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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合同法》不区分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而对合同形式作出不拘泥于书面形式的立法规定,与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1条的非书面要求的保留声明存在不一致的地方。维持或撤回保留的理由虽各有据,但本文认为还是应该撤回保留为宜。  相似文献   

2.
《合同法》不区分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对而对合同形式作出不拘泥于书面形式的立法规定,与我国与《联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1条的悲收面要求的保留声明存在不一致的地方,维持或撤回保留的理由虽各有据,但本文认为还是应该撤回保留为宜。  相似文献   

3.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只适用于在我国发生的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虽然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但笔者认为分析其中的异同很有必要,尤其是两部法律中关于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的比较更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2013年我国政府正式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申请,要求撤销其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文缩写CISG,以下简称《公约》)项下第十一条关于"书面形式"的保留。近年来学术界关于中国是否应撤销对《公约》合同形式保留的讨论愈演愈热,而随着去年2月中国向联合国提交撤销申请,这项讨论也尘埃落定。至此,中国与其他《公约》缔约国一样不再要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一定采用书面形式。此举有效解决了现行国内法与《公约》之间的冲突,为我国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减少了法律障碍。然而由于中国企业已经习惯了签订书面合同,因此这一撤销应引起国内涉外贸易企业的高度重视,避免被对方钻空子。  相似文献   

5.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了惯例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以及该约束力如何体现,但没有明确惯例通过何种途径约束当事人。事实上,《公约》第9条中的惯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基于当事人的同意构成合同条款;一类是基于公约的规定成为规范性规则。第二类惯例的约束力来源于法律拟制的当事人同意,公约根据"惯例为人广泛知悉并遵守"推定当事人知道或应知惯例的存在,如果当事人没有表示反对,则视为同意惯例对其具有约束力。区分这两种惯例的意义在于,法官在认定惯例是否具有约束力时会有不同的侧重:如果是作为合同条款的惯例,审理的重点就应在于当事人是否达成合意;如果是作为规范性规则的惯例,则应当认定惯例的普遍性以及当事人的熟悉程度。  相似文献   

6.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一定的技术成果交给另一方当事人,而另一方当事人接受这一成果并为此支付约定的价款或费用的合同,包括专利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和技术实施许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以转让特定的和现有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专利实施权为内容,其标的是能够应用的技术成果,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方案,不包括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传授不涉及专利或技术秘密权属的知识、经验、技术以及信息而订立合同。在履行形式上往往表现为某…  相似文献   

7.
以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在实践中至少产生两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以什么标准作出公共秩序保留,二是排除外国法后适用什么法律来解决法律纠纷,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还涉及到公共秩序保留能否排除国际惯例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思考与认识。  相似文献   

8.
略论经济合同效力的确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效合同要求当事人、经办人和代理人的资格要合法;经济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当事人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必须完备。  相似文献   

9.
以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在实践中至少产生两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以什么标准作出公共秩序保留,二是排除外国法后适用什么法律来解决法律纠纷,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还涉及到公共秩序保留能否排除国际惯例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思考与认识。  相似文献   

10.
《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本试图通过对一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的剖析,阐明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正确地适用《担保法》第24条,以便更好地保护债权人之利益。  相似文献   

11.
区际冲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际冲突法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理论、适用范围一直是理论界、司法界争论的焦点。本拟从区际冲突法和国际私法的联系、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区际冲突法上的实践出发,阐明区际冲突法上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有限制适用”的合理性,并对我国区际冲突法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设计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2.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各国国际私法中不可或缺的制度,是国际私法中维护内国对外民商事交往利益的安全阀。但是,由于公共秩序本身涵义的模糊性、不确定性等缺陷,谨慎、适当的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必要的,也是符合国际民商事交往日益频繁的趋势的。  相似文献   

13.
电子商务合同已经开始在我国若干领域得到应用,它在合同的载体、订立程序与传统书面合同存在不少差异,因而在适用法律时除适用合同法一般的规定外,还须辅以特殊手段加以调整。  相似文献   

14.
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最常见的意思表达形式之一。但在合同的实际操作中 ,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变化 ,合同争议的产生在所难免。而在实践中合同争议也大量存在。因而如何妥善解决合同争议使当事人能从合同纠纷中解脱出来就成为当事人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合同法规定的四种争议处理办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分析、比较 ,帮助当事人结合具体案情选择较有效的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15.
公平责任原则有其作用的范围。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适用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一些双方当事人对损害均无过错、法律又没有规定适用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不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则显失公平的情形,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如废除公平责任原则,不但会使一些受害人无法得到救济,而且会出现法律调整的空白。在我国,公平责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任务,故保留公平责任原则就更具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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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合同管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同时也为司法实践提供法律依据,有必要从立法上确定情热变更原则,明确规定情热变更原则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应用及应用的条件,以此加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风险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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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义务原本是当事人约定的义务,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又派生出通知、协助、保密、保护、注意等附随义务。附随义务也是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在合同法律制度中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各国立法、判例和学理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比较,阐述合同附随义务的特点、内容、功能和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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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保留制度在各国广泛适用,其形式有成文法也有习惯法。我国也第一次对所有权保留制度作出了明文规定。它是一种兼具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特点的权益。所有权保留的法律结构体现出一种权利分配的均衡和方便:出卖人拥有取回权,在买受人没有履行相关义务时,有权取回自己合同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另外买受人拥有一种所有权的期待权。所有权保留情况下风险的承担以交付标的物为准,标的物在哪方则由哪方承担风险,除法律另外有规定的以及对于不动产保留的以外。所有权保留对于第三人的效力要视所有权保留是否登记和第三人是否善意而定。同时,所有权保留在分期付款买卖中广为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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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系缔约阶段因缔约人过失地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而依法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我国《合同法》确立了此项制度,但有其不完善之处,有待于立法上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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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为内国准据法选择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对违反内国公共秩序法律的拒绝适用来保护内国的公共秩序,风俗习惯乃至于国家主权.我们应该研究严格限制下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运用,从而有效的保护涉外案件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一国法律的尊严,也为国际私法统一做出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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