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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现就税收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二条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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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许多企业捐款捐物。对此如何进行涉税处理,笔者分以下四种情形进行分析。一、企业捐赠现金对于捐赠现金的行为,只需要考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的规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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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际运输船舶管理高度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是促进国内国际贸易双向循环,提升国际航线、货物资源集聚和配置能力的重大举措之一。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1号)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2号)的基础上,发布《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8号)(以下简称"第18号公告"),明确了对国际运输企业购买境内建造船舶企业,并在海南洋浦港、上海洋山港登记的船舶,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以下简称"船舶退税")以及规定了备案、申报要求、管理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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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以下简称"2019年第99号公告"),明确了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计算口径和征管规定,为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纳税人送上了一份"贺礼"。下面就请读者跟我一起来学习2019年第99号公告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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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我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就该规定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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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公司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请问2022年是否可以继续享受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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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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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22,(20):I0002-I0003
一、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以下称21公告)明确,扩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14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增加“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个行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以及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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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全国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税务工作的重中之重盯紧抓牢,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服务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医疗防护产品生产等税收优惠政策,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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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英雄之城;湖北,灵秀之地。岁末年初,从这里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来势汹汹,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在疫情核心区、防控主战场,湖北税务铁军全力以赴,精锐出战,以实际行动诠释税务担当作为,为打赢"疫情"阻击战贡献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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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难事显初心,危难时刻见担当。在同时间赛跑、与疫情较量的阻击战中,税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抓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行动上,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全刊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战大考中彰显税务担当。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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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现就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