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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企业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退回押金的逾期,会计上以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为限,税法上以超过1年为限。包装物押金征税规定中的逾期以一年为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报经税务机关确定后,可适当放宽逾期期限。  相似文献   

2.
一、税法对包装物及其押金所作的规定包装物是指包装货物的各种物品。企业销售货物时另收取包装物押金,目的是促进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对包装物及其押金是否计入货物销售额呢?按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有几点作了说明:(1)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2)包装物押金不应混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  相似文献   

3.
企业销售货物向对方收取包装物押金,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会计制度规定,包装物押金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但对逾期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的处理,既涉及到包装物出租、出借等不同的经营业务,又涉及会计制度和税法的不同要求.这一事项的会计核算显得比较复杂,成为会计实践中的一个难点.笔者针对几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探析如下.  相似文献   

4.
包装物押金流转税处理的税务会计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企业销售货物需要大量使用包装物,销售企业对包装物的处理视不同情况或随同产品一并销售,或出租出借给购货方收取押金。对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税法和会计制度分别有若干规定,但对一些具体业务政策并未明确,给企业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提供了更多的政策选择空间。笔者期望通过该业务的会计分析,对会计工作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5.
包装物是指销货企业包装本单位货物的各种物品。销货方收取包装物押金的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对包装物押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实践中存在一些不正确的做法。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要单独记账核算,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和已收取的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额。一、收取及没收包装物押金时的会计处理例:某企业销售甲产品100件,每件成本550元,售价7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7020元,包装…  相似文献   

6.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无论出租还是出借)的会计核算,企业在扣除应交的各项税金及费用等支出后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但笔者认为这样处理值得商榷,本文以一项具体的经济业务予以分析。  相似文献   

7.
王碧秀 《会计之友》2009,(15):82-84
现代企业销售货物需要大量使用包装物,销售企业对包装物的处理视不同情况或随同产品一并销售,或出租出借给购货方收取押全。对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税法和会计制度分别有若干规定,但对一些具体业务政策并未明确,给企业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提供了更多的政策选择空间。笔者期望通过该业务的会计分析,对会计工作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8.
针对税法对生产除了黄酒、啤酒以外的酒类企业收取包装物押金需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特别规定,文章结合实践调查掌握的企业对包装物出借收取押金的通行做法和会计处理方式,采用归纳演绎、对比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介绍了有关包装物的税收制度,分析了以往学术界对包装物押金纳税筹划的观点及其局限性,从实战角度提出了将企业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转换为借用周转资金的策略,同时制定了比较周密、细致的操作方案,并通过案例验证了筹划策略和方案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9.
一、出租包装物的会计处理出租业务视企业经营情况,可作为主营业务或附营业务,将出租包装物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所用包装物成本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例1]2009年1月1日,远大公司在销售过程中,租给购货单位新包装物一批,实际成本为600元,租期4个月,收取押金700元,每  相似文献   

10.
企业销售货物时另收取包装物押金,如何计缴增值税及会计上作何处理,是会计实践中的一个难点。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计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规定中的“逾期”指以一年为限,对于收取的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今后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在包装物押金应计销项税额的计算上,应注意两个问题:(1)收取的押金是含税押金,没收押金时应将其还原成不含税押金,然后计算销项税额;(2)没收的押金适…  相似文献   

11.
企业销售产品需要大量使用包装物,对于包装物的会计处理有多种方法,或随产品销售单独计价,或随产品销售不单独计价,或收取租金、或收取押金,税法上对不同的处理有不同的计税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会计工作人员将包装物的租金、押金混淆,人为加重企业税负。本文对各种不同情况下的税法规定和会计处理进行了系统归纳,以期对实务工作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2.
对出借包装物没收押金会计处理的探讨卢新国1994年7月6日,财政部会计司(94)财会字第31号文“关于印发《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规定:“对于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而没收的部分,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简...  相似文献   

13.
企业销售货物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应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记入的借方对应科目是哪些,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文章对此进行系统讨论,导致会计工作者在学习、考试和实务处理时倍感疑惑。笔者认为可以将其记入“其他应付款”“、递延税款”“、包装物”“、营业费用”“  相似文献   

14.
包装物押金会计处理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包装物押金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时为了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而另外收取的押金。包装物押金的处理税法中有明确规定,但会计准则中对此规定很少,不具有操作性。现对该业务中容易混淆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实务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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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是指为包装本企业的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袋等,其范围包括: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2、随同产品销售而且不单独收取价款的包装物3、随同产品销售单独收取价款的包装物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现行工业企业对出租出借包装物的会计核算有以下几种: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然而这三种方法不能解决在存货管理及核算过程中“帐”和“物”的相符,如何让“帐”和“物”的相符,如何让“帐”和“物”相符呢?本人就这一问题发表个人的一点见解。  相似文献   

16.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8年第二期、第八期分别刊登了张廷松、方才丁二同志的《没收包装物押金的账务处理》文章,读后有不同意见,现提出与张、方二同志商榷。一、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前提条件。收取包装物押金必须以出租、出借为前提条件。目的是企业既能扩大经营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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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会计)2008年第四期刊发了梁文涛同志的《有关包装物押金的纳税筹划》(简称《梁文》)。《梁文》提出,对于包装物的纳税筹划,筹划思路是:既不随同产品作价出售,也不收取租金,而是收取包装物押金。笔者对其提出的观点  相似文献   

18.
现行税法对纳税人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征税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会计核算也应按税法规定区别情况进行处理。本文例解了一般应税消费品和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涉税核算。  相似文献   

19.
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包装物可以采取如下三种处理方式:随同产品一起销售,收取包装物租金,收取包装物押金。对于这三种方式来说,其税收负担是不同的。企业在销售产品之前,应当采取适当的包装物处理方式,以便降低税收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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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出包装物押金损失的处理方法吴明烨存出包装物押金,按现行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存出包装物押金较多的企业,也可以增设“存出保证金”科目核算。存出包装物押金由于毁坏、短少或逾期,无法收回押金时,目前不少企业均以“坏帐损失”处理,还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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