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对于学生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受到第三人侵权时,学校是否承担安全保障责任的问题,应从当事人是否存在约定或法定的义务方面考虑,学校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且主观有过错,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不仅体现了司法正义的理念,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随着社会的发展,危险源逐渐在增多,社会的分工也逐渐变得更加精细,社会上的各种情况变得逐渐复杂起来,为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必须要对社会上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这样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学校对学生也有一定的责任,必须加强学生的安全保障,因为不同的学校招收的人不同,并且培养的目标也有所不同,学生和学校都承担一定的社会风险,但是学校必须要保障学生的安全问题。文章主要分析和探讨危险分配和信赖原则在学校安全立法中的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3.
《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了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分别是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连带责任与未尽审核和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应责任。将平台经营者未履行审核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规定为连带责任亦或是补充责任都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通过对我国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构成要件和一般特征进行论证,"相应的责任"这一折衷规定具有现实合理性,在具体适用时,应全面考量平台经营者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和行为后果,并且结合司法实践进一步准确界定。  相似文献   

4.
安全保障义务起源于德国的一般安全注意义务,主要是一种法定义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归责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作为构成要件之一的因果关系与一般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在认定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相似文献   

5.
经营者在其服务场所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的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经营者违反该义务发生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一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第三人直接加害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害而且经营者有过错的情况下,经营者应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李伟  傅凝洲 《商场现代化》2006,(18):243-245
安全保障义务既可以来源于附随义务,又可以是一种法定义务。但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之下,我国宜将安全保障义务明确规定为一种法定义务,违反此义务,承担侵权责任,而仅以附随义务为补充。在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将依情况而有可能与第三人构成共同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7.
网络服务提供商是获取和保有个人信息的最重要主体之一。《民法总则》第111条对其设定了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一般性义务和阶段性义务。义务内容可结合对相应法律法规的解释得出。网络服务提供商违反该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在司法适用中,需明确过错的认定和赔偿责任承担方式。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是"过错"的事实构成,具体构成要件应包括危险开启、必要性和可期待性。"过错"的司法认定可依次考虑成文法规范、行业通行准则、同样错误再犯和公共政策一般原则加以确定。在责任承担方面,对比"通知—删除"模式和"相应的补充责任"模式,前者虽为侵权法中的网络侵权条款,但并不适合违反安保义务的模式,后者更适合。  相似文献   

8.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这一概念的提出对各国立法、判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评为法学上的重要发现。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发生在双方缔约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这一责任承担方式而不是表现为具体的契约,因此,缔约过失责任又被称为一种"先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诚实信用原则所必须承担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保证缔约当事人的信赖利益不受他人侵害,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融汇其中的特殊义务。缔约当事人在履行缔约过程中应着重尊重诚实信用原则,在交易上尽必要之注意,相互协作、相互照顾、相互保护等等义务,从而使合同善意的得到成立,生效直至被履行,实现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  相似文献   

9.
李雅婷  李庆 《商》2014,(42):254-254
安全保障义务在我国立法上确立以来。对于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安全保障义务人究竟承担何种责任一直存在两个方向的争论:一方面是补充责任,另一方面则以按过失大小或原因力的比例承担责任为主要观点。歧见的基础仍然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不作为侵权行为的认定模糊,以及补充责任的根本性质问题。  相似文献   

10.
颜柏龄 《商》2014,(26):179-179
在招远血案发生后,在对施暴者和邪教组织强烈谴责的同时,网络上出现了质疑:在这场血案之中麦当劳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民众的情感上来看,麦当劳在这个事件中感觉上应该有过错,应该有阻止施暴的义务,然而面对这种严重的暴力犯罪事件,餐饮场所的管理者是否有义务保障客人的安全,若有责任应当承担的是一种什么样的责任,从法律角度分析,其涉及到的是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相似文献   

11.
如今,在各国的法律中都存在连带责任的规定,连带责任的规定对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因此引起英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合同法上的义务,即表现为作为的给付义务.合同法中的义务可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义务,也可以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定义务.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表现为不作为的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是必须负全部责任.  相似文献   

12.
《商》2016,(12)
随着侵权责任法理念由不侵害他人到适当的爱他人的转变,安全保障义务在实践中的适用越来越广。本文从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基础、性质、内容及违背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承担来浅析安全保障义务。  相似文献   

13.
祖海芹 《商场现代化》2006,(24):106-107
在现代社会,公司在谋求利益最大化同时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否则就会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抵制。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承担社会责任已成为企业的基本义务之一。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本企业职工的基本权利,这是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同时,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是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的内在要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个人作为企业的最重要生产要素,积极加强对劳工权益的保护,使本企业的产品不违背道德的要求,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在的动力。  相似文献   

14.
本文使学生清楚在维护自己学生权利的同时,也应懂得如何履行作为学生应尽的义务.如果学生能充分认识自己作为学生角色的任务、责任、权利和义务,用高于法律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自然也就没有了法律纠纷的问题.另外,要对学生在社会的权益进行保护,对社会上有那些危害他人利益的行为给予坚决的抵制.  相似文献   

15.
乔松 《商场现代化》2007,(9):282-283
扣缴义务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承担的义务主要有扣留收取义务、申报义务、缴纳义务和填发义务。当其违反税法规定的义务时,应承担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义务的性质属于公法上的义务,由税收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其责任的性质属于典型的税法上的第三人责任。  相似文献   

16.
《商》2016,(1)
安全保障义务在保护受害者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现实的司法实务当中在合同法与侵权责任法上往往存在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竞合问题,因此本文从合同法与侵权责任法来研究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17.
尊重人权,保障人权是目前社会发展中人们关注的重要议题.然而,有关人权保护的问题,人们总是下意识地认为,人权是政治问题,保障人权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当代西方一些国家也通常将人权作为政治外交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将人权大棒指向他们认定"侵犯了人权"的主权国家.实际上,并非只有主权国家或政府才有保护人权的责任,企业作为主要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对人权的发展和进步也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文试图在阐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分析企业承担人权责任的客观依据,探讨企业应当承担的人权责任内容,并指出企业承担人权责任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针对高校在何种情况下构成不作为侵权,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以及应承担何种责任这些焦点问题,采用案例法、比较法等对高校在第三人侵权情形下的不作为侵权责任进行研究。法律责任的承担是以认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为基础的,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一直存在争议,不同的法律关系的认定,法律责任的承担有着明显的区别。高校的不作为侵权责任因有无第三人的介入分为两种情况,无第三人介入情况下的不作为侵权属于直接责任,比较容易界定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而在第三人介入情况下的高校不作为侵权责任承担程度如何为合理则较难界定。  相似文献   

19.
盛茜 《商业研究》2004,(17):84-87
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WTO。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我国将承担WTO条约下的国际义务。对WTO每一个成员来说争端解决机制既是一种保护其权益的手段,又是督促其履行应尽的条约义务,或为尽到义务时承担国家责任的工具。  相似文献   

20.
于晓霞 《商》2014,(50):270-270
由于培养对象的特殊性与学校办学模式等原因,新时期中等职业学校突发事件防范与应对面临挑战。准确把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突发事件的诱发因素,提升师生突发事件防范能力,建立有效的学生管理体系和安全防护体系,为中职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而解决这个难题的重点在于提升教育工作者在突发事件面前的应变和处理能力。研究以德育教育为平台,以活动为载体,以课堂教学为主线,多方面多渠道加强安全知识的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全体师生自救互救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工作技巧,保护学生在校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对传统的校园安全教育模式的一种突破和创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