻辑为: 第一,行政机关违反法定义务而导致原告对相关损失情况无法举证,即构成“被告致原告无法举证”,证明责任仍由被告承担;第二,若原告无法举证的结果有原告自身的原因,则不构成“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证明责任仍由原告承担;第三,原告承担损失情况的主张责任,且法官可依职权降低原告的证明难度。此外,法官酌定的适用须以保护受害人权益为前提,且遵循有利于原告的酌定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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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诉讼中原告纳税人的举证责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责任是法律假定的一种后果,特指承担该责任的与事人必须对自己的主张举出主要的事根据,以证明其确实存在,否则就将承担败诉结果。行政拆讼中举原则的最大一个特点就是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税务行政诉谂也不例外,如果被告税务机关不能及时全面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验。应该看到的是,由于税务征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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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友方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下》2011,(9):161-161
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一直是近年来学界讨论的热点,而这个问题的背后也恰好契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本文只是一个纲领性的探讨,意在阐述检察机关的原告主体不适格性和适格的主体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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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税收工作的实际,现就税务行政处理或处罚前后,相对人应有哪些权利进行梳理规纳,以供广大税务干部、财务人员和纳税人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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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民银行正不断推动执法检查暨行政处罚体制改革,通过改革规范了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此同时,行政相对人对抗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活动的情况也日益增多,对如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权,如何更加合法合理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查处分离改革难于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权的充分实现,因此应进一步推动查处分离改革的有效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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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通过环境诉讼等途径参与环境法规的实施,使得法律获得普遍的遵守,这是环境法治的第一要义。我国环境法执行主体范围将公众排除在外,环保职能只由行政机关来行使,个人只有在遭受环境破坏的直接实然影响的情况下,才能成为适格的损害赔偿的原告,而这种侵权的案件只能是个案解决且限于金钱损害赔偿,并不能维护公众的利益。相对于我国,德国对待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的态度上更为宽松,其NGO原告制度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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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通过环境诉讼等途径参与环境法规的实施,使得法律获得普遍的遵守,这是环境法治的第一要义。我国环境法执行主体范围将公众排除在外,环保职能只由行政机关来行使,个人只有在遭受环境破坏的直接实然影响的情况下,才能成为适格的损害赔偿的原告,而这种侵权的案件只能是个案解决且限于金钱损害赔偿,并不能维护公众的利益。相对于我国,德国对待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的态度上更为宽松,其NGO原告制度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