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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湛忠灿 《新智慧》2005,(9):67-67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增加或变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产生了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应转为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在转变方法时,按追溯调整确定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包括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等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计算追加股权投资后的股权投资差额。这样处理非常复杂,令人难以理解。下面举例说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账务处理的简捷方法。  相似文献   

2.
胡梅 《新智慧》2005,(10):41-42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追加投资由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核算时,要将追溯调整形成的“损益调整”和“股权投资准备”转为“投资成本”,使“投资成本”能够反映追加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投资单位按累计持股比例应享有的数额。对原来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在追加投资时,只要求在追加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与原股权投资差额摊余数额方向相反时,进行抵销处理,但并未要求“投资成本”反映追加投资后投资单位按累计持股比例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数额。由此可看出,两处理要求不一致。  相似文献   

3.
王娟 《新智慧》2003,(12B):23-23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即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关  相似文献   

4.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进行了摊销或者计入了资本公积,后来企业又追加投资产生新的股权投资差额,应结合初次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一并考虑,分别按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相同与否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5.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核算方法存在以下问题:追加投资形成的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不应该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原投资成本进行追溯调整有悖于损益确认原则,追溯调整不合理;在剩余摊销年限内摊销股权投资差额不符合配比原则,造成投资企业利润虚增或虚减;账务处理复杂。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现行核算方法进行改进,提出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应采用的核算方法。  相似文献   

6.
李新 《新智慧》2006,(1):31-32
一、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按权益法核算,并且规定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例1:2005年1月1日,甲公司以1200万元从证券市场购人乙公司25%的股份.当日乙公司账面所有权益为4000万元(其中股本为1000万元)。  相似文献   

7.
丁希宝 《新智慧》2005,(13):34-35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指属于有表决权资本所享有的部分)之间的差额。通过确认股权投资差额,使投资的投资成本等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所有权益份额。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相似文献   

8.
赵惠芳 《新智慧》2005,(3):29-30
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第8条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的金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后计人损益。对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投资准则》第20条规定,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第8条的规定处理。这从理论上容易理解,但实际上却存在如下问题:  相似文献   

9.
丁希宝 《新智慧》2005,(8):33-34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显然,因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经过摊销计人损益会影响利润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0.
丁希宝 《新智慧》2005,(5):34-35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指属于有表决权资本所享有的部分)之间的差额。通过确认股权投资差额,使投资的投资成本等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所有权益份额。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相似文献   

11.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如果采用权益法核算,首先需要对比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所占有的比例数额,如果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在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所占有的比例数额,这种差额被认为是被投资单位作出的让步,投资企业应当将这部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增加其当初的投资成本。这一调整对投资企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2.
陈峰  朱华东 《新智慧》2004,(2A):40-40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在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应享有的子公司所有权益之差在合并价差中反映。随着母公司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反映在合并报表上的合并价差会不断减少。  相似文献   

13.
潘秀丽 《新智慧》2006,(4):42-43
对于企业收购的净资产为负数(即资不抵债)的企业股权,在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时,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如何将收购成本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和“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中反映,这也造成了实务中会计核算不一致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影响的不同 ,分为权益法和成本法。在成本法核算条件下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上只能反映投资成本 ,反映不出实际拥有的被投资企业的权益份额。按规定 ,投资企业须随投资股份的变化而相应改变其核算方法。笔者认为 ,要使两种方法转换时的口径一致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 ,也可参照权益法的做法 ,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 ,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成本与实际拥有被投资企业股权的差额。具体作法如下 :1、企业以现金或实物资产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 ,按其在被投资企业所占有的份额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或其他投资)”科目 ,按实际支付的款项(投出资产的评估价或协议价)与其在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 ,借(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按实际支付的款项(投出资产的评估价或协议价) ,贷记“银行存款(或固定资产等)”科目。此时“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反映企业在投资当时发生的损益 ,因此应在投资期限内分期摊销。按期摊销时 ,借(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贷(或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  相似文献   

15.
方光正 《新智慧》2005,(6):28-28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在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依据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时.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依据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亏损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时.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科目。上述会计处理方法从记账原理上看似乎很有道理.却与实际不符,因为被投资单位报告年度的净损益在下一年的1~2月份才能核算出来。到2月底或3月初才向投资企业报送.而投资企业不可能等到被投资单位核算出净损益后才根据其净损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然后再进行年终调账、结账和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工作,所以从核算时间上来看,理行会计制度对损益调整的上述会计处理方法不符合客观实际。为了能及时地进行年终调账、结账和编制年度会计报表.笔认为,投资企业应将依据被控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业务作为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其理由有两点:一是该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或日前已经存在.资产负馈表日后才得以证实;二是该事项可能对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可设什如下:  相似文献   

16.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在追溯调整法下,应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调整变更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分为权益法与成本法两种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鉴于调整分录的编制往往难以理解,笔者在此介绍一下目标法在编制调整分录中的应用。一、目标法的总体思路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实质就是将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账户数结转到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账户数(假定没有发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也就是说,“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账户数”是转换的目标数,而“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账户数”是转换的基数。笔者提出的目标法就是先得出转换前的基数,再找出所要转换的目标数,最后算出二者的差额,即追溯调整的累积影响数。计算出追溯调整的累积影响数是实现转换的关键。二...  相似文献   

17.
股权投资差额受三个因素影响,即企业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帐面价值,股权投资差额应进一步划分为两部分,即投资成本与允价值之差,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之差,并分别进行处理,帐面价值法与公允价值法相比,存在诸多局限性,应加以改进,公允价值法是未来会计处理方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8.
一、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与税务处理1.差额确认标准不同。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应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不计入损益。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为取得另一企业的股权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应全部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不确认任何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不同而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也就不存在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计入当期损益的处理。2.差额处理方法不同。根据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无论是直接投资、间接投资,还是改变会计核算方法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成本中所包含的股权投资差额,不能通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但可在转让、处置有关资产时,从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中扣除投资成本计算转让所得或损失。在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摊销期间,应...  相似文献   

19.
股权投资差额受三个因素影响 ,即企业投资成本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帐面价值。股权投资差额应进一步划分为两部分 ,即投资成本与公允价值之差 ,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之差 ,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帐面价值法与公允价值法相比 ,存在诸多局限性 ,应加以改进。公允价值法是未来会计处理方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0.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追加投资由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核算时,要将追溯调整形成的“损益调整”和“股权投资准备”转为“投资成本”,使“投资成本”能够反映追加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投资单位按累计持股比例应享有的数额。对原来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在追加投资时,只要求在追加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与原股权投资差额摊余数额方向相反时,进行抵销处理,但并未要求“投资成本”反映追加投资后投资单位按累计持股比例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数额。由此可看出,两者处理要求不一致。对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增加所有者权益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投资单位按持股比例调增投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中的股权投资准备。这一规定未区分投资单位是否追加投资以及是否引起持股比例变动的不同情况。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以下简称“教材”)则要求按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后的“净资产&;#215;持股比例-投资账面价值”来确认股权投资准备,增加投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但这一处理办法未考虑原投资账面价值中股权投资差额摊余价值的扣除,以及被投资单位扩股价低于或高于原股权投资每股净资产,因此可能会出现计算结果为负数的情况。上述处理办法都可能会使调整后的“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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