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周念利  陈寰琦 《世界经济》2020,43(10):28-51
近年来美国积极推进RTAs框架下美式数字贸易规则的演进升级及扩展适用,这标志着全球数字贸易发展的政策环境正在发生改变。本文基于2010-2018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服务贸易数据,考察RTAs框架下代表性美式数字贸易规则的贸易效应。研究表明,贸易双方在签署的RTAs中涵盖美式数字贸易规则可显著促进双边数字贸易发展;在7项代表性美式数字贸易规则中,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数据存储非强制本地化以及源代码保护规则所带来的贸易促进作用更为显著。美式数字贸易规则对金融、保险及其他商业服务贸易的正向促进效果更显著,对个人娱乐贸易的促进作用不明显。贸易双方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越大或双方互联网发展整体水平越低,美式数字贸易规则对双边数字贸易流量的促进作用越大。  相似文献   

2.
周念利  吴希贤 《亚太经济》2020,(2):44-51,150
UJDTA是美日数字贸易治理博弈的最新产物。与美国主导的TPP、USMCA相比,有值得关注的调整和变化。第一,UJDTA强化了对数字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但同时为保障政府执法能力做出了例外规定。第二,UJDTA将"知识产权"和"广播"重新纳入"数字产品非歧视性待遇"的例外规定,呈现出明显的"USMCA-"特征,但同时明确缩小"广播例外"的实施范围实现了对TPP相关规则的深化。第三,UJDTA的数字税规则对USMCA和TPP进行扩展,强调成员方针对数字服务和产品征收国内税需基于非歧视原则。故UJDTA推进数字贸易发展的雄心水平整体上介于TPP与USMCA之间。  相似文献   

3.
国际贸易正从上一轮"全球价值链贸易"进入到"数字促进贸易"阶段,文章从市场准入、基础设施、法律政策环境和商业环境四个层面构建了全球数字贸易促进指数并进行了测算,通过高斯混合模型聚类将全球74个经济体的数字贸易发展分为领先阶段、成熟阶段和发展阶段三种类型。文章指出,促进全球数字贸易发展需要从加快数字技术的应用、推动多边和区域数字贸易规则构建以及加快数字贸易国内规则建设三个方面推动落实。  相似文献   

4.
中日两国都是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经济体,但是两国的数字贸易在内容、规模、监管规制规则等方面存在差异。日本方面,由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较强、企业数据的本地化特征显著等因素阻碍了数字经济政策的实施以及数字经济的发展,其数字贸易监管规制表现出较宽松的特征,其开放水平也相对较高。中国的数字贸易规模发展迅速,增长强劲。但出于数据安全考虑,数字贸易监管规制相对较严,服务贸易总体的数字化交付能力也依然有待提升。今后,中国面临加快提高数字核心技术水平和加强数字技术核心领域产品开发的考验,同时需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谈判,并加快构建既适合中国数字经济与贸易发展又能够适应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式模板”,以保障数字经济与贸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5.
数字化革命引领全球贸易方式根本性变革的同时,跨境数字贸易规则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中日两国是推动数字技术发展的重要经济体,数字贸易是促进两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驱动力。中国和日本采用综合性的政策安排和制度设计来规范在线商务,两国数字贸易监管环境复杂多样。在规制类型的选择方面,中国通常利用数字贸易基础设施限制措施来实施监管,日本则较多使用电子交易规制模式。2014—2019年,两国虽然多次实施了数字贸易监管规制改革,但是监管异质性仍然存在,监管摩擦导致的企业运营额外成本不降反升。基于此,探索中日两国数字贸易监管规制的异质性、量化分析数字贸易监管规制程度、探讨政策协调机制,对于进一步提高两国数字贸易规模、推动中国“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发掘经济增长新动能具有重要的政策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6.
引入增加值贸易核算体系,测算2000-2014年间中国制造业对美国的出口贸易利益,结果表明:虽然中国对美贸易顺差快速增长,但所获贸易利益极为有限,中美贸易利益分配格局是向着有利于美国、不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尽管中美贸易顺差在2000-2014年整体上呈上升趋势,但由于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低端地位,出口对我国获取贸易利益的带动作用不强。因此,中国制造业迫切需要改善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低端地位,向价值链的两端攀升,从而提高中国制造业的出口获利能力。  相似文献   

