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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是根据<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所实行的强制性定点、定期检定,要以强制检定来创造和谐质监事业,首先应强调强制检定的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强制检定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强制实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申请检定.二是强制检定的检定机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三是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检定机构根据检定规程,结合县城实际情况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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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银双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1):19
《计量法》规定对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要求实施周期性强制检定。强制检定的特点就是定点定期,定点就是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由计量行政部门指定,定期是指强制检定的周期是固定的。检定周期多数情况下是按照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特殊情况下,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主要是执行强制检定时首检合格率的高低,来确定调整本地区的某种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并且一旦确定,在出现新的情况进行调整之前,周期必须严格执行。因此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实施上来看,它具有行政性、强制性、单向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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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6)
一、用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监管的现状《计量法》规定对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要求实施周期性强制检定。强制检定的特点就是定点定期,定点就是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由计量行政部门指定,定期是指强制检定的周期是固定的。检定周期多数情况下是按照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特殊情况下,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主要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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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银双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2):19
一、用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监管的现状
<计量法>规定对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要求实施周期性强制检定.强制检定的特点就是定点定期,定点就是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由计量行政部门指定,定期是指强制检定的周期是固定的.检定周期多数情况下是按照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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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2001,(3):31-31
为了加强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管理,规范调整检定周期的行为,保证强制检定工作科学、公正、有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发文,对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做出新规定,要求各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严格执行。具体内容如下:1、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普遍适用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要严格执行,一般情况不需要进行调整。2、凡连续两个检定周期检定合格率低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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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工作管理规范化关系到企业、事业单位相互间的经济核算和人民的生活、安全、健康。这些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量器具,必须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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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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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1999,(5)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办发[1998]84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对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指除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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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工作不仅关系到是企事业单位间的经济核算,而且更重要的是关乎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与健康,是一项宏伟的安全工程。因此必须要对工作计算器具,主要包括医疗卫生、贸易结算、环境监测、安全防护等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并强制检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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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0)
我国1987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对由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项目。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医学计量,是医药卫生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技术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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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系统中的计量器具绝大部分都列入强制检定范围。认真抓好医疗卫生系统中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对搞好防病、治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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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2003,(4)
随着我国通信事业的发展,电话通讯被广泛用于社会各个领域,电话计时计费计量纠纷也逐渐增多。为了维护国家、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于1998年将原邮电部承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话计费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于1999年将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要求对其实施强制检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规定,整顿和规范电信服务市场秩序,必须做好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的强制检定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日前通知各地,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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