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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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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畅 《商》2016,(4):145
如今,民间借贷市场已经走进了一个利率"歧高"的怪圈。根据央行2002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标准的即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目前,民间最高借贷成本高于银行的10倍以上,是不折不扣的"高利贷",且有愈演愈烈地趋势。一、民间借贷迅速膨胀的原因(一)"金融双轨制"迫使中小型企业融资转向民间借贷  相似文献   

2.
2015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确立起"两线三区"的借贷利率上限的客观主义模式,意在规制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行为,促进金融市场良性发展。但近年来各地出现的多个案件表明该种模式无法有效抑制高利贷规避利率上限的做法,故应当予以反思。我国应当重新认定高利贷边界标准,采用折中主义模式,区分民事与商事借贷,并辅以登记制度与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利率上限动态调节机制,实现对民间借贷的合理、有效管制。  相似文献   

3.
庞磊 《中国物价》2014,(10):61-63
本文通过对京津冀民间借贷行为研究,分析农户民间借入资金规模的影响因素、民间借贷的行为特征。民间借贷并不是非理性的、低效的一种融资方式,而是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在正规金融融资条件不便利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能够为借贷双方提供必要的资金融通渠道。应在法律上合理明确地定位民间借贷;加强金融监管以倡导金融市场的有序竞争;建立科学监测体系,跟踪民间借贷形势变化;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力度,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正本清源,加大对非法融资的打击力度;加快金融制度创新,改善民间借贷的生存空间。  相似文献   

4.
黄和楼 《商》2013,(3):120-120
民间借贷是一种自发的民间融资活动,是民间资本的重要投资渠道,以其及时、简便、灵活等优点,对银行信用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对我国金融系统的完善和发展具备重要的意义。但是长期以来民间借贷在我国并没有取得合法的地位,缺乏法律监管的民间借贷在国内呈无序的发展状态,在给我国金融系统和社会带来巨大的利益的同时,也给我国金融市场和社会发展带来诸多不稳定的因素。本文主要现行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关于民间借贷的具体制度为基点,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对现今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及合理借鉴,探讨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可能的方案。  相似文献   

5.
刘植荣 《商界》2013,(1):42-45
高利贷肯定是非法的,而民间借贷却是强需求,我们不能捂住眼睛假装看不到这种需求,导致地下金融肆虐,在这方面,国外对"合法的高利贷"的管理,恰是一个很好的参考。有借就有贷,本是商业常识。但违背常识的是,浙江数百起企业倒闭和企业主逃逸事件,皆与民间借贷有关,且大多为高利贷。事实上,长期以来,中国存在着两个并行的金融借贷市场,一个是有执照、有管理的金融机构主导的借贷市场,一个是没有执照、没有管理的个人民间借贷市场。民间资本,无疑是过去一年中国商业社会的一大关键词,犹如"镣铐舞者"。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  相似文献   

6.
金融功能观理论认为金融具有资源分配、融资、信息提供、支付手段、激励机制和风险控制六大功能。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着资源配置功能受到地域和习惯的影响而作用不明显;信息提供功能缺乏准确性,且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原本正常激励机制容易变成鼓励贪婪的工具;在支付手段和管理风险方面缺乏作为。为更好实现金融的功能,立法应当将以下方面作为重点:明确民间借贷主体准入条件以赋予部分主体以合法地位;对借贷利率进行规制,严格遏制高利贷;详细规定各种非法借贷行为的法律责任;鼓励民间借贷加强行业自律。  相似文献   

7.
由于民间借贷的高利率,以及我国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和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民营企业和个人融资难等原因,使民间借贷越发活跃。民间借贷是一把双刃剑,与正规借贷相互补充而又不断竞争。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正规金融服务的不足,同时,也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影响,如加重企业经济负担,容易引发债务纠纷,助长高利贷的存在,国家利率政策受到影响,金融秩序受到干扰等。民间借贷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和必要性,我国应从改革和发展的高度规范引导民间借贷,将民间借贷纳入金融综合改革内容。  相似文献   

8.
石海娥 《光彩》2014,(12):24-25
在尚不严格的监管中,因为与高利贷、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纠缠不清、真假难辨,民间金融从帮手变为了荼毒百姓的恶魔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作为民间金融的一种体现形式,民间借贷的确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中小微企业难以借贷成功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一些相关利好政策也为民间资本放出放宽了一条路子,意图通过政策调控使民资的使用更加规范和到位。  相似文献   

9.
民间借贷合法化的存在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由于人们没有很好地认识和用好"民间借贷"这个金融杠杆,却把它变成了以钱玩钱的"魔术",民间借贷变成了高利贷,以致于给参与者带来巨大损失。于是就有人对民间借贷担心起来,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应该用积极的态度去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才是我们的责任所在。  相似文献   