7.
步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贸易规则成为国际经贸规则领域关注的焦点。日本积极构建EPA/FTA数字贸易规则,旨在促进数字贸易发展、保障数字平台运营、深化与美欧数字经济伙伴关系、推动国内数字化转型。日本经过多年探索,在EPA/FTA数字贸易规则中以“东亚模板”汲取数字红利,以“欧式模板”形成数据流动域,以“美式模板”打造高标准范本,逐渐形成完善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日本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呈现出条款全面详实、先进性及开放度高的特点,并以广泛缔约对象形成了数字贸易网络,同时吸纳数字贸易规则三大模板的经验,走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前列。借鉴日本经验,中国应充分利用现有FTA网络,积极参与FTA数字贸易谈判,依托“东亚模板”拓展数字贸易合作,对标国际高标准FTA数字贸易规则,逐步推进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8.
9.
刁莉  王诗雨 《亚太经济》2023,(收录汇总):73-81
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下,数字服务贸易呈高速发展的态势。受市场准入差异、监管差异与利益诉求差异的影响,各经济体通过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数字服务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及数字服务税的征收管理等措施设置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美式模板”“欧式模板”“亚太模板”与“DEPA协定”四种力量共存。因此,如何形成适用于本国的数字服务贸易规则体系是新兴经济体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新兴经济体互联互通、国际合作不断深入的情况下,中国应积极发挥自身的引领作用,推动新兴经济体实现数字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相似文献   

10.
发达经济体出于维护自身利益,以及竞相抢占数字贸易规则制高点之目的,打造数字贸易规则的美国范式欧盟范式,同时在分歧中谋求战略合作,给中国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带来诸多挑战.我国应充分激发数字贸易发展潜力,完善相关立法,争取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动权.对外,可通过在一带一路合作框架下,与沿线国家及地区加强数字贸易合作并制定互利共赢的数字贸易规则.同时,梳理美欧主导的贸易协定中数字贸易规则的相关条款,并与其建立数字贸易合作的正和思维,化解数字贸易规则中的分歧.对内,赋予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数字领域的改革自主权,实现高度的制度创新.同时,加快数字立法规划,制定与数字贸易规则衔接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建立和完善数字贸易发展的制度框架是国际贸易领域重要的新兴议题,也是各国对WTO改革最关切的议题之一。跨境数据流动、数字税收、数据(设施)本地化、数字贸易市场准入、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跨境电商便利化是建立全球数字贸易框架的关键议题。目前,跨境数据流动共识规则缺失,数字产品或服务征税争议较大,数据(设施)本地化立场不同,云计算服务分类和准入存在分歧,保护数字知识产权诉求较多,贸易便利化规则尚不明确。中国支持全球各国在WTO框架下开展数字贸易新议题、新规则的谈判,具体建议包括:确立WTO在解决跨境数据流动问题上的核心地位;建立鼓励创新、兼顾公平的数字税收规则;建立以保障网络安全为基础的数据本地化规则;尊重各国在数字领域市场准入方面的关切;合理保护数字知识产权;积极促进数字贸易便利化。  相似文献   

12.
李博文刘义圣 《亚太经济》2023,(收录汇总):65-72
使用2006—2020年亚太地区17个国家相互之间数字服务贸易的国家对数据,运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比较分析国家间数字贸易潜力,并考察数字贸易效率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亚太地区数字服务贸易受到双边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使用共同语言的正向影响,以及双边地理距离的负向影响。进出口国签署包含数字贸易规则的自由贸易协定,健全数字基础设施环境和法律制度环境,削弱资本自由流动障碍将显著提升亚太地区数字服务贸易效率。观测期内亚太地区数字服务贸易潜力持续上升,西太平洋地区数字服务贸易潜力低于东太平洋地区但增速较快,发达国家数字服务贸易潜力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当前中国在数字服务出口方面存在较大非效率的问题,未来面向亚太国家可扩展的数字贸易潜力可观。  相似文献   

13.
针对美国出口管制与中美贸易平衡问题,作者认为:美国出口管制目标复杂,近年来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强化了出口管制体系。美国出口管制政策标准可概括为:是否涉及敏感技术和武器出口而危及美国国家安全,是否影响到美国战略目标和外部政策目标,是否影响到美国经济利益,是否允许美国对其先进技术出口进行终端使用情况检查。1989年之后,美国对华实施贸易制裁和技术禁运,加强了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这些限制措施加剧了中美贸易失衡。无论从中美高技术产品贸易总量还是从具体产品分类来看,近年来美国对华高技术产品贸易确实存在着出口管制错位问题,这直接阻碍美国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加剧了中美贸易失衡。近年来中国对美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出现巨额顺差也证实了这一点。  相似文献   

14.
贸易转移现象导致海关统计难以反映真实的双边贸易净额。文章基于最终消费品价值来源分解的视角构建了多国双边附加值贸易统计模型和海关统计模型,从总量、产业、行业3个层面比较分析了两种统计方式下的中美贸易差额。结果显示:海关统计始终高估中美贸易顺差额,平均幅度为20%,各产业的贸易失衡状况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扭曲;在附加值贸易统计方式下顺差的产业结构有所改善,知识密集型制造业取代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成为顺差的最大来源。  相似文献   

15.
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数字贸易现已成为区域贸易协定(RTA)的重要议题。涵盖数据相关、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和消费者保护等条款的数字贸易规则从不同渠道影响数字行业出口国内增加值。文章构建RTA数字贸易规则条款异质性指数,基于42个经济体2000~2014年的数字行业出口国内增加值数据,实证检验了RTA数字贸易规则总深度、数据相关条款深度、市场准入条款深度、贸易便利化条款深度、消费者保护条款深度和争端解决条款深度对成员国不同行业、不同价值链数字行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的影响。研究发现,RTA数字贸易规则的签订显著提高了参与国数字行业国内增加值的出口,且数据相关条款深度的促进作用最大;从行业角度看,RTA数字贸易规则总深度对制造业的促进效应大于其他行业;RTA数字贸易规则的签订通过降低双边贸易成本影响数字行业增加值贸易,且对复杂价值链的促进作用更大。  相似文献   

16.
数字贸易的兴起和发展不仅改变了全球贸易方式,而且对全球贸易规则体系产生重大冲击。目前,数字贸易规则已经严重滞后于数字经济的发展,甚至其内涵和分类都未正式做出规定。主要经济体对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立场各不相同,美国和欧洲在跨境数字自由流动和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当然, WTO框架内、CPTTP、TTIP、TISA等谈判使电子商务基本规则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核心议题的谈判陷入僵局。我国应当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从理论研究、顶层设计、国内立法和国际谈判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以把握制定符合中国利益诉求的规则的主动权。  相似文献   

17.
数字贸易依托互联网技术,贸易对象多为知识产权密集型的产品和服务,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其形式不断增加。数字贸易的发展,源于经济全球化,全球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技术、新需求,以及全球贸易治理新规则的推动。全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也给基于传统贸易构建的国际贸易体制机制、规则制度、监管执法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中国应加强统筹规划,积极鼓励支持数字贸易科学发展;加快推进规制体系建设,提升数字贸易科学发展水平和能力;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谈判,构建包容普惠的数字贸易国际规则。  相似文献   

18.
全球治理是一种以规则为基础的治理。在全球治理领域,国家之间的博弈日益表现为规则制定权的竞争。基于综合实力的不同,霸权国家与新兴大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路径选择存在较大差异,也制约了实力变动后国家的全球治理政策的调整空间。由于实力的相对衰落,美国长期以来对全球治理的规则外溢型参与的难度日益加大。新的形势下,美国需要调整其参与全球治理的内顾倾向,回归平等协作的全球治理的基本要求。但由于美国政府所进行的一系列政策调整并未改变规则外溢型参与的路径,美国在相当长的时期仍将延续在全球治理问题上的逆势行动。随着中国实力的崛起,单纯通过规则内化参与全球治理的约束作用日益凸显,推动全球治理规则体系改革和引领新规则建立便成为自然而然的追求。这一过程也将十分漫长,它不仅取决于自身实力的持续提升,还要受到既有规则巨大惯性的阻碍。这意味着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与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规则上的"制定—接受"关系开始发生转变,全球治理将由此进入新一轮的激烈竞争与博弈。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以中韩主要制成品产业内贸易为例,从全球生产网络的背景下解释FDI、加工贸易和公司内贸易对中韩产业内贸易的影响机制。结论是,中韩两国产业内贸易以垂直型为主,这种主要以垂直生产链建立起来的中韩生产网络必然带来加工贸易往来和公司内贸易规模的扩大,而这又必然促进中韩产业内贸易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20.
数字贸易是国际贸易的新型业态,在贸易规则领域,业已形成的数字贸易"美式模板""欧式模板"正深刻影响全球范围内数字贸易的发展方向。由于利益诉求的差异,当前,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与"美式模板"和"欧式模板"在数据跨境流动以及数据存储设备和源代码的本地化议题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分歧。为促进我国数字贸易领域的发展,建议在建立数字贸易的中国规则进程中,有选择地对现行规则予以采纳及破立,并在职能部门与谈判平台的设置上审慎考量,尽快形成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国模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