10.
由生存经济看农村高利贷的表达与实践   总被引:6,自引:1,他引:6  
周立 《财贸经济》2006,(4):64-69
本来是一个纯经济现象的高利贷问题,在文化与政治因素介入后,变成了一个复杂的意识形态问题.文化和政治对高利贷的"表达",深刻地影响了高利贷发展的"实践".明清以来的经验显示,高利贷本是一种生存借贷,置农村生存经济状态于不顾的单方面打击高利贷活动,不仅不能根除高利贷产生的土壤,反而加剧了高利贷的风险溢价,降低了小农的信贷可得性,恶化了小农的信贷状况.实际上,小农在借贷活动中,关心的主要是信贷可得性和利息额问题,而不是通常认为的利息率问题.对高利贷问题的不适当"表达",不利于农村融资问题的解决.让农民走出生存经济状况,才能根除高利贷产生的土壤.在仍处于发展中的小农经济状态时,不应将小农的生产借贷也推向生存借贷市场,加大农户的借贷成本,使得正常的生产性投资也难以进行,政策重点在于扶持农村的生产性借贷,千方百计地扩大小农的信贷可得性,并充分利用传统民间金融手段,而不是一味打击所谓的"高利贷".  相似文献   

11.
正在尚不严格的监管中,因为与高利贷、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纠缠不清、真假难辨,民间金融从帮手变为了荼毒百姓的恶魔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作为民间金融的一种体现形式,民间借贷的确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中小微企业难以借贷成功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一些相关利好政策也为民间资本放出放宽了一条路子,意图通过政策调控使民资的使用更加规范和到位。  相似文献   

12.
反思高利贷与民间金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陈志武 《新财富》2005,(8):30-34
1934年民间金融越发达的省份。在1978—1998年间人均GDP增长得越快;70年前金融不发达的省份和地区,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的速度仍然落后。因此.为了重新释放民间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能量.并让“地下钱庄”从“非法”走向“合法”。我们有必要从根本上反思以往关于高利贷的观念。研究表明,禁止民间借贷只不过增加了金融交易的风险和成本,减少了资金供给,使高利贷利率变得更高。这种结局跟禁止民间金融的初衷正好相反。正确的办法是按照股东权益保护的思路.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去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不是打击他们。  相似文献   

13.
徐雨光 《中国市场》2011,(44):8-8,10
各地有关民间借贷的案件频频见诸报端,其中既有很多实业家被高利贷的沉重债务所压垮,也有担保公司等中介组织聚集的民间借贷资金离奇蒸发。与此同时,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传销案件频发。那么,这些隐蔽的民间借贷者背后有着怎样的原始冲动?大量的民间借贷资金流向何处,又为何案件多发?作者结合当前的民间借款现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相似文献   

14.
李武龙 《商场现代化》2008,(10):245-246
<正>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民间借贷行为只要借贷双方都是自主自愿的,就都应当是合法的,不应当受到干涉。但是,民间借贷在存在巨大正面效应的同时也确实存在着负面效应。针对民间借贷负面效应所带来的不同类别的风险,要采取不同的化解和管理方式。一、给予民间借贷应有的政策和法律地位,完善借贷体制在我国的借贷管理制度下,正规借贷制度与民间借贷一直是不相兼容的,借贷监管当局始终在保护正规借贷的垄断地位。我  相似文献   

15.
日本消费者金融,亦即高利贷,在上个世纪70年代至本世纪初,曾出现高利息、暴力讨债、多起负债者自杀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意.21世纪初,日本政府开始完善相关法律,加强监督管理,使其趋于规范化.中国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自上世纪90年代初高利贷也开始盛行,同样存在高利息、暴力讨债和负债者自杀等问题.本文分析了日本高利贷问题的现状及对中国的借鉴,指出民间借贷的正当化和法律化、加大管理力度和增加金融工具的迫切性与必要性.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间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民间借贷,这种金融形式对我国的正规金融行业进行了有效补充,在一定层面上补充了正规金融服务的不足。然而,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民间借贷的规模也不断扩张,出现了许多棘手的问题极易在民间借贷的过程中引发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为了有效的解决民间借贷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其运作和管理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笔者将对中国民间借贷规范化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7.
随着金融自由化的深入,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正以不可比拟的优势迅速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但由于民间借贷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民间资本所有者的正当权利得不到全面的保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带来了潜在的危险。解决我国民间借贷问题离不开法律的引导,对民间借贷的立法提出如下对策:选择重点规制的路径;对民间借贷主体进行规制;对民间借贷利率进行管制;对民间借贷资金来源进行限制;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  相似文献   

18.
国有银行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经济的增长,但是国家垄断性的金融制度也为此付出了巨大控制成本,导致银行信贷资金配置效率低下。民间金融可以作为金融市场化以后农村地区和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要正确引导、规范和利用民间金融,为民间借贷构筑一个合法的流动平台,规范、约束和保证民间借贷行为,解决国有银行垄断及金融结构的畸形问题,以降低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  相似文献   

19.
冯鑫鑫 《商》2013,(17):204-204
08金融危机年以来,民间借贷崩盘现象时有发生,其原因是多是从金融体制内讨论的,然而金融体制和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息息相关,和国际环境息息相关。本文试图在金融制度之外从历史、制度、法律和中国特色几个方面探讨民间借贷崩盘的原因。  相似文献   

20.
曹利民 《消费导刊》2011,(16):93-94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转型、国家财政趋紧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对于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缓解银行借贷资金不足的矛盾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不足、金融监管体制不完善以及借贷双方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原因。有息民间借贷,利率普遍较高,实际上已经成为高利贷,民间借贷常常引发经济纠纷,甚至酿成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从而给社会增添不稳定因素。民间借贷纠纷是最常见的法律纠纷之一,本文拟对民间借贷中常见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初浅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